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薪病假不只是福利,而是基本勞工保障

這不只是個人的小福利,而是與勞工權益息息相關的重要制度。以下就整理有薪病假的核心規則,也順便談談它背後的意義。
為什麼需要有薪病假?
健康是一個勞動者最基本的生產條件。如果沒有健康,任何工作都無法持續。然而,香港過去的勞工文化常常出現「帶病上班」的情況,因為員工擔心一旦請假會被扣薪,甚至被視為「不敬業」。
有薪病假的制度,正正是要改變這種惡性循環。它提醒僱主,保障員工休息的權利,長遠而言也有助提升工作效率與企業穩定性。
有薪病假如何累積?
制度並不是無限制,而是根據工作年資逐步累積:
頭 12 個月:每個月可累積 2 日有薪病假。
之後:每個月累積 4 日有薪病假。
上限:最多可累積 120 日。
也就是說,工作越久,保障會越穩固,但不會無限增加。
醫生紙的重要性
要真正獲得有薪病假,醫生證明是關鍵:
請 1–2 日:僱主可決定是否要求醫生紙。
請 3 日或以上:必須交合資格醫生證明。
證明須由 註冊醫生 或 政府認可的中醫發出;工傷則要勞工處認可醫生。
這樣的規定,其實是在平衡勞工保障與僱主防濫用的擔憂。
有薪病假薪金怎樣計算?
很多人以為「有薪」就是「全薪」,但事實上,《僱傭條例》定義的有薪病假是:
平均工資的 80%。
舉例:平均日薪 $1,000 元,病假日薪金就是 $800 元。這樣的安排,保障了員工基本生活,同時減輕僱主壓力。
值得注意的地方
僱員:記得保存醫生紙,並及時交給公司。
僱主:不能無理拒絕支付有薪病假,否則屬違法。
試用期員工:同樣可以累積病假,只要符合規定就有資格。
小結:從個人到社會
對個人來說,有薪病假讓我們能放心休息,不必冒著健康風險硬撐上班;對社會來說,這也是一個衡量勞工保障水平的指標。
當更多人認識並善用這項制度,也能推動公共討論:我們是否還能做得更好?在其他勞工權益(如侍產假、家庭友善政策)上,又能否進一步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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