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放心》12
讲了一个老板的故事,接下来给大家讲几个真正提着脑袋赚钱的故事——疯狂的毒品。
首先出场的赵三金,时年三十九,已婚无子。
进看守所后竟意外得知,前女友在外省已帮其育有一子,已两岁多了。
他老妈飞赴外地见过孩子,通过律师带话问他咋办?他红着眼睛对我说:“我咋知道咋办呀!”
赵三金涉毒被捕。捕前从事过各种职业,最后一个固定职业是联防队员,俗称“二排”。
当我问他是怎么开始干毒品这行的,他答:有一段时间诸事不顺,加上家中老人住院,实在过不下去了,就去找一个大哥开口借钱。
大哥没等他开口就猜出来意,随后拿了五十个小包包(每包1克冰毒)递给他:“我能帮的就这么多了,其他的靠自己吧。”
于是,三金就这样走上了毒品这条不归路。
赵三金性格豪爽率真,甚至有点2B,交友广泛,特别注重声誉。一日听说一个客户抱怨他的货不纯,异常愤怒,扛了把大刀就杀了过去。
冲进对方房子,好家伙,一屋子毒友正吸得开心呢。原来那客户知道他要来,特地约了一帮人助阵。
三金一看这群毒友,乐了,大喊一声:“没欠我钱的站出来~~”原来这帮人都是从他这里买过或赊过毒品的。
这下全都坐不住了,连忙站起来边赔罪边打圆场:“都是误会、误会~啊!”
赵三金案发,是他的上家李某约他开车到货场一起收包裹。取完包裹直奔三金租住的房屋,在屋里打开包裹,两公斤冰毒。顺手给三金装了一小袋(事发后称重60余克)。把剩下的毒品放下后离开。
刚出楼道瞬间,七八把黑洞洞的手枪顶到了头上,他们就这样被捕了。
在这里有必要先给大家普及一点涉毒案件的小知识,呵呵~希望大家永远用不上。
涉毒案件一般有几个罪名:非法制造、运输、贩卖、持有等。前三个都是可判死刑的重罪。
最有玄机的是最后一个“持有”。持有什么意思呢?就是我买来毒品是供自己吸食,或者我有收藏毒品的爱好,别管多少,哪怕一吨都罪不至死,最高量刑是无期。
赵三金在警方的口供中坚称:包裹是回到家中才知道是毒品的,而且东西是李某的,与己无关。按他自己的理解和律师最终的辩护方向,都是按非法持有毒品60余克认罪。如果辩护成功,三金最多7年左右。
而同案李某如果也供认毒品在回来之前三金并不知情,就等于救了自己也救了三金。
因为警方指控的是非法运输、贩卖。只要李某咬定东西是买来吸食和收藏的,这两个罪名就不大可能成立。
先说运输,毒品实际已经从货场运到房屋,最终起获是在固定场所,不是运输途中。再说贩卖,没有贩卖现场、没有交易金额、没有交易工具。
所以说,如果……俗话说“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最终李某是要有多理想就有多理想,按着有多重的罪就认多重的罪发展下去了。
毒品是他购买来贩卖的,贩卖给谁?给三金的。
好嘛,这下把自己做死了,把三金也拖住了。
一审判决:李某非法运输、贩卖毒品罪名成立,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赵三金非法持有毒品两公斤(不是理想的60克)罪名成立,判处无期徒刑。
接到判决后,三金马上选择了上诉。上诉原因是在判决书上发现了一个对他极为有利的认定:一审法院认为三金有积极认罪的表现,依据法律,积极认罪可获得基准量刑最少10%的递减,而现在的判决却是非法持有的最高量刑,所以二审可以以“量刑过重、未在量刑中体现积极认罪”为由改判。
三金是为数不多的几个几乎全程陪伴我于看守所、且与我结下深厚友谊的人。
当我离开看守所时,他的二审还在等待中。
我真心希望他能二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