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房係Common area,不准擺放衣物裝備?】
IPFS
今日工會收到一單求助,案情荒謬到有啲好笑。
大家可能都會見過,屋邨屋苑的垃圾房,除了垃圾及垃圾車,通常都會擺放一些清潔工具及衣物裝備,例如水鞋、手套、工衣、替換衣物。有時候,清潔工人甚至會主動做一些廢物回收。這些空間使用方式,只要沒有影響清潔服務及職業安全,本來十分平常。
話說最近鬧出法團爭議的秀茂坪曉麗苑,其物業管理公司「佳定集團」近月收到某位住客的投訴,要求公司清理曉麗苑的「雜物」。於是,外判清潔商「香港工商」在佳定的壓力下,指示清潔工人清理垃圾房「過量」的「私人物品」。清理了一次後,本以為相安無事。豈料今日佳定再次要求清理垃圾房,表示「水鞋都唔准擺」,工人嬲到火都來埋,一度停工以示抗議。還好,今次連香港工商都覺得不合情理,指示工人暫時無須清理衣物裝備,嘗試與佳定斡旋。
其實,垃圾房是清潔工人的工作地方,地面濕滑,垃圾也可能有玻璃或尖銳物品,住客本來便不適宜進入。清潔工人在垃圾房擺放衣物裝備,根本不會阻礙任何住客,究竟有甚麼好投訴呢?最好笑的是,佳定的駐場經理,言之鑿鑿話「地契寫明垃圾房係Common area,唔應該擺放私人物品」,又話地方屬於業主,業主有權投訴云云。其實一句到尾,就係完全擁抱投訴文化,總之有理無理,用最方便的方式get the job done,將問題推俾最弱勢的基層工人身上。
小道消息透露,那位神秘住客有懲教處背景,本身係三個單位的業主,所以被佳定視為VIP客戶。
香港地,唔通真係誰大誰惡誰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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