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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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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墨墨》

风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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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段陪伴,终将化为记忆的温度——纪念我的小猫墨墨

第一个,没有它的清晨。

房间空荡,却仿佛还滞留着它的气息。只是那个熟悉的小小身影,再不会踱到我跟前,等我伸出手,用头顶几下,以这种无声的仪式作为一天的开始。

三年前,把它带回家,起名叫墨墨,它成为了这个家最小的成员。小时候睡醒了,会跌跌撞撞跑到我床边,笨拙地一次次起跳,却总也上不来。被抱上来后,有时脑袋一歪,便又枕着你的气息睡去。它一生的事业,无非是等饭、吃饭、睡觉,以及在一切有阳光流淌的地方,将自己摊成一张金黑色的毛毯。

当你对它说话时,它会听得极其认真,眼神清澈见底,写满了全然的不解与所有的努力。三年光阴,它学会了辨认自己的名字,洞悉了“吃饭”二字的全部意义。听到“来,踩个脚丫”,它会扭头就跑;听到“踩个尾巴”,它会迅速把屁股甩向远离我的方向。但我猜,它最爱听的,永远是那句:“墨墨,吃饭了。”

我在厨房忙碌时,它总是卧在门口。我曾以为那是一种陪伴,后来才知道,那是一场关于“意外之喜”的虔诚等待。若偶尔转身,让它瞥见我手中拿着它能吃的东西,它便会用一种六亲不认的腔调催促:赶快,赶快,等半天了!

这份我误读的陪伴,与它期盼的惊喜,在这个周日清晨,被命运彻底地、永久地按下了静音键。从此,厨房里无论声响多大,气味多香,那个小小的身影,再也不会出现。

墨墨是家里的“惯偷”,虽偶有得手,但赃物大都被追回。一次,它发现了桌上那碗忘收的红烧羊肉。它没有先吃肉,而是贪婪地先舔起了汤汁,那声响,足以惊扰整个社区。它被抓了现行,却并未逃窜,而是坚持舔食汤汁,直到被拎走的最后一秒。那碗羊肉终被扔掉,于是,爱吃羊肉的女儿与偷吃羊肉的墨墨,有十分钟,谁也没理谁。

还有一回,桌上放着一盘做好的鸡腿,它咬开保鲜膜,成功窃得一个鸡腿,潜回自己的小床下。由于抓捕及时尚未查看作案现场,我们误以为它尚未得手,将它拎出,进行了一番严肃的批评教育。挨批之后,它竟急匆匆地钻回床底,随后,满足的咀嚼声便出卖了它。到嘴的鸡腿,终究是没收了。

墨墨心理素质极好,从不抱怨,亦不记仇,只是冷静地等待下一次机会。

它最喜欢婠婠,因为婠婠从不批评它,一直宠着它;它也喜欢卷卷,卷卷总陪它玩,能和它从这屋追到那屋,乐此不疲;它还喜欢豆豆,豆豆倚在沙发看书时,墨墨就默默地趴在她身上安睡。

至于我,墨墨谈不上喜欢。只在需要吃饭时,它会理直气壮地吆喝我:“赶快给老子拿饭!”在我偶尔疏于清理猫砂盆时,它在盆外象征性地尿上几滴,以示提醒。

我也没那么喜欢墨墨。养大了两个孩子,仿佛又来了第三个,终日喂饭、收拾,它却总是过河拆桥,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有时偷吃被我抓住,我会象征性地抽它几个嘴巴,它便把眼一闭,权当是梳毛了。事后,一到饭点,依旧大叫:“给老子拿饭。”

所有这一切,一切的琐碎、温暖与“不堪”,都在这个周日的清晨,戛然而止。

墨墨突然就走了。它太小了,小到还没来得及享受完这个它曾那么认真对待的世界。

家,从此缺了一角,变得不完整。我像是一个失去了孩子的父亲,清楚地知道它去了哪里,也清楚地知道,它不会再回来,而每天,好像还活在等待它的习惯里。

什么天堂,什么活在心里,大抵都是骗人的。它只给我留下了这几年的记忆,密密麻麻,挥之不去。

最深切的失去,不是山河色变,而是世间万物依旧,唯独那个能赋予它们意义的身影,从此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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