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一个无名帝国的民族主义重建
《南京条约》的抬头是“大清大皇帝”和“大英君主”,但英文版的表述却有微妙差异:写的是 “Her Britannic Majesty” 与 “The Emperor of China”。中文版强调的是“大清”,也就是皇室名,而英文版则直接将“大清”等同于“China”。从技术上说,英文版更对等,因为若按中文版逻辑,英国女王应称“萨克森-科堡-哥达君主”,即当时英国王室的真实名号(House of Saxe-Coburg and Gotha)。这样一来,就不知道这个条约到底是哪国和哪国签的了。
这一翻译细节背后隐藏着一个历史性的转折:中国第一次有了正式名字。中国有许多别称,却从未拥有一个正式对外的国家名,一直使用的是“秦”“唐”“清”这样的朝代名,反映的并非政体,而是皇统。China 一词,是对“秦”的拉丁化称呼。南京条约,是第一次由皇帝认可,确定China 为正式国际命名。
古代中国并不需要一个名字,因为她自视为“天下”——世界唯一、宇宙中心。不需要自我区分,也就无须命名。一个无名之国,展现的不止是自信,更是霸权。乾隆要求万里之外的英国使节马嘎尔尼下跪,是因为他权威不需要边界。天下无外,所有人皆是臣属。
朱元璋塑造蒙古为野蛮入侵者,但他依然接受元朝为正统之一。这并非宽容,而是合法性的根本。若将蒙古排除,等于画出国界,明确“我是谁”与“他们是谁”,从而滑入民族主义的框架。而作为天命所归的皇帝,当然是全部都要,怎么会让民族主义缚住手脚呢。
类似的情形也出现在欧洲。中世纪的西欧并没有“国家”概念,只有“王室”真实存在,疆域随婚姻与继承变动。当西班牙国王因继承成为荷兰君主,荷兰人拒绝承认这种“君权转移”。他们提出:荷兰属于荷兰人,而非属于任何国王。荷兰为此打了80年仗,成功独立,开启了民族国家这个全新的国家类型。可见民族主义在西方都不是常识,而是一次反抗王权的激进叙事。
日本是另一个例子。东汉时期,日本并无国名,光武帝刘秀接见其使者,为其封赏,东汉官僚便将其所在地域命名为“倭”,其国名“奴”,赐印“倭奴国王”。三国时代来朝的日本使者也未报出国名,被命名为“邪马台国”,其敌国则被命名为“狗奴国”。隋炀帝时,日本使者小野妹子精通汉语,正式函件开头写道:“日出处天子致日落处天子”。日出这个词又逐渐演变为日本,被选定为正式国名。
在海岛上自成体系的日本也不需要名字,他们需要一个名字的理由,在于他们一方面承认隋朝的强大,一方面又倔强地要求和隋朝平起平坐。他们不但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叫日出处,还给中国取了个名字叫日落处,隋炀帝大为生气。
中国第一次需要一个名字,是脆败于英国的时候。这打破了中国的神格,中国坠落到欧洲规则体系,并被赋予一个名字叫China。中国并未第一时间接受这种地位,皇帝还在坚持。但是日本正面击溃清朝主力海军后,皇帝失去全部合法性。官僚体系必须寻找独自存在的逻辑,欧洲的国际规则成为他们的救命稻草。1895年后,知识界的一个热门话题就是取名,“支那”“中土”“大汉”等等各类称呼浮现其上,“中华”呼声最高。
孙中山选择“中华”作为国家名,开启了民族主义国家时代。这一选择在根本上阻断了帝制复辟的路径——因为皇帝是天下之主,不能只成为某一个民族的领袖。
虽然皇帝没了,但官僚体系却几乎毫发无损地延续了下来。他们不再依附于皇权,掉头就代表“人民”,借民族主义完成合法性重建。这是一个无名帝国在失去神授天命后,探索独自存在道路的帝制新篇章。袁世凯蒋介石毛泽东的喧嚣,就像小强一样顽强,吵闹,烦人。
荷兰或许是最干净、最“人民”的民族国家诞生案例。但荷兰之后的民族主义,大多滑向恶意滥用。最具灾难性的两个例子,就是德国与日本。两国都曾用民族主义进行全国总动员,以“人民意志”名义发动侵略战争。战争尚未开始,国内的人权与法治先被全面取消,本国人民是第一批受害者。
正因如此,当今德国和日本几乎完全避谈民族主义。发达国家普遍对这个概念极为谨慎。但在不少全球南方国家,民族主义仍被是核心政治工具。对于中国,民族主义是取代皇位,国家构成合法性的核心,为人民服务的经要念到响彻云霄,这从孙中山到今天没有变过。
台湾处于特殊位置。它既继承了国民党的基于民族主义的官僚体系,又处于对抗中国的前线,需要对抗中国叙事,因此台湾的民族主义危险的高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