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瓦·斯科特的荣光(拾玖)
我記不清何時從那個廢棄的農場回到了家裡。陰天,塔蕾莎不在,家裡光線很差,散發著一股淡淡的黴味。我伸手在餐桌上抹了一把,指腹黏上了一層厚厚的灰。卽便如此,我也沒法就此判斷我已經離家超過數日。但是我有種直覺, 可能這次我離開的時間是比我想象的要長的。
我試著叫了塔蕾莎,沒有回應,她真的不在。我嘗試打開電腦在瀏覽器裡查看當地的新聞,但是光標停在搜索欄的時候有一點茫然無措。我想知道什麼?被殺的女人還是溫斯洛的農場,還是那個教堂裡虐童殺人的變態?對於搜索引擎,我感覺非常生疏,鬼使神差地在裡面打了四個數字:8964。
別誤會,只是一個無意識的動作,我對探尋之前那場臭名昭著的屠殺沒有任何的興趣。我只是記得,之前的大部分現在人對此一無所知,甚至被洗腦到只會歌功頌德。網絡管制從哪一天開始愈演愈烈,甚至有人說,卽便在搜索引擎輸入什麼不該看的想要搜索都有可能被條子盯上。社交平臺開始不間斷地推送一些民族主義的政宣內容,像是無孔不入的白蟻,只要你上網,就沒有辦法規避。
我大學有一個朋友,有一點故弄玄虛的,他跟我說,他的硬盤裡裝滿了可能把他送進監獄的內容,我那時候還不知道他具體指的是什麼,還充滿了好奇想要看但是他不給我看,神秘兮兮的。後來畢業了也就各奔東西,慢慢斷了聯繫。我記得有聽說他去廟裡出了家,他的硬盤也就隨著他的消息一通石沉大海沒有音訊。我或許可以理解他,但是我也可能高估了他,他只是比一般的普通人心思細一點,也敏感一點。
我漫無目的的滑著鼠標的滾輪,瀏覽當地的新聞站。積聚的文字頭條一條一條翻滾著,那些原本熟悉的字符因為快速流動而變得扭曲,但是那些信息卻好像是不受控制一般一股腦湧入。像是一張精細而冗長的表格,將時間和空間細分並割裂成毫無關係的個體。我不記得我滾了多久,跳過了繁瑣的政治選舉和經濟投資,也跳過了地產廣告和寥寥的招聘信息,漫長的過程中,我的大腦飛速在字眼中找尋,計時我記不清我為什麼還需要確認,我的思維已經從這些無異議的符號中發現了那條並不起眼的標題:達特茅斯疑似詐騙組織被搗毀。
我一定會對這條感興趣,我敢確定。因為,在公路上的女人和我照面的時候,我就已經在心裡給她寫完了個人傳記。因為如果我是她,我看到一個單獨地,在不該停車的地方停車還睡著了的人,怎麼可能不會想要殺人劫財?
那個新聞大概是說,有人會裝成失足女或者應召女郎在高速上攔車,然後進行仙人跳的勾當。他們在達特茅斯,安谷斯大橋邊上精神病院與住宅區之間的窩點被條子端了。但是,條子之所以注意到他們,是因為其中有一個人報警說,自己的姐妹失蹤了。從而警方介入。只是,失蹤的姐妹沒有找到,倒是發現了他們詐騙的勾當進而一網打盡。這條新聞的下方付了一張照片,應該是那個失蹤者的,看起來大概有十來歲的樣子,旁邊寫著她的名字:娜塔莎·弗登。這是個幾年前的新聞,所以我就在想,如果這個娜塔莎還活著,今年是不是也有二十來歲了。
幾年前在溫斯洛的農場裡,被獻祭的梵妮莎應該是死透了。其實我也不記得在她被當做祭品獻祭的這個過程中我是否參與並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只有模糊的肌肉記憶,切割的時候遲鈍的刀和手臂發麻的感覺。我懷疑是溫斯洛在針對我,我倆一塊進行的肢解,將其切成小塊,中途他不止一次彎下腰來嘔吐不止。但是其實溫斯洛不知道,我偷偷留下了一小塊,封入水晶滴膠,埋在了教堂那顆枯死的樹底下。
我或許應該去確認一下,我站起身時,肘部蹭過桌子,仔細觀察桌面上落的灰塵,居然毫無被蹭過的痕跡。我用手指抹了一下,這個動作無比熟悉,印象中這是我回家的第一個動作,用以確認我離開的時間。但是我卻看不到之前我手指擦過的痕跡了,就連是否真的做過那個動作,也感覺恍惚。
我可能壓根就沒摸過桌面,虛假的自我安慰只是強迫自己不去深究,但是其實當下意識想要去忽視什麼的時候,也正是說明此刻當下你正專注於此。上一秒,我好像還在搜尋那個叫娜塔莎·弗登的失蹤的新聞,這一秒思維一下就跳轉到了毫不相干的桌面灰塵上,同時想兩件事並處於高速運轉的思考狀態中,會讓思維一時間難以聚焦進而走神。我什麼都沒在想,放空自己的錯覺,在這種刻意捏造的“放鬆”的狀態裡,我的注意力就在此偏離了原本的事。
我為什麼要用手指去抹一把桌面的灰呢,因為桌面看起來落滿了灰很髒。那我為什麼不直接找一塊抹布或者廚房紙把桌面擦乾淨?或者說,是誰會做這樣的一個動作,我的父母嗎?是他們覺得落了灰說明我懶惰沒有好好打掃進而大聲斥責?是誰會大聲斥責我?一些列的問題就像是連珠炮一樣甩出來,毫無邏輯高強度的拷問反而讓我從原本我不理解的事情中解放。
我又好像聽到了那些聲音,因為邊角落灰被認定懶惰疏於打理所招來的訓斥,和不耐煩的催促,為什麼這麼慢,為什麼這裡還是髒,一天天無所事事連這點事都做不好。這是突然出現在腦中的幻象,藉由聲音傳導,還夾雜著那種低聲下氣的道歉:
“我立馬去做。”
“我馬上弄乾淨。”
布摩擦在光滑的大理石桌面,細微的“沙沙”聲,沒有鏡像,但是這個聲音很清晰。
這不是我,斥責者也不是我的父母,我印象中他們不會叫我打掃,也很少喊我做家務,就像每一個亞洲家長,只要小孩做好學校的功課,成績讓他們滿意,其他的都不重要。我繼續偷偷藏在暗處窺視,我家裡的桌面不是大理石的,也並未被灰塵覆蓋。一瞬間,一道光順著破碎的天窗滲入,彷彿是最終解開謎底那樣,慢慢集中在那個道歉的人身上。
那個道歉的人,是梵妮莎。而斥責著,發號施令的人,就像是不願意被人看到一樣,隱匿在光照不到的黑暗裡。
那個封存著她殘留組織的滴膠水晶,是什麼形狀的?是方形還是球,總感覺球體的可能性比較大。一瞬間我有了結論,那是一顆完美的獨一無二的玻璃珠。
我對這種偷摸的玻璃彈珠有種戀物癖一樣的執念,並非因為熱衷什麼彈珠遊戲,應該只是收集癖作祟。我從屋裡的一堆雜物中,翻出了一個落滿灰的玻璃罐子,裡面盛滿了我收集的彈珠。有那種純色的跳棋旗子,也有上個世紀最常見的紅黃藍三色的玻璃珠,還有一些花紋比較怪異的,比如玻璃裡面有瑕疵或者氣泡,顏色不均勻,或者螺旋紋更不規則的,或是有好幾層螺旋紋,這些更像是精美且獨特的玻璃藝術品。
其中有一顆比其他的大一圈,應該不是普通的彈珠,而是真正的手工藝品。裡面的花紋很複雜,黑色綠色相見的像是蟬翼一樣的螺旋,扭曲在一起的花紋,內層甚至帶一點粉色的調子,透過這顆玻璃珠看後面的東西,彷彿沾上了稀疏的血。這是我置換來的東西。只不過有些年頭了,玻璃罐子外面蒙了厚厚的灰,裡面倒是乾乾淨淨,保持絕對的靜止。
這顆玻璃珠如此特別,所以,我交換出去的東西也會是獨一無二。我是個挺沒有創造力的人,空有一種高深的儀式感,卻想不出來什麼同樣兼具著神秘感和獨特性的東西來換。這個問題困擾了我很久,卻在我真的換來心愛之物後,如此飛快地將其擱置腦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