我不是還在找幸福的人,而是成為了能感受幸福的人
我曾經以為幸福是某種「得到以後就能安心」的東西。
錢夠了、工作穩了、被肯定了、有人愛了,就會快樂。
但走過這麼多年,我發現幸福更像是一種能力。
是一種在不完美的生活中,依然能感受到溫暖與完整的能力。
我從來不是一個被保護的小孩。八歲那年,父母離婚,幾姐妹留在爸爸身邊。家庭混亂、金錢緊張,我們從小就學會了「體貼」,學會在沉默中察言觀色,學會怎麼成為不添麻煩的孩子。
我也曾是那個在教室門口哭著不肯進去的小女孩,後來卻成了班上的領袖、姐妹們的支柱、家裡的可靠幫手。大家說我很堅強,很獨立,但沒人知道我有多累,也沒人問我:你,還好嗎?
長大後,我拼命念書、打拼,從不讓自己鬆懈。我以為只要夠努力,就能換來「自由」。但後來我才懂:
真正的自由,不是脫離誰的控制,而是心裡可以不再責備自己。
現在的我,依然會焦慮、會想逃,但也開始學會停下來,問問自己:
「你想怎樣過?」
我可以躺在床上,享受早上的陽光;可以跟喜歡的人聊天,不必擔心被批評;可以說出「我不想」或「我很累」而不感到愧疚。
我開始覺得,幸福不是一種結果,而是一種選擇。
我選擇不再一直強迫自己「應該怎樣」,而是學會「照顧自己」。
我選擇放過那些過去,擁抱正在成長的我。
我不再是還在找幸福的人,
我想我已經成為那個,更能感受幸福的人。
我也希望,看到這裡的你,
也是那個能夠感受幸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