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羽絨
大概七八年之前,我媽從上海給我帶回一件綠色長款羽絨服,試穿一次之後我再也沒有碰過它。那件衣服之臭,讓我在套上它的瞬間就覺得自己彷彿身處家禽養殖場,身邊全是呱呱叫的鴨子。我對羽絨服的偏見以及陰影,也自那件充滿鴨屎味的外套而來。
我在深圳長大,那是一個夏天長達九個月,冬天氣溫通常也在十五度以上的城市,哪天氣溫要是低於十度,電視上就會掛冷空氣預警信號,全民如臨大敵。深圳的冬天我通常只穿一件稍微有厚度的連帽衛衣便不覺得冷,因此我對羽絨服一直有個誤解,認為那是極寒之地才需要的衣物。後來優衣庫裡出現了輕薄型羽絨背心以及羽絨服,我仍沒有購買羽絨服的想法。偶爾氣溫低於十度,我也只是在帽衫或者衛衣外再加一件大衣。
我人生的第一件羽絨服,是幾年前落地西雅圖第二天買的。那是lululemon wunder puff,一件款式基礎的黑色羽絨夾克。它非常蓬鬆輕柔,卻擁有極好的保暖性,我曾穿著它在下著雪的Mt Rainier裡snow shoeing幾小時,絲毫不覺得累,更不覺得冷。不僅如此,它還非常好打理,我是那種外套穿一週就必須洗的人,幾年來這件外套機洗烘乾多次,穿著體感仍未有變化。
可以說,直到穿上了羽絨服,我才發現世間竟有如此美妙的衣物。它比帽衫衛衣大衣都更加實用,即防風又防小雨,尤其適合西雅圖的天氣。
除了wunder puff,Patagonia的羽絨服也是我最長穿的。比起前者它更輕薄,即可當中間層,也可以在不那麼冷的時候直接當外套。除了日常城市生活裡穿,週末爬山露營穿也非常合適。毫不客氣的說,它是那種一年裡可以穿足三季的萬能衣服。
男友是一個喜歡穿厚重夾克的人,他認為夾克越重質量越好,因此他喜歡Filson那種美式硬漢工裝夾克。偶爾下樓倒垃圾時我拿過來套上,感覺外套的重量比手中的垃圾袋還要重,我實在難以理解為什麼他要每天肩負如此重任去上班,就像他也不理解我為什麼喜歡穿拿在手裡輕飄飄的羽絨服。
幾個星期前優衣庫大減價,我花費50元巨款購入一件羽絨夾克送給他,讓他體驗一下何謂身輕如燕的感覺。一開始他覺得沒有什麼不同,直到三天之後他換回硬漢夾克,才驚訝地發現原來冬裝真的可以如此輕便保暖。
真是慶幸我沒有故步自封,不然我可能永遠錯失羽絨服這個如此偉大的發明,我要永遠擁護羽絨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