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静春山空
有一天晚上,我拿出一叠格线纸开始写日记。当时因为手边有顺手的纸笔,所以才久违地在纸上写字。很久不写字了。我一贯喜欢手写,因此很享受。在我读书的时候,我其实很喜欢写作业,因为通过笔,我可以把自己写到本子上。无论是西文和中文,我都拥有有自己风格的字体。因为符合书法的精神,又有我自己的风格,我总觉得是我自己的一部分流入了纸张,依托着纸张而融入了世界。写字对我来说是一件神圣的事情。
工作后,我在这个西洋城市再也找不到称手的水笔,工作时用圆珠笔打的草稿总是没精打采,没有一点魂魄,而且总是蓝色的,就像蓝色的工作衬衫,蓝色的公牌,蓝色背景的ppt模版。我珍藏的黑色水笔大多是朋友送的,当我写一些私人的草稿,我必须要用黑色水笔,不然总是不得劲。
那天写着写着,心里有一种薄薄的温暖的情绪升起来,但又不是非常强烈,好像一种捉摸不透的香雾似的。现在想来,也许是一种与过去的自己相连、相望的感觉吧。书写这件事,我童年和少年时做的最多,写作业,课堂笔记,还有读书笔记和日记。上大学配备了电脑和手机后,几乎是不假思索的用键盘敲起论文和日记来,好像不这么做,就会被时间远远甩在后头。因此这回认真写字,便让我想到从前刚开始习字的小小的我,我一遍遍在描红本上抄写成语,那时的夏天几乎无穷无尽,蝉鸣也似乎是永恒的;还有情窦初开的我,在雨天到处乱转,回家后写一些蹩脚的散文诗;还有那个在高考时心里千疮百孔,再也不相信自己的优等生,只有在写读书笔记的时候,在八股作文中规规矩矩写字,但在抑扬顿挫间还保留一点点我的记号的时候,我才觉得自己存在着。我感到这些身体重合了起来。我开始随意默写一些自己喜欢的诗。写着写着,我写到了这么一句,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
我从小就没有觉得这句话有什么特别,这次写下后第一次觉得惊为天人。要用怎样的寂静的心,才能注意到桂花落,才能觉得春山空?只用桂花两个字,就写出了香气弥漫。在夜,春,山,这样广大的时令、时间和地理范畴中,有一个色彩和味道都鲜明独特的桂花,并且有“落”这么轻巧的动作,还有一个人,他已经融入了环境的安静之中,洞悉着周围的一切声音和动作,又十分清楚自己的位置:他是这么一个人,在桂树下,山中,夜色里,在春天,一切都很安静,这个安静的方向不是孤独,他是自觉和自足的,他的心安静到了空无的地步。心如止水。他是自己,也同时是他经验着的一切。他成为了桂花的一部分,夜的一部分,春天的一部分。
我这回在纸上写下这句诗,外面正是深深的夜色。我又接着写了些什么,但是我觉得我已经触摸到了当晚我的内心所寻找,所呼唤的事物。倘若不是因为手写,倘如不是心里那一丝怀旧或者思念的心情,我恐怕也不会想起这样的春山之夜。
从那之后我就时常想起这句诗。有时走在路上,万籁俱寂,一轮明月升起时,我也总想到这句诗。它蕴含着平静又悲伤的哲理,不知道王维提笔写下它的时候,是否也会觉得自己的一部分永远地融入了世界呢?对他来说,也许那只是平常的一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