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拾寫作
前幾天朋友與我聊起以前寫的二創文,她覺得很好看,隨著無名關閉,我也沒有留下副本,然在找尋電腦檔案的時候,發現以前未完的小說,重新閱讀一番,是有點過時的言情小說,偏悲劇,角色有點類同《鬥魚》,但變成女同版,總之發給朋友第一章,她覺得好看,覺得大家都過得如此慘澹,看小說要開心一點。
她的想法其實也反應出網友對於台百的一些觀點,同志的身分給大家不方便或是社會還是有些不友善,那麼戲劇是不是可以給大家一些開心的?
對於創作者來說在一個可以堅持的底線修改自己的故事,好像也是可以的吧?雖然我以前超討厭別人改我的故事稿,不過現在朋友就是我的讀者,我就允許她的這願望,反正我也是可以再起另一個短篇社會寫實小說,以前的小創作就讓她看看開心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