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災,被「消失」的 1000 人
這段時間我持續在關注宏福苑這場世紀大火的後續發展,心裡一直很在意。但越看越覺得不對勁,火災規模如此巨大,影響7座31層高樓,官方死亡人數卻只有一百多位?這跟現場慘烈程度、火勢蔓延速度,完全對不上。
越想越怕,這麼可怕的災難,會不會就這樣被時間沖淡,被官方的數字掩蓋過去。
人命不是可以隨意塗改的數字。如果數百、甚至上千條人命被隱藏在一個維穩的數字之下,這不僅是對逝者的極度不尊重,也是對生者知情權的嚴重侵害。
所以,為了還原事實、告慰亡靈,也為了更專業地回應一些朋友對我初次推論所提出的質疑,我花了大量時間搜查整理公開可查的資料,進行了較為全面和細緻的研究。我認為有必要進行一次完整、嚴謹、且純粹基於公開數據的推算。
我的核心觀點很簡單:
先不論港共是否繼承了中共的歷史低報模式,在缺乏官方公開死難者名單和線下獨立調查受阻的情況下,單純使用香港政府的人口普查資料、宏福苑建築結構圖,以及基本的火災常識,也能邏輯性地推導出本次宏福苑五級大火的真實死亡人數,證明其遠遠超過官方公布的數字,很可能 ≥ 1000 人。
我這次將重點證明以下幾項關鍵數據,這五項證據互相佐證,足以構成一個強有力的推論:
受災樓宇常住人口基數
災時暴露人口總數
火災致命性疊加因素與極低逃生率
歷史類似火災死亡率基準
官方數字不符間接證據
很可惜,官方至今未公開「臨時安置人數」等關鍵數據,否則加入此項數據,能幫我更準確更省力的倒推災時暴露人口(甚至是真實死亡人數)。不過,光靠現有資料就足矣。
以下,我會基於公開可查、可互相驗證的數據資訊,對這五項進行詳細且專業的論證。
希望這次的推論,能讓大家更清楚地看到事實的輪廓。
一、證明受災樓宇常住人口基數
受災樓宇的真實常住人口到底有多少?
根據 2021 年香港大埔區議會分區宏福苑的人口普查數據,宏福苑 8 座樓宇的家庭住戶總數為1829戶(如下首圖),一層樓 8 戶(如下第二張樓宇樣本平面圖),註冊人口總計4643人,家庭住戶平均人數為 4643 人 / 1829 戶 ≈ 2.54人。
據香港房屋委員會官網顯示宏福苑共 1984 戶,但本次推算下限統一採用香港政府 2021 年香港大埔區議會分區宏福苑的人口普查數據(1829戶,4643人)
上圖 - 官網入口:香港2021年人口普查 - 主頁 > 人口普查結果 > 地區概覽 > 主要屋苑 > 宏福苑 >住戶特徵
若採用官方的最低下限數據,宏福苑 8 座共 4643 人,算得平均每座約 580 人。鑒於宏福苑火災中 7 座樓宇受到火勢和濃煙的嚴重影響(宏志閣基本無影響),受災註冊人口基數(最低下限)≈ 7 × 580 = 4060 人。
上圖 - 官網入口:香港2021年人口普查 - 主頁 > 人口普查結果 > 地區概覽 > 主要屋苑 > 宏福苑 >人口特徵
考慮香港高樓存在「蝸居」「劏房」現象,更重要的是,宏福苑作為香港居者有其屋計劃的舊式屋苑,存在普遍的「暗盤」非法出租現象,業主為規避補地價,將單位分租給多個家庭或單身人士,導致實際居住密度遠超官方普查。那麼在這樣的香港舊區居屋分租模式下,實際每戶人數常在 3~5人(業主/二房東 + 租客家庭) ,相比官方 2.54 人的數據,實際存在 18% 至 96% 的低估,故我們需要修正人口基數:
暗盤保守 18% 上調
4643 × 1.18 ≈ 5479 人,再繼續修正常住人口基數: 5479 × 7/8 人 ≈ 4794 人。
暗盤真實 96% 上調
4643 × 1.96 ≈ 9100 人,再繼續修正常住人口基數: 9100 × 7/8 人 ≈ 7963 人。
用官方數字算得 4060 人的受災註冊人口基數是最低下限,真實常住人口基數應在 4794 人或以上,分母變大了,基數被嚴重低估,這將直接放大火災的暴露人數和死亡率。
##香港居屋「暗盤」現象##
香港居屋(居者有其屋計劃)單位屬政府資助房屋,售價遠低於市值,但法例嚴禁業主出租單位;若欲出租,須先補繳樓價差額予政府。然而,許多業主為獲租金收入,選擇私下非法出租,即所謂「暗盤」現象。此舉在香港居屋市場極為普遍,業主往往保留主戶籍,暗中將單位分割成多間小房,或以「寄住親友」名義租予外人,實際上形成隱形多戶同住,常見基層勞工、新來港人士或外傭家庭。這種操作避開房署巡查,增加單位實際居住人數遠超官方登記,導致普查數據嚴重低估真實人口密度,同時隱藏潛在安全隱患。暗盤長期存在於舊式居屋,源於經濟壓力與監管漏洞,因利益鏈與執法難度而難以根絕,從此成為基層蝸居的灰色生存策略。
參考資料 - 3年接近2萬投訴 「暗盤」公屋違法轉租
參考資料 - 【一文看清居屋出租】出租限制及條件 + 未補價居屋出租方法
參考資料 - 全港21萬人住劏房5年增17%,34%住戶家庭月入逾2萬
參考資料 - 香港劏房月租8千「還要擔心會爆頭」 在地人嘆:這算豪華的
參考資料 - 30多人擠在動物籠子中、腿都無法伸直… 香港人用「蝸居」切身之痛,告訴你一國兩制的下場
如果你覺得「暗盤」這部分是我個人臆想,我完全理解,但在香港,這確實是現實存在、大家心知肚明的灰色地帶,並非我杜撰。香港房署、屋宇署、傳媒(如HK01、明報)等,都多次報導過居屋暗盤出租、隱形劏房,甚至有區議員公開投訴類似情況(點擊查看來源 - 房建會會議記錄,Ctrl+F搜索「暗盤」)。
二、證明災時暴露人口總數
火災發生那一刻,樓裡究竟有多少人?
A. 證明火災時段在家率
計算使用的是宏福苑2021年人口普查中無計入劏房或暗盤的保守數據,如下:
家庭住戶數目為 1829 戶,註冊人口總計 4643 人,僱員 1800,僱主 13,自營作業者 129,無酬家庭從業員 -- (代表零或沒有所需數據),料理家務者 198,學生 408,退休人士 1559,無酬照顧者 81,其他 455。工作人口總計 1942,所有工作的每周通常工作時數主要集中在 35-54h 這個區間內,估算得大多數居民每天平均的工作時長在 5-7.7h 之間。每月每人主要職業收入中位數 18,000 港元 (不包括外籍家庭傭工和無酬家庭從業員),家庭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 20,490 港元,從事經濟活動的家庭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 30,660 港元,家庭住戶每月按揭供款及借貸還款中位數 1,2000港元,按揭供款及借貸還款與收入比率中位數 25.9%,家庭住戶每月租金中位數 11,000 港元 ,租金與收入比率中位數 41.6%,居所樓面面積中位數 43 平方米(與其他住戶共同佔用的樓面面積不包括在內)。信息來源:香港2021年人口普查 - 主頁 > 人口普查結果 > 地區概覽 > 主要屋苑 > 宏福苑
補充:大埔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早前通過3.3億元大維修方案,每戶要付15萬至19萬元的維修費,且要求業戶7個半月內繳足款項。信息來源:大埔41年居屋3.3億大維修惹爭議 每戶至少夾16萬 居民擬入稟 同區兩屋苑業主曾抗圍標
下面我會結合人口結構、經濟活動身份數據(數據同樣來自2021年宏福苑的人口普查報告),並且結合事發時間,推導宏福苑在2025年11月26日(週三)下午2:51 (即14:51) 的綜合加權在家率,並計算最低暴露人口總數。
儘管使用的是官方的註冊數據來計算人口佔比,但所推斷出的各年齡段的災時在家率同樣適用于各年齡段的暗盤住戶,而且也必須得保證在家率的推算邏輯能涵蓋被低估的暗盤人口,否則整個暴露人口的計算就會出現系統性偏差。
0-14歲(兒童),人口佔比約 9.09 %(422 / 4643 ≈ 9.09%),災時在家率約為55%(對應災時整個宏福苑中該年齡段的在家人數約為 232人)
大部分香港幼稚園設有半日班及全日班,半日班通常是 9:00–12:00 (AM班) 或 13:30–16:30 (PM班),全日約 9:00–16:30。其中,半日班較為普遍,因其學費遠遠低於全日制,是很多中低收入家庭的選擇,從大量學校時間表來看,幼稚園中午放學(約 11:45–12:30)非常常見。而多數小學是全日制,往往在下午3:30 - 4:00放學,但部分小學在週三是「早放日」,離宏福苑最近的大埔浸信會公立學校週三下午祈禱完後就會在13:00-13:05提早放學,2:51 時,大量學童已返家,亦或參加宗教團體活動、上補習班或興趣班。又因宏福苑租戶通常是基層家庭,這類家庭較少資源讓子女參加昂貴的課後補習班或興趣班,孩子放學後直接回家的比例較高。未入學幼兒(0-3)更是絕大多數在家。
* 如下有一個markdown網頁文檔,內容是我蒐集的距宏福苑3km以內的6所幼稚園、7所小學和6所中學的2025-2026學年詳細放學時間列表 (總計約19所學校,包含13所香港教育局宣佈受影響停課學校),其中有5所幼稚園設有半日班 (AM班基本在12點前放學),有2所小學事發當天在14:50點前放學,中學則均在3點半後放學。(信息來自於各自學校官網。)
→ 學校資訊匯總一覽表 - markdown文檔(點擊查看) ←
15-24歲(學生/年輕上班族),人口佔比約 3.70 %(172 / 4643 ≈ 3.70%),災時在家率約為30%(對應災時整個宏福苑中該年齡段的註冊人口在家人數約為51人)
中學生星期三全日課,14:51仍在學校,由於11月底接近期末,有少部分學生會留家溫習。當然,一些18-24歲不事生產、留在家中的青年也不容忽視,再加上小部分從事兼職的青年,在家率實際略微上調。該群體在宏福苑偏少,作息卻極具彈性。
25-44歲(主力上班族),人口佔比約 29.51 %(1370 / 4643 ≈ 29.51%),災時在家率約為25%(對應災時整個宏福苑中該年齡段的註冊人口在家人數約為 342人)
該年齡段多數為全職上班族,白天外出工作,只有輪班、待業、自由職業、帶病假、照顧長者、全職家庭主婦/夫等人群在家。儘管是工作日,但在宏福苑這種高密度社區,上班族群的留守率最低仍有20%左右的基線。用「香港人都要返工」來概括一切是無知的。
除此之外,居屋「暗盤」中的隱形租戶也主要集中於這一年齡段,很多是散工/黑工/短期合約/待業/年輕單身勞工/單親家庭/新來港人士/無証或低薪外傭,這類租客多為經濟不寬裕的基層勞工,比如餐飲、零售、家政、物流、地盤散工、醫院雜工,主要集中在服務業輪班制,也就是說,週三下午2:51這個時段,正是夜班工作者剛下班或還在熟睡的時候,也正是下午班工作者還在休息待命的時候,這群人的就業模式不穩定,閒日在家待業或休息的比例,遠高於朝九晚五的寫字樓白領,他們的實際在家率很可能高達35%至45%。再者,許多25-44歲的家庭外傭的工作地點就是在宏福苑,所以99%在家。因此,25% 這個推算,是將「就業穩定且必須外出」的註冊上班族,與「就業不穩且輪班制」的暗盤租戶,用一個平均值硬性拉平的結果,是合理且保守的。
45-64歲(中年),人口佔比約 21.07 %(978 / 4643 ≈ 21.07%),災時在家率約為50%(對應災時整個宏福苑中該年齡段的註冊人口在家人數約為 489人)
該年齡段處於「上班族」和「長者」之間的中間過渡期,自由度較高,部分可能已提早退休、兼職、或從事靈活性工作,亦可能在家照顧孩子/老人/做家務/打麻將。上文所示的人口普查數據表格截圖中提到的料理家務者(198人)和無酬照顧者(81人)也主要集中在該年齡段。
65歲以上(長者),人口佔比約 36.64% (1701 / 4643 ≈ 36.64%),災時在家率約為90%(對應災時整個宏福苑中該年齡段的註冊人口在家人數約為 1531人)
宏福苑作為樓齡42年的舊式居屋(全港最老化的居屋屋苑之一 ,據人口普查統計15歲及以上人口總計4221人,老齡化嚴重),高齡長者是主要住戶(70-80歲者占比更多)。下午 2:51 屬於午飯後休息的黃金時段,退休長者生活重心在家中或屋苑附近,因他們大多行動不便和患有慢性病,加之11月下旬天氣轉涼,秋冬換季更是流感高峰期,體弱的長者反而會減少外出,增加室內留守時間,在家午睡、看電視或照顧嬰幼兒,也就是說絕大多數長者此時正處於靜止休息狀態,警覺性最低。那些說老人天天四處玩的人,我只想問,為什麼七八十歲退休人士的習性,會和上班的年輕人一樣?第一代業主普遍高齡(~70+),大量患有慢性病、關節退化,你指望這群坐輪椅或持拐杖的老人在閒日去哪裡玩?
各個年齡段所對應的災時在家率已經推論完成,現在我們可以計算災時的綜合加權在家率和常住暴露人口基數了。
綜合加權在家率:
(公式:綜合加權在家率 = ∑(年齡段人口佔比 × 估算災時在家率))
(9.09% × 55%) + (3.70% × 30%) + (29.51% × 25%) + (21.07% × 50%) + (36.64% × 90%) = 57.01 %
常住暴露人口基數計算:
(公式:常住暴露人口基數 = ∑(災時常住人口基數× 綜和加權在家率))
採用最低下限 4060 人 (7座受災註冊人口,可視為註冊人口的粗略下限) 計算最低暴露註冊人口基數約為 4060 × 57.01% ≈ 2315人。
採用修正基數 4794 人 (暗盤保守18%上調) 計算保守修正常住暴露人口基數約為 4794 × 57.01% ≈ 2733人。
採用修正基數 7963 人 (暗盤真實96%上調) 計算現實修正常住暴露人口基數約為 7963 × 57.01% ≈ 4540人。
如上所算,真正恐怖的,不是 57.01% 這個比例,而是基數。你看,就算採用最保守、官方註冊的4060人去算,7棟樓都起碼有2000多人在場了,也就是說,火災發生時,樓內絕非空城,而是主要擠滿了行動不便的老人和年幼的孩童,這兩類人恰恰是逃生能力最弱的群體。很明顯,這根本就是要針對弱勢群體下手,所以不要試圖用「上班時間」來淡化災情。
B. 證明臨時在場人員數量
在火災發生時(2025年11月26日,週三,下午 2:51),除了常住居民(無論是註冊住戶還是暗盤租戶)之外,因建築用途和社區活動而臨時存在於受災 7 座樓宇內的非住戶暴露人口可大致劃分為以下幾種:
工程與維修相關人員
前提: 宏福苑 8 座樓宇正進行大型工程,外部覆蓋竹棚及易燃材料。
建築工人/維修人員
至少 15-25 人/座(7 座總計 105-175 人)。下午 2:51,正值工人的下午復工前夕或施工高峰期,他們災時正在進行維修、外牆施工、或午飯後休息。由於火源與外牆工程處相關,這群人是第一時間暴露且最接近起火點的群體,傷亡率極高。工程監管人員/顧問
至少 1-2 人/座(7 座總計 7-14 人)。進行巡檢、文件處理,通常位於地面辦公室或施工區域。暴露於初期火勢和濃煙,但可能因位於地面或辦公室而有更高逃生機會。總計(保守估計):112 - 189 人
在香港,一個同時包含外牆棚架工程 + 升降機更換/維修的大型翻新工程,單座樓宇在工作時段至少需 15 人以上的團隊。
物業管理與行政人員
物業管理/保安
2-3 人/座(7 座總計 14-21 人)。負責中央控制室、巡邏及處理日常事務。由於是第一個響應火警或濃煙的群體,他們會主動進入危險區域(例如嘗試使用消防設備或解鎖逃生門),極易殉職。
行政/清潔人員
1-2 人/座(7 座總計 7-14 人)。負責處理文件、收取租金/管理費、進行公共區域清潔。他們暴露於地面或低層的火場,但通常具有較高的警覺性。
總計(保守估計) :7 座 21 - 35 人
舊式屋苑的管理處和保安崗位必須在工作時間配備人員。這些人在災難初期是救援與通報鏈的關鍵節點,但同時也是極高風險的暴露群體。
臨時到訪人員
家政服務人員(臨時外傭 _ *此處不計入暗盤中的常住外傭)
5-10 人/座(7 座總計 35-70 人)。進行鐘點打掃、送貨或日常護理。在下午 2:51 時段,由於許多長者(90% 在家率) 需要日間照顧,或雙職家庭需要清潔服務,這些外傭是高比例的臨時訪客。
香港旺角一行人天橋逼滿放假聚會的外傭 社區服務/探訪人員
1-2 人/座(7 座總計 7-14 人)。社區組織探訪獨居長者、派送物資、宗教探訪等。由於宏福苑長者眾多,社區組織定期的探訪活動在下午時段十分常見。
郵遞/送貨/快遞員
5-10 人(7 座總計 5-10 人)。負責派送包裹或郵件。儘管數量較少,但在高密度屋苑,總會有幾位快遞員或郵差在工作。
總計(保守估計):7 座 47 - 94 人
宏福苑的高齡化和基層屬性,決定了其對外部支援(家政、護理、社區服務)的依賴性強,加之這些臨時訪客對建築結構陌生,逃生難度增大。
臨時在場人員數量(總結)
上述三個類別的保守估計總和:
Min = 112人(工程) + 21人(物管) + 47人(訪客) = 180人
Max =189人(工程) + 35人(物管) + 94人(訪客) = 318人
除了常住暴露人口 (最低 2315人,最高 4540人) 之外,宏福苑在火災發生時,額外存在至少 180人至 318人的非住戶臨時暴露群體。這些人的加入,將進一步放大實際的暴露人口總數,並使得逃生通道更加擁擠,加劇災難的致死率。
C. 計算災時暴露人口總數
回顧前文的算得的常住暴露人數,本次不沿用前文的 3 種常住人口情景進行計算,換為極值計算,確保論證能夠涵蓋所有合理的可能性,也方便後文計算死亡人數區間:
(公式:災時暴露總人數 = 常住暴露人口 + 非住戶臨時人員)
最低暴露總人數計算
採用最低常住暴露人數 (官方下限基數):2315 人
採用最低臨時人員:180 人
最低總暴露總人數 = 2315 + 180 = 2459 人
現實中值暴露總人數計算
採用保守常住暴露人數 (暗盤保守修正+18%):2733 人
採用中值臨時人員: (180+318) / 2 = 249 人
現實中值暴露總人數 = 2733 + 249 = 2982 人
最高暴露總人數計算
採用極高常住暴露人數 (暗盤真實修正+96%) :4540 人
採用最高臨時人員:318 人
最高暴露總人數 = 4540 +318 = 4858 人
綜上,宏福苑 7 座樓宇在災時的暴露總人數區間為 2495 人至 4858 人,現實中值逼近 3000 人。
三、證明本案火災致命性疊加因素與逃生率低
這場火為什麼致命到幾乎無人能逃?
A. 證明本案火災致命性因素疊加
消防預警系統失效
8 座大樓的火警警報系統均全面處於關閉或降級狀態,故 8 座大樓的居民均失去了賴以行動的最初 5-10 分鐘的預警時間。對於行動遲緩的95%在家長者,其所需逃生時間遠超 ASET(可用安全逃生時間,下文三-B部分有系統詳細的解釋)。加之據多位倖存者反映消防車到達時未鳴笛(或音量過弱)、沒用擴音器或手機警報補救,使得 8 棟樓住戶的覺察時間又被再度延遲。
若我們假設消防車前期有鳴笛、且鳴笛的聲音和頻率都已達到有效鳴笛的標準,那為什麼倖存者訪談(BBC)說「聞煙才知起火」?為什麼外傭求救電話是「煙進來了,我們聽不到警笛」?
此外,也有一種質疑觀點認為:
「有當地居民說,竹棚燃燒聲遠處都聽得到,難道住戶都是聾子嗎?」
宏福苑位於大埔中心地帶,周邊交通繁忙,對於住戶而言,下午時分,窗外原本就有大量的背景噪音,且室內可能有電視聲、收音機聲,或是緊閉窗戶後的冷氣運轉聲,竹棚燃燒的「劈啪聲」在遠處聽來可能很清脆,但在密閉的高層室內這種聲音極易被背景雜音掩蓋。更重要的是,當天宏福苑正處於大維修狀態,住戶早已習慣了數月以來棚架施工的敲擊聲、電鑽聲。心理學上有個術語叫 Habituation(習慣化),當居民長期處於施工噪音中,大腦會自動過濾掉類似的破碎、爆裂聲,直到火舌燒到窗台那一刻,他們可能都以為只是工人在搬動材料。竹棚燃燒的聲音是細碎的劈啪聲(竹的燃點較高,發出大量聲響時是在火災中後期),與工地施工的敲擊聲極為相似,如果你是宏福苑住戶,在沒有火災警報器的情況下,你聽到遠處傳來「劈啪」聲,你的第一反應會是「我快死了,趕快跑」,還是「又是哪裡在裝修」?就此,不能把住戶當成了全知全角的上帝,認為只要聲音傳到了,人就該動。當然,也會有敏感的住戶在聽到劈啪聲後,能隱約察覺到異常,這時他們可能會先去查看廚房、查看窗外,但別忘了,宏福苑當時的外窗幾乎都被發泡膠板完全封死,室內生活空間長期處於無窗、無風、無自然光的狀態。
你可能在遠處聽得見,是因為聲音在開闊空間傳播,能夠在一定範圍內的遠距離地被聽見,但宏福苑的住戶是在厚實的混凝土牆內,且為了維修,許多窗戶被關閉且被膠片封死,聲波在穿透牆體與窗戶時會大幅衰減。這就是為什麼許多火災倖存者事後回憶時都說:「一開始根本沒意識到發生什麼事,直到聞到味道或看到黑煙灌進來」。
等到竹棚燃燒的「劈啪聲」大到能穿透鋼筋水泥、傳進午睡長者的耳裡時,這代表火勢已經進入了極端擴散期。在 Fire Science 中,我們不看你「聽不聽得到」,我們看的是 RSET(所需安全逃生時間,下文三-B部分有詳細解釋)。當聲音大到足以驚醒住戶時,外牆的尼龍網與發泡膠板早已形成了巨大的毒煙屏障。這就不是住戶聾不聾的問題了,而是當自然聽覺被警報觸發時,逃生通道早已被物理性封死。
所以為什麼消防法規強制要求安裝電子警報器 (Fire Alarm)?就是因為人類的自然聽覺(如燃燒聲、呼救聲)在睡夢中或隔間牆後是非常不可靠的。電子警報器的頻率是經過設計的(通常在 3000Hz 左右),那是人類耳朵最敏感、最能刺破夢境的頻率。
當宏福苑的警報系統全面失效時,任何外部的燃燒聲,嚴格來講都不能被視為有效的「警覺信號」。煙囪效應
宏福苑的樓宇平面圖顯示(前文有圖),每層樓的中央區域集中了一個核心樓梯間和至少三個電梯升降機井,棚架結構在底部點燃後,這些共用的中央升降機井、樓梯間、管線井構成了主要的垂直煙囪,火勢和高溫有毒氣體沿內部管井和外牆極速擴散,毒煙(含CO、HCN)在15-30分鐘內覆蓋中高層,火焰和濃煙的垂直傳播速度可能達到 3-5m/s,使上層居民在 10-15 分鐘內即面臨威脅。
摘自Wikipedia:在高樓大廈的環境內,煙囪效應可以是令火災猛烈加劇的原因。在低層發生的火災造成的熱空氣,因為密度較低,經電梯槽或走火通道內得以往上流動,使高熱氣體不斷在通道的頂部積聚,結果是使火勢透過這種空氣的對流在大廈的頂層製造另一個火場。不單使撲救變得更困難,更會危及前往天台逃生者的生命安全。多座連鎖影響
說到這裡,有朋友可能會提到應考慮死亡人數集中在兩座樓宇(E座宏泰閣和F座宏昌閣)的現象,並建議以「常態分佈(Normal Distribution)」的曲線來修正七座樓宇的死亡數字,以反映部分樓宇有較多逃生時間的事實。
該觀點建立在「另外五座樓宇有足夠時間逃生」這個前提上,如果這是一場單純的內部起火,或者樓宇之間相對獨立,他是對的,傷亡分佈確實應該呈現「起火點最高、周邊遞減」的鐘形曲線。「常態分佈」模型,可能適用於單一、獨立、且有正常預警系統的高樓火災,其中逃生率會隨著距離火源遠近而線性遞減。
然而,宏福苑這七座樓宇在災時已不存在實質上的防煙防火間距。大家別忘了,覆蓋全屋苑的相同連體棚網與易燃材料,早已徹底打破了樓宇間的空間阻隔,將七座大樓串聯成一個巨大的、全方位連通的水平與垂直導煙通道,也可以說因修繕工程而產生了高度的「結構耦合」。「其他五座住宅有足夠時間逃生」是基於可見明火的蔓延速度(公尺/分鐘),但致命的毒氣(如氰化氫 HCN、一氧化碳 CO)是氣體流體,它們在棚架風洞和煙囪效應的加持下,擴散速度是明火的數倍甚至數十倍(公尺/秒)。當兩座樓宇首先起火時,劇毒濃煙並不是慢慢飄過去的,而是像高壓水槍一樣,瞬間灌入相連樓宇的通風井和走廊,火還沒燒過去,毒氣已經先到了。對於人體而言,暴露在高濃度 HCN 下,幾秒鐘就會失去行動能力。 這就是為什麼這場火災的致命性必須以七座疊加的矩陣風險來計算,而不能套用標準的常態分佈、將它們分開進行梯度計算。當毒氣網形成時,七座樓在毒性環境上是幾乎同步淪陷的,並不存在顯著的逃生時間差。
火場中「煙氣擴散」與「火勢蔓延」的本質區別 退一萬步說,假設那五座樓真的多出了 15-30 分鐘的物理緩衝期,但在窗戶被封、聽不到消防車鳴笛、警鐘全滅、毒氣先行(視線與呼吸受阻),且住戶高達 90% 為行動不便長者(甚至在午睡)的情況下,這 15-30 分鐘的ASET(可用安全逃生時間)其實是無效的。他們不是不想跑,是跑不動,甚至是在還沒意識到失火前,就已經在屋內因吸入過量毒氣而昏迷了。
毒煙和高溫氣體一旦從底層或外部棚架滲入,將在極短時間內(數分鐘)沿這些通道灌注周邊大樓的每一層、滲透進每一道門縫,將屋內的含氧量瞬間拉低到致死線以下。即使你所住的樓棟沒有著火,持續暴露在毒煙中超過 10s 也會迅速造成窒息,火場濃煙致命率是遠遠高於被火燒傷的,毒煙致命率佔總傷亡>70%,就算是倖存者,其在72小時內也會出現極為嚴重的後遺症。因此,A、B、C、D、G座的居民,雖然不一定被火焰燒到,但卻在黃金逃生時間內,同步面臨了來自毗鄰樓宇的致命性毒煙威脅。
這場火災的致死機理更接近於一種「閾值效應」,一旦毒煙濃度達到致死閾值,無論你是在E座還是D座,無論你是在10分鐘內還是20分鐘內被濃煙困住,結果都是極高的窒息死亡率。
宏福苑罹難女工最後拍攝畫面,濃煙短時間內迅速從窗戶灌入31樓走廊。女工將影片傳給兒子後,連同身旁的其他4名工友,被濃煙和烈火吞噬,再也沒出過來 除此之外,有朋友在網上提到「一些低層居民在最初察覺到火警時,會一層一層的敲門讓人逃走離開,住戶有足夠的疏散時間,沒那麼多人傻傻不知道情況。」
「逐層敲門」的前提是:火勢的蔓延是緩慢的、可預測的。但宏福苑這種被化學材料包裹的外牆一旦起火,其水平與垂直的蔓延速度是以「秒」計算的。 一個人從 20 樓向下跑到 1 樓,即便不敲門,也要 3 到 5 分鐘。若要逐層敲門、叫醒熟睡的人、解釋情況,每一層樓至少增加 5 分鐘。當熱心居民敲到一半時,外牆的火龍早已竄升到更高樓層,煙囪效應會讓濃煙在 10 分鐘內封鎖整個樓梯間。那些位試圖逐層敲門的英雄,極可能在敲到第三、四層時,就發現自己已經被倒灌進入走廊的黑煙困住,甚至自顧不暇。人體生理機能在極限擴散的毒煙面前,根本沒有足夠的物理時間去完成「通知」這項勞力密集的工作。
不只如此,在火場中,厚實牆體和環境噪音(棚架燃燒的爆裂聲、風聲、遠處的鳴笛)會形成極強的「音場隔絕」,蓋過人的喊叫聲。除非那位鄰居帶著擴音器,否則在厚重的住宅大門外敲門,屋內正在午睡、看電視或重聽的長者,極難在第一時間判斷那是「救命聲」還是「鄰居的小孩在鬧」。再補充一下,心理學還有一個詞叫 Pluralistic Ignorance(多元無知),這裡的意思是,當人聽到不明敲門聲時,第一反應是懷疑而非行動。對於高齡住戶,他們需要更長的反應時間去確認資訊,而這短短幾分鐘的遲疑,往往就是生與死的界線。
當鄰居還在 15 樓敲門時,20 樓的長者可能已經因為吸入滲入門縫的氰化氫而陷入昏迷。這不是知不知道的問題,是「還來不及知道就已經癱瘓」的問題。在警報器沒有響起的情況下,這種民間自發的通知,在幾千人的屋苑面前,效率低到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如果連具備專業裝備、氧氣瓶和破門工具的消防員,在事後都承認「因為高溫無法到達部分單位」,我們又憑什麼要求那些手無寸鐵、連防煙面罩都沒有的居民,能完成「逐層敲門」的壯舉?
於是,那些試圖救人的英雄,最後往往成了第一批在走廊窒息的罹難者。
⚠ 宏福苑火災現場實況紀錄影像記錄 — 包含罹難者遺體畫面,涉及極度敏感內容,僅供事實存證用途,觀看前請評估自身心理承受能力,謹慎點擊 ⚠這種行為的發生,本身就證明了官方預警系統(警鐘、廣播)的徹底崩潰。「有人逐層敲門」可能發生在局部樓層,也確實可能救了幾個人,但如果我們因為這零星的英雄行為,就推論說「大家都有足夠時間疏散」,這在邏輯上而言,是極其危險的。
當整個屋苑變成一個巨大的毒煙矩陣時,任何「點對點」的人力通知,在「面對面」的氣體擴散面前,都只會顯得那麼的微不足道…
自起火後的15-30分鐘內,毒煙的極速覆蓋狀況。 不要被「煙」這個字給騙了。在棚架風洞與煙囪效應的加持下,這不是飄散,而是噴射。 雖然我不是統計學專業出身的,但基於我的一些數學知識與邏輯分析,若在數據透明、樣本標準的情況下,我也會考量常態分佈模型。但按照實際情況來看,排除理想化的統計前提,宏福苑的死亡分佈,恐怕不是一個中間高兩邊低的常態分佈曲線,而是一個因為毒氣瞬間覆蓋、高齡逃生困難,所導致的整體極高的平原分佈。
寧願在推算上顯得悲觀一點,我也不願因為假設了「有逃生機會」,而低估了那種實際上無處可逃的絕望。
如果有機會的話,也歡迎你們用自己的統計模型跑一下數據,或許我們可以在評論區裡交叉比對。
另一方面,也有影像證明火災並非單一火源,而是不同樓層及不同區域多點同時起火。
信息來源:(含多火源影像)香港大火非意外?宏福苑「兩個火點」相距遠 疑案情不單純
畫面清楚拍到,當宏昌閣低層的棚網剛被捲入火舌時,相隔甚遠、完全不相連的後方樓宇竟然也幾乎在同一時間冒出火苗。這代表什麼?這代表這場火很可能存在「多個初始火源」。如果是單純的「飛火」或熱傳導,火勢不可能跨越這麼大的空間屏障、還能在短時間內發展出獨立火頭。這項證據直接把這場災難的嚴重程度拉升到了另一個層次,這種「物理上的空間跳躍」,反而更像是人為精心佈置過的多點同步縱火。這也解釋了為什麼毒煙能在 20 分鐘內就完成七座樓宇的飽和灌注,因為火根本不是從一個點慢慢燒過去的,而是透過預先布置的易燃棚網和多處引火點,同步在各個角落引爆。
這件事的性質恐怕比單純的「工程失誤」還要黑暗。這場火,恐怕從第一秒開始,就沒打算留給宏福苑的人任何活路。易燃外牆及棚網材料:
非阻燃綠色安全網(山東宸旭公司供應,假阻燃報告),及發泡膠聚苯乙烯封窗板。起火點是在宏昌閣第1至第2層的鷹架附近,當中綠色保護網首先起火,延燒至圍封窗戶的發泡膠,接而形成大面積的連續燃料層,極大助長了「燃料床」效應。 參考資料1:宏福苑大火|峰華邨富澤花園棚網報告疑造假 鄧炳強:重案組調查 參考資料2:多社區「棚網防火報告」造假? 港警立案調查
逃生路徑受阻
等居民發覺時,每座樓宇的1樓梯3電梯都早已被濃煙灌滿,通道癱瘓,逃生門被鎖,能見度極低(<2m),濃煙只要2分鐘完全蔓延,令視線瞬間一片黑,找不著方向,大部分人出門逃生卻還是會跑回火源方向。還有一點,大量暴露人口(特別是中高層 13-23 樓) 在驚覺後試圖逃生,這時反而會導致樓梯間發生嚴重擠塞,同時伴隨樓內大量工程雜物的阻礙,加速了人員在濃煙環境中的死亡。
美國一高樓火場被困者所拍攝的濃煙走廊 消防不力
路人於14:51報警,消防於15:00左右抵達,延遲約5-9分鐘,15:02 火警就升為三級,在此期間,火勢迅速失控,大火從宏昌閣低層棚網迅速沿外牆及煙囪效應蔓延至鄰近樓座,8座大廈在30分鐘內受濃煙影響,火勢在約一小時內蔓延至8座大廈中的至少5座,最終在下午5時已有7座陷入火海。宏福苑31層樓高,常見的消防梯車頂多到15-17樓(大樓腰部),但火舌早已燒到25樓以上,水槍根本噴不到高層(火場峰值500°C),上面住戶只能被困等死,雖然香港消防有空中單位,但這次沒用,白白浪費首個小時的黃金救援窗。關於救援,消防說先衝有求助的單位,但很多長者因行動不便或中毒昏迷而無法主動求救,就這麼被困燒死,有的家屬事後受訪時也說「哥哥沒打電話,就沒人救 」。
香港31層以上的高樓比比皆是,若不採用空中消防,那麼梯車規格就該覆蓋全高,可當時火燒一天還在「努力噴水」,在初期已達三級大火的情況下,水管壓力還嚴重不足,噴水斷斷續續。火勢於11月26日下午爆發後,儘管中國大陸消防車於邊境待命,香港政府明確表示拒絕內地消防援助,寧可自家掙扎也不借力,直至火勢失控逾24小時,行政長官李家超稱「火勢漸控」,但現場影像顯示7座大廈仍在燃燒,火勢至11月27日仍未控制,11月28日晨 (43小時後) 才大致撲滅,期間7座樓宇中3座持續燃燒…… 這可是香港,真的無法想像2025年的香港會有這般荒謬的景象。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新聞公報 - 大埔五級火警
許多問題都可以預防,許多致死因素也都是可以避免的。宏福苑居民從2024年起就已經投訴工人吸煙、物料不阻燃及警鐘問題,消防署本該聯動監管維修,但卻放任易燃物料、未及時巡查或強制整改,從而最終釀成大禍。
但現在重點該質疑的是火災時香港政府和消防署的消極應對態度。不是說消防員不拼不作為,而是說整個消防系統從預防到響應,全都卡住了,設備落後、協調慢,消防策略又被動。
B.證明本案火災逃生率低
基於前文計算的最低暴露總人數 2459人,若官方死亡人數 = 160人為真(截至2025-12-09,Wikipedia,官方160人死亡,6人失聯),則逃生率必須達到 (2459 - 160) / 2459 ≈ 93.5%。在前文(二.A)中提到致命性因素疊加的條件下,要求93.5%的逃生率是物理上不可能的。要理解這點,首先要瞭解兩個基本概念:
可用安全逃生時間 (ASET)
指從起火至環境條件(如高溫、濃煙、低能見度)達到威脅生命安全的時間。
所需安全逃生時間 (RSET)
指居民察覺火警、偵測判斷、開始行動至完全疏散所需的時間。
當ASET > RSET時,則視為安全;若ASET < RSET,則逃生失敗風險極高。
本案多重致命性因素疊加導致ASET極短(估計<5分鐘,遠低於標準高樓火災的15-30分鐘),RSET延長(>20-30分鐘),造成逃生率大幅降低。
在零預警、長者主體、通道受阻、七座聯動的條件下,要求 93.5% 的人員成功疏散,這在物理上不可能實現。即使在設施完善、預警及時的高層建築中,高齡人口的逃生率也難以達到此水平。讓70歲以上的健康老人從 5 樓以上幾分鐘之內冒著濃煙走樓梯下來基本上不可能,更別說樓內絕大部分老人有慢性病或腿腳不好,且不是第一時間下樓,而是火災發生很久後才知道 —— 當警鐘全部失效、消防車又無鳴笛、窗戶還被封時,他們並非由火警訊號得知火災,而是在熟睡、洗澡或做飯等毫無防備的狀態下,聽到鄰居的敲門聲、接到親友的電話,或因為濃煙大量湧入房內時才驚覺,這已錯失了最佳逃生時機!
因此,宏福苑火災的實際逃生率必然遠低於 93.5%,這也從根本上證明了目前官方160人的死亡數字與火災的致災機理相悖。即使在常住人口基數被上修 18%的情況下,80%的逃生率仍然是極度樂觀的,這在物理上依然是不可能的任務,屬於天方夜譚。
在這種幾乎不可能外逃的絕望處境下,多數居民,特別是行動不便的長者,只能被迫選擇官方最推崇的策略——「就地庇護」,也就是待在屋內等待救援。這本是高層建築火災的標準自救建議,但放在宏福苑這種煉獄現場,講難聽點,就是原地等死。
消防處副處長陳慶勇還在隔空喊話,叫宏福苑居民「如果市民在火警現場仍然被困,最好是關好門窗,並用濕毛巾或者膠紙,封住窗戶和門邊,打電話給消防部門,告知單位位置和人數,當局會盡快處理。」(←點擊查看原報導)
「關好門窗」有用嗎?首先,宏福苑是老舊屋苑,大量「暗盤」隔間早已破壞了原始防火區劃,況且在這種被易燃棚網和發泡膠包得密不透風的老舊結構裡,極劇的煙囪效應使得毒煙是順著外牆縫隙和通風井像高壓水槍一樣「噴射式高壓灌注」進屋內的,根本不是你拿條濕毛巾或膠帶就能擋得住的。在那種高濃度的氰化氫和一氧化碳下,你的濕毛巾跟一張衛生紙沒兩樣,吸兩口人就癱了,在這種毒氣室裡叫人關門閉戶,叫長者拿條濕毛巾去擋?跟叫人自殺有什麼兩樣?
結果呢?當你照做了,用盡最後的力氣通知位置,他們卻告訴你:「部份受影響單位已有正確地址,包括在一些較高樓層的單位,但由於現場溫度非常高,有個別大廈未能夠到達求助單位,消防人員將努力和不斷嘗試。」(←點擊查看原報導)
這句話翻譯成白話文就是:「你的電話我們接了,位置我們知道了,但火太大我們上不去,你只能自求多福。」
「不斷嘗試」只是空話。火災延燒43小時才大致撲滅,七座聯動的災難規模,救援力量被稀釋到癱瘓。對被困在高層、吸入濃煙、行動不便的長者來說,他們的生命是以分鐘甚至秒計算的,沒有時間等待「不斷嘗試」。況且許多長者連主動撥電話求救的能力都沒有,只能被困活活燒死或窒息而亡。
消防明明知道設備無法攻頂、救援能力跟不上,卻依然給出這種幾乎是「等死」的建議,最後還輕描淡寫地說「努力和不斷嘗試」??…… 這不是「失職」一個詞就能夠概括的,這是對人命的徹底冷酷與不負責任。說穿了,他們只是在為自己無法及時救援、甚至無法抵達的慘況找藉口、甩鍋。他們接了電話、記錄了地址,明明知道自己救不到你,卻還是叫你在家坐以待斃,然後看著火燒了 43 小時,再回頭叫你體諒他們「努力嘗試」。
平心而論,香港消防處的專業素養與勇氣一向舉世聞名,面對這場橫跨七座樓宇的世紀大火,第一線消防員衝入火場的英勇絕對值得敬佩。
然而,個人英雄主義救不了系統性的誤判,特別是當消防高層在記者會上複誦著所謂的「標準作業程序」時,他們或許忘了,宏福苑的現場早已不是課本上的火災模型了。這套消防建議在一般火警或許受用,但這次用在一個消防系統根本無力應對的殘破結構上,只顯得蒼白且脫離現實。
當救援速度跟不上毒氣擴散速度時,「就地庇護」呼籲就等於是叫你:「請留在原地,安靜地窒息。」
官方的SOP給了災民一種「救援馬上就來」的虛假安全感,讓他們乖乖待在充滿毒氣的房間裡空等,錯失了最後拼死一搏的機會。
如果當時消防部門敢面對現實,不為了卸責而照本宣科,他們一開始給出的建議應該是赤裸裸的求生本能:
※(以下純屬個人觀點,不代表任何官方立場)
各位宏福苑的居民,請聽好!警鐘已經失效,火勢也已失控,消防救援可能來不及,請別指望我們!現在是生死關頭,請放棄「就地庇護」的幻想!宏福苑外牆棚架已形成環狀火帶,毒煙擴散速度遠超想像,請立即執行以下自救行動:
放棄等待救援:只要你還能看見通道出口,無論幾樓,立刻抓起濕毛巾蒙住口鼻,沿樓梯向下衝。宏福苑的頂樓天台在煙囪效應下會變成毒煙聚集區,除非你就在頂層且確定天台門沒鎖,否則絕對不要往上跑。雲梯車高度不足且水壓受限,高層住戶不要指望消防員能及時抵達你的門口。
逃生優先序:若門外無濃煙,立刻攜帶濕毛巾往地面撤離。走廊煙霧若呈淡灰色,是你最後的逃生窗口。一旦變為漆黑且燙手,代表煙囪效應已成,此時絕不可開門,應立即退回房內。絕對不要躲進廁所或廚房!老舊屋苑的通風管線與天井在煙囪效應下,會直接將底層的毒煙「抽」進室內,廁所往往會成為第一個窒息點。
封堵與轉移:若樓梯間封死,迅速退回屋內並關閉大門。重點: 遠離靠近外牆棚網的房間(那裡會最先起火),轉移到有對外窗、且遠離火源的房間,用膠帶封死門縫,立刻退回窗邊爭取新鮮空氣,並不斷向樓下噴水(若還有水),這能降低局部溫度,爭取極限生存時間。不要躲在廁所,那裡的通風管線是毒煙最快侵入的路徑。
發出求救訊號:不要只打電話,請在窗口揮舞鮮豔衣物或強光,引起路人和媒體的注意,爭取被雲梯車目視的機會,消防員在濃煙中會優先救援「被看見的人」。到窗邊製造最大的視覺或聽覺動靜爭取注意,不要躲在室內深處,那裡只有死路一條! 若窗戶被發泡膠板封死,必須想盡辦法除膠破窗,否則你將在15分鐘內窒息。破窗不是為了讓煙進來,而是為了建立與外界大氣的連結,若不破窗,即使煙沒進來,你也會在 15 分鐘內耗盡氧氣而窒息。「先關門,後開窗」是關鍵口訣!封死房門是為了擋住「內部的煙」,對抗公共空間的走廊毒煙(煙囪效應);而破開窗戶是為了獲取「外部的氧」,對抗施工環境造成的物理封閉(窒息效應)。
在假設上述有效生存指示會被發出的前提下,以下討論指示發布的重要臨界時間點:
生存指示必須在 14:55 前(起火後 4 分鐘內,火警升為三級時) ,第一時間要求警方以擴音器全屋苑廣播,加以全區手機緊急警報同步發送,不要依賴已全部失效的警鐘。當時火勢剛沿棚架橫向蔓延,是唯一能讓剩餘五座樓宇居民撤離的黃金窗口。
若 15:21 後(起火後 30 分鐘,火警升為四級時)才發布警告,則為時已晚。此時毒煙已完成七座連體樓宇的水平灌注,濃度達到致死點,走廊能見度歸零,對於行動不便者而言,此時若未抵達地面或找到有效避煙空間,在500°C的高溫毒霧下,自救窗口已正式關閉,生還機率已趨近於零。消防高層應誠實公告「高層無法即時到達」,迫使具備行動能力的壯年人協助鄰近長者撤離,而非讓大家在室內安靜等待救援。要麼就應在 31 層高樓火災初期即應啟動直升機吊掛救援,而非在火勢失控後才坦承「梯車高度不足」、才說「溫度太高進不去」、才來「努力嘗試」。
……
可悲的是,以上種種(含警報假設),他們一點都沒有做到。
他們選擇了最官僚、最安全、最合規、最能撇清責任的教科書式說法,選擇了維持「一切盡在掌握」的專業形象,而那些最信任政府、乖乖在家封好門窗「就地庇護」的長者,就這樣在漫長的等待中,無聲無息地變成了官方口中「難以辨認」的焦屍。
四、證明歷史類似火災死亡率基準
放眼全球,類似慘烈高樓火災的死亡率是多少?
A. 歷史類似火災死亡率基準
為了建立宏福苑火災的潛在死亡率基準,以下是 5 個我搜查到的國際上和宏福苑火災具有類似特徵的歷史高層建築火災案例(接下來引用的所有案例都是經過公開資料驗證的),並且分別簡要計算了死亡率,各位可以對比參考:
倫敦Grenfell Tower 火災
發生於2017年6月14日凌晨,單座,24層,關鍵致災特徵:煙囪效應+易燃外牆覆層 +促進建築內外火勢蔓延的窗戶+大樓未設中央火警警報系統,死亡率 ≈ 20% (死亡人數72 /暴露人口約360) Wikipedia - 格蘭菲塔火災
上海靜安「11·15」火災
發生於2010年11月15日14時許,單座,28層,老齡化社區,關鍵致災特徵:煙囪效應+裝修工程違法違規+施工作業現場管理混亂+外牆易燃材料+消防裝置不足/落後,死亡率 ≈ 29% (死亡人數58 /暴露人口約20) 。與這次宏福苑火災相似,當時中共官媒報導的死傷人數在民間廣受質疑,但中共宣稱,因考慮到家屬隱私,沒有公布具體的遇難者姓名名單,並堅稱三分之一以上的家屬不願意公布遇難者姓名。 Wikipedia - 上海「11·15」特別重大火災
香港九龍嘉利大廈大火
發生於1996年11月20日下午4時40分左右,單座,15層,五級大火,關鍵致災特徵:電梯施工期所造成的危險環境+煙囪效應+消防裝置不足+消防不力,死亡率 ≈ 25.6% (死亡人數41 /暴露人口約160) Wikipedia - 嘉利大廈大火
台灣高雄城中城大樓縱火案
發生於2021年10月14日凌晨2時54分,單座,12層,關鍵致災特徵:煙囪效應+安全防火門和廢棄電梯門遭到拆除+違停的機車燃燒形成大量火載量,死亡率 ≈ 23% (死亡人數46 /暴露人口約200) Wikipedia - 高雄城中城大樓縱火案
巴西聖保羅焦瑪大廈火災
號稱消防史上死傷最慘重的高樓火災,發生於1974年2月1日上午8時50分許,單座,25層,關鍵致災特徵:煙囪效應+消防體制缺陷,死亡率 ≈ 31.5% (死亡人數179-189 /暴露人口約600) Wikipedia - 焦瑪大廈火災
B. 建立死亡率基準模型
在建立死亡率基準模型前,必須先釐清宏福苑火災與我們在上面列舉的 5 個歷史重大火警案例相比,具備哪些「致死率放大因子」,這樣我們才能理解為何宏福苑不同於以往。
七座聯動的矩陣式災難
以往案例均為單座大樓,而宏福苑火災則涉及 7 座樓宇同時受災。這不單單是燃燒面積的擴大,更意味著救援資源的極度稀釋!消防力量被分散到了 7 個核心點,導致黃金救援時間內的有效救助率呈指數級下降。
極端老齡化的受災群體(行動力遲滯)
宏福苑長者人口佔比高達 36.64%,相比之下,倫敦 Grenfell Tower 或香港嘉利大廈的住戶年齡層較為混合。在火災中,長者的「預警反應時間」與「移動逃生速度」極慢,且無法使用逃生梯(需耗費大量體力),這將大幅推高滯留死亡率。
居屋暗盤導致的逃生通道擁堵
如前文計算所得的修正數據所示,實際居住密度上調 18%~96%,意味著單位面積內的人數倍增。然而,樓宇的逃生梯寬度是固定的(基於 1980 年代標準),當 2000多人同時試圖通過為幾百人設計的通道時,將發生災難性的踩踏與擁堵,導致大量人員被煙氣追上。
煙囪效應的結構性放大
宏福苑的居屋為常見的十字型或風車型設計,中央天井與電梯槽在缺乏防火門維護的情況下(這裡可以參考上面提到的高雄城中城案例),將成為巨大的拔風管,將濃煙在幾分鐘內抽送至高層。
所以綜和來看,這些因子決定了本次火災死亡率不能僅取歷史平均值,而應向上修正。
基於前文的 5 個歷史案例(死亡率區間 20% - 31.5%),並疊加宏福苑的特殊致死因子,我設定了低、中、高三個死亡率基準:
低位基準: 22%
參考: 倫敦 Grenfell (20%) 與高雄城中城 (23%)。
假設: 假設部分樓宇煙囪效應未完全形成,或部分年輕住戶成功逃生,但考慮到長者比例,底線不會低於 20% 。
中位基準: 30%
參考: 香港九龍嘉利大廈大火 (25.6%)、上海靜安 (29%) 與 巴西焦瑪 (31.5%)。
假設: 這是高層火災在外部救援受阻、內部設施老化時的典型高致死率。考慮到宏福苑「7座受災」導致的救援癱瘓,我認為 30% 是較為科學的預期值。
高位基準: 50%
參考: 超越巴西焦瑪大廈。
假設: 這是「極端災難模型」。當「暗盤」高密度人口堵死逃生梯 + 長者難以移動 + 7座樓宇同時吸入濃煙導致救援絕望。這是一個考慮了「系統性崩潰」的數值。
結合前文計算的三種「災時暴露人口總數」與上述三個「死亡率基準」,我們能得出以下推算結果:
根據基數界点,可按照極值劃分為 3 種暴露人口情境
用最低暴露總人數計算死亡人數(災時在場人數約 2459 人)
低位死亡率 (22%) → 死亡人數:2459 × 22% ≈ 541 人
中位死亡率 (30%) → 死亡人數:2459 × 30% ≈ 738 人
高位死亡率 (50%) → 死亡人數:2459 × 50% ≈ 1230 人
用現實中值暴露總人數計算死亡人數(災時在場人數約 2982 人)
低位死亡率 (22%) → 死亡人數:2982 × 22% ≈ 656 人
中位死亡率 (30%) → 死亡人數:2982 × 30% ≈ 895 人
高位死亡率 (50%) → 死亡人數:2982 × 50% = 1491 人
用最高暴露總人數計算死亡人數(災時在場人數約 4858 人)
低位死亡率 (22%) → 死亡人數:4858 × 22% ≈ 1069 人
中位死亡率 (30%) → 死亡人數:4858 × 30% ≈ 1457 人
高位死亡率 (50%) → 死亡人數:4858 × 50% = 2429 人
大家看,在我們採用最保守的計算組合的情況下(官方最低暴露人口基數 2459 人 × 低位死亡率 22%),得出的死亡人數為 541 人。
對比倫敦 Grenfell Tower (72死):約是其 7.5 倍。
對比巴西焦瑪大廈 (179-189死):約是其 2.86-3.02 倍。
對比美國 911 恐襲 (雖非單純火災,但作為高樓災難參考):宏福苑的潛在傷亡已進入戰爭或恐怖襲擊級別的傷亡規模。
考慮到香港舊式居屋「暗盤」存在的普遍性,情境2 (現實中值) 與情境3 (最高暴露) 之間的區間最符合現實。若取情境2 的中位死亡率 (895人) 至情境 3 的中位死亡率 (1457人) 作為核心區間,這意味著宏福苑火災的死亡人數將大概率落在 800 至 1500 人之間,但最接近真實的推斷是,死亡人數恐破一千五。
即使在最保守的計算情況下,數據的最小公約數還是已經遠遠超越了歷史極值,由此我可以毫不誇張的說,截至目前,宏福苑火災是20-21世紀最慘重的高樓火災,不單是針對其死傷人數,而更因該案具備了成為20-21世紀全球死傷最慘重民用高樓火災的所有特徵:
規模性: 7 座聯動受災,是前所未有的。
封閉性: 高密度暗盤與單一逃生路徑。
脆弱性: 近四成為缺乏自救能力的長者。
五、證明官方數字不符間接證據或存在邏輯衝突
官方數字,為什麼到處都是破綻?
A. 證明官方數字不符間接證據
事發後 24 小時內,媒體及社區流傳的尋人報告數量已達到數千宗(事發當晚,Threads、Facebook、Telegram 等救援頻道上,湧現了海量的宏福苑「具名尋人啟事」,帖文帶有tag和時間戳,可在相關話題下查證),恐慌尋找的數量級已經逼近了總註冊人口,但官方隨後迅速將失蹤報案數降至百位數,並宣稱大部分已「找到」,救災速度一般,核實速度卻超乎尋常,數字被他們急速「清零」。
這種與實際火場規模不成比例的急速壓縮(90%以上的降幅),就是為了控制公共輿論對死亡人數的預期,從而為後續公布的低死亡數字(160人)鋪平道路,這樣,最終的數字即可被他們鎖定在一個「可控」範圍內,避免輿論在真相揭露時發生爆炸性反彈。雖然尋人數字不等於死亡人數,但最初肉眼可見的大規模恐慌和尋人潮,是否可以間接證明火災的影響範圍和失蹤人數遠超官方 160 人的「上限」呢?
不得不說,當局真的是將心理錨定這一策略玩用得爐火純青。先承認大規模失蹤,再宣稱大部分已找到,最終公布低死亡數字,把大數字切成小塊,一點點釋放,讓公眾每次都覺得「哦,終於到頂了」,然後疲倦、麻木,最後接受。
B. 證明官方數字存在邏輯衝突
如圖:(截至2025-12-03,Wikipedia,官方159人死亡)
這是一份Wikipedia上基於官方發布的「至12月3日各樓宇在大火中的死亡人數」整理而成的數據表格,針對該表格中的數據,我想提出五大核心疑點:
疑點一:表格顯示 D座(宏建閣)死亡人數為 0,同一行的備註卻明確寫著:「西北面中層現第二火頭」。在一座 31 層高的大廈中,一旦「中層」(假設為 15-20 樓) 出現火頭,在宏福苑這種單一核心筒設計中,火勢與濃煙會立即灌入中央樓梯間, 迅速封鎖該層及上下樓層的唯一逃生梯,火源上方的所有樓層(從中層至31樓頂層)都會瞬間成為煙囪效應的排煙道,這意味著,中層以上(約 10-15 層樓)的居民向下和向上的逃生路徑都被切斷。根據宏福苑平面圖,每層有 8 伙,若中層以上有 10 層受困,涉及至少 80 戶,依據之前推算的災時在家率 (約 60%) 和長者高比例(約40%),這 80 戶中至少有 100-200 名居民被困。而在警鐘失效、無灑水系統、且中層起火封路的情況下,D座居然創造了「零死亡」的奇蹟? 這完全違背了基本的火災常識。
疑點二:E座(82死)與 F座(70死)承受了毀滅性打擊,但與其緊鄰且同樣被棚網包裹的 A、B、C、D、G 座,死亡數字卻呈現斷崖式下跌(分別為 0、2、3、0、1)。我們已知宏福苑火災的特徵是「七座連環燒」, 7 座樓宇(A至G座)是被同一套棚網包裹的,全屋苑的棚網和發泡膠等物料都是不阻燃的。火災發生時,外部連通的易燃棚網是導火索,會引發「橫向蔓延」。如果 E、F 座火勢大到能造成 152 人死亡,其產生的高溫濃煙和飛火必然會引燃相連樓宇的棚架。若在飛火較小的情況下,火災產生的高溫高濃度的劇毒濃煙(CO, HCN)也會順著風向、亂流和棚架通道,橫向侵入相鄰樓宇,火場中 70%以上的死者是因吸入濃煙致死,而非被火燒死。即便 A、B、C、D 座未發生主體燃燒,只要濃煙灌入,在長者佔比極高(約40%)的宏福苑,必然會造成大量靜態窒息死亡。所以,官方這種「兩棟樓屠殺,五棟樓平安」的極端兩極化死亡分佈,是明顯不符合氣體擴散定律的,也與真實火勢完全不對稱。
疑點三:若 A、B、C、D、G 座的死亡人數合計僅為 6 人,基於這些樓宇的龐大人口基數(每座約 580-800 人),這意味著這些受災樓宇的成功逃生率高達 99% 以上。宏福苑人口極度老化,65歲以上長者佔比近四成。事發時為週三下午,正是長者午休時段。讓一群行動不便、無警鐘預警、處於高層的長者,在濃煙瀰漫的環境下實現 99% 的全員撤離,這在人類災害史上是前所未有的。除非這些樓宇當時是空的 (這與住宅區屬性相矛盾),否則個位數的死亡數字是不可能成立的。個人推測,官方試圖用上文提過的「常態分佈」思維來解釋數據,即靠近火源的死得多,但火災的系統性致死因子(特別是毒煙) 不允許這種溫和的分佈存在。
疑點四:表格顯示 H座(宏志閣)死亡 0 人,備註為「只有小量棚網起火,樓宇主體未受波及」;而 D座(宏建閣)死亡同為 0 人,備註卻是「現第二火頭」。其將「未受火勢波及的樓宇(H座)」與「確認起火的樓宇(D座)」畫上了等號 (都是 0 死亡),這極其荒謬。H 座作為對照組若為 0 , 在理論上是可以接受的(但考慮濃煙擴散仍極為樂觀),但 D 座作為實驗組(起火組)若也為 0,則證明這份數據根本是人為編造出來的,完全沒有採信價值。
如果官方的數字是真實的,那麼宏福苑死亡人數就不是一個常態分佈的問題,而是統計基礎根本不存在,因為它在數據上創造了一個「起火」和「未起火」傷亡無區別的奇異等式,在宏福苑這種五級大火下,起火和沒起火的死亡結果竟然完全一樣(起火樓宇 = 未起火樓宇 = 0 死亡)。結合實際火情,0 這個數字,絕對不是證明了他們救援有功,而是直接證明了港共為了製造災難被有效控制的假象,將確認起火的 D 座,硬是偽造成了跟未受火勢波及的 H 座一樣安全的樣子。
疑點五:在一場五級大火、燃燒 43 小時、且有多具遺體被承認「無法辨認」的情況下,官方竟然聲稱只有 1 人的死亡地點未確認?兩者非常矛盾吧?「未確認地點僅1人」,與官方自己報導「部分遺體燒成灰燼、難辨認」的情況嚴重不符(早期官宣有29遺體待辨認,幾日前升至54遺體待辨認)。通常在這種高溫長時間火災中,會有相當比例的遺體難以在短時間內確認具體死亡樓座,尤其是結構倒塌位移或遺體嚴重碳化後(遺體在火勢和救援過程中會從高層墜落或被結構物壓住,同時也會被燒成極端肢解的碎片或碳化的灰燼,現場是極度混亂的)。這類大規模、長時間火災的身分確認並非短時間內能完成,DNA 樣本比對、牙科記錄、指紋比對等流程是耗時冗長且資源密集的,至少需以月計,甚至可能延至一年才能完成。而官方竟然在不到兩週的時間內,就能精準確認159人中158人的具體死亡樓座,幾乎所有死者地點都已被確認,這種與他自己報導「有大量難辨認遺體」所自相矛盾的行為,難道不能很好的體現 159 這個數字的人為精算感嗎?還是說,他們只統計了那些遺體極度完整且能迅速確認身份地點的159個死者?
參考資料 -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法醫指極端火災或毀DNA-遺體辨認恐需數月甚至一年
一言以蔽之,這份官方死亡人數表格不像是災難後的真實統計,它極有可能是經過高度篩選和切割的結果 ,試圖要將整起災難定性為「火災僅局限於 E、F 兩座,其餘樓宇奇蹟般生還」,然而,這樣但卻根本無法解釋 D座中層起火卻無人死亡的現象,無法解釋毒煙在連體棚架中為何沒有擴散至相鄰樓宇,無法解釋高齡化社區在無警鐘狀態下如何實現 99% 的逃生率,等等等等。其中,D座中層起火卻零死亡的數據,真的是對公眾智商的侮辱,它違背了最基本的火災常識,是這份造假數據中最明顯的破綻,當然也可以說,整個表格本身,就是官方掩蓋真相的最有力證據。當政府開始說謊時,它首先篡改的就是數字,不過,欲蓋彌彰啊。
另一方面,在中共國的歷史災難中,無論是汶川地震、鄭州洪水、新冠疫情,亦或是中共國70年前死了幾千萬人的、極為罕見的、全人類歷史上規模最大的饑荒,中共官方公布的最終死亡人數都常有 10:1 (更有10:1以下,如20:1、60:1) 的縮減慣例。如果實際死亡人數接近1600 人,那麼 港共 160 人剛好落入 10:1 的縮減範圍內,你們說這是不是又是一個值得懷疑的「巧合」呢?
證明完畢。
綜上所述,官方若僅公佈百人級別的傷亡數字,物理上統計上歷史上邏輯上等幾乎所有推論角度上,均無法自圓其說。
無論是從「受災樓宇常住人口基數、災時暴露人口總數 、火災致命性疊加因素、歷史類似火災死亡率基準、官方數字不符間接證據」等上文證明來看,還是從最基本的現場邏輯來看,這毫無疑問是一場千人級別的世紀災難。
本次火災的死亡人數絕不可能停留在官方公布的百人級別,極有可能突破所有現代民用高樓火災的歷史極值,堪稱繼美國 911 恐擊後 21 世紀最慘烈的高樓事故。
這根本不是天災,是人禍,是謀殺,應將本事件命名為「宏福苑特大縱火殺人案」,或「宏福苑千人級滅門慘案」。
最後,在這裡還想跟你說一聲,我不是香港本地人,我是在美華人 :-)。我雖然不住在香港,但曾多次去過香港,也親身感受過以往那個自由、開放、充滿朝氣的香港,我的心一直繫著那片土地。這些年來,我見證了香港一步步失去昔日的光芒,也見證了極權體制如何用各種方式壓抑真相、抹去人命的價值。
看著宏福苑這場本可避免的世紀災難,我的心真的非常痛…… 我沒有別的權力,能做的,就是盡自己微薄的力量,用自己的知識和分析,為共產極權下一切被隱藏、被扭曲、被犧牲的不公發聲。
自從我在 2025.12.06 第一次簡單推演宏福苑火災真實死亡人數的內容(點擊查看)被媒體引用後,我在評論區經常看到「都過了半個多月了,還在計較數字幹嘛?」「你這是往香港人的傷口上灑鹽!」,諸如此類的說辭,好像我們提真實數字就是不人道。講真的,說這種話的人,通常不是家屬,不是宏福苑的鄰居,不是住在類似舊屋苑的基層市民。他們沒有聞過那種燒焦的、窒息的毒煙味,也沒親眼看過家屬哭到癱軟在地是什麼樣子。對他們來說,數字只是新聞。但對那些家屬,對那些每天都得經過那七棟被燒黑的樓的人來說?數字就是命,是每一個曾經在宏福苑裡笑過、哭過、養家糊口、帶孫子散步的命。
在世界上任何一個正常的文明社會裡,發生這樣的重大災難,政府都會公開遇難者名單,讓每一個逝去的生命都能被社會正式地記住、被莊嚴悼念。但香港政府這次的做法是什麼?一個名字都不敢公開,理由是「保護家屬隱私」。
但許多家屬的真實心聲是:
「我就是要讓大家知道我媽媽的名字,我就是要讓大家記得她是怎麼死的!」
親人死得不明不白,連名字都不能在陽光下被承認,就像是被整個世界刻意遺忘了…… 這種痛,這種被徹底抹除存在痕跡的感覺,才是真正的二次傷害,這不是旁人能想像的。我有過切身的體會。
因此,說數字不再重要,等於在告訴那些哭到暈過去的家屬:
「你們親人死得不多不少,就這樣吧,別再計較了。」
他們要求人們假裝什麼都沒發生,假裝那場火只是個小意外,死了「才160人」,大家忍一忍就過去了。
你們親人的存在與否,不重要。
你們的痛,不值一提,趕快忘了吧,社會要往前走了。
你們可以永遠活在「搞不好他還活著」的懸空狀態,因為官方需要一個乾淨、圓滿的數字,好對外交代。
原來在這個地方,人命可以被輕易地算錯、算少、算沒。
……
如果我們今天接受「都過了半個月了,別再計較數字」,不就等於告訴所有相關部門:
「沒關係,你們可以繼續用假報告、假物料、假巡查,因為就算出了人命,只要把數字壓下來,過幾個月大家就會忘記。」
全港有多少個舊屋邨正在做同樣的大維修?有多少人還住在類似宏福苑的樓裡?有多少個公司還在用山東宸旭那種假貨?有多少警鐘被關掉?有多少外牆還在用同樣的發泡膠和易燃棚網?不計較,這些問題就永遠不會被解決。
這場火已經拘捕了十幾二十人,承建商、棚架工頭、工程顧問…… 但真正該負責的監管部門、房署、消防處高層,有沒有一個下台?有沒有一個被問責?
沒有。
因為數字「只有160人」,所以他們可以說「雖然不幸,但屬個案」「已盡力救援」「傷亡算克制」。
逝者死得不明不白,失責者仍逍遙法外。
半個月了,是啊,對我們這些旁觀者來說,或許是時間可以沖淡一切,但對那些失去父親、母親、子女、伴侶的家庭來說,這半個月,才剛開始。
痛不會因為時間就變小,只會因為無人過問而變得更絕望。
社會的集體注意力是非常短暫的。剛發生時,媒體會瘋狂報導,大家都會憤怒。一個月後,新的熱點出現,宏福苑就會變成偶爾出現的「後續報導」。
所以,我希望各位網友和媒體能持續收集火災相關的物證、人證、投訴紀錄,每一條線索都不能放過,我們一起用無畏無懼的決心,對抗中共和港共的封鎖打壓,維持宏福苑火災的熱度。
不然再過半個月,人禍就變成「意外」,再過半年,就變成「陳年往事」,再過幾年,就變成教科書上冷冰冰的一行字:「2025年宏福苑火災,死亡160人。」
沉默的代價,就是讓不公變成常態,讓下一個受害者無聲無息地消失。
無論是半個月前的宏福苑火災,還是中共國 5 年前的新冠疫情、36 年前的六四、50 年前的文革、70 年前的大饑荒,別說半個月,就算過了半年、一年、十年,甚至一百年,這些死亡數字都還是要計較,都還是要追問。因為每一個數字背後都是一條命,都是有人愛過、養過、疼過的生命,不是一堆冰冷的阿拉伯數字,是有血有肉、有故事、有眼淚的人!
在文章結束之前,我有最後一個請求,想要轉達給螢幕前每一位依然關心香港的朋友。
我懇請大家立刻行動:
網友與社區
請持續在網路上搜索並備份所有「具名尋人啟事」、親歷者證詞和現場第一手照片影片,以免原始證據被平台刪除或數據庫清理,特別是關於濃煙蔓延速度、工程物料狀況、以及消防施救的記錄。數據不會說謊,但數據會被刪除。如果你的親友是暗盤租客,即使沒有公開身份,也請記錄下來。此外,若有專業人士,比如建築師、消防工程師、法證專家,也請將你們的專業知識提供出來,從專業角度推翻官方敘事。
媒體與獨立記者
請不要只引用官方發言,而是將報道重心轉向實地追蹤和災難問責,並且深入追查工程鏈、物管投訴、消防巡查紀錄和那批「難以辨認遺體」的法證處理進度,深入調查房署、消防處對宏福苑歷次投訴的處理流程、審批環節和涉事官員名單,追蹤與承建商(宏業建築)、物料供應商(如山東宸旭)相關的所有公開招標或商業合作,並形成壓力,要求相關企業承擔法律責任。另外,還有那些被官方排除在外的「暗盤人口」線索,需要釐清這些沒有註冊的基層勞工,他們的失蹤與死亡狀態。
全球關注人權的組織
請正式對宏福苑大火發起國際人權調查,並要求香港政府公開所有遇難者名單和失蹤人口數據,以接受國際社會的檢驗,而不是以「保護隱私」為名義掩蓋真相。無法被看見的死亡,就是對人權最粗暴的踐踏。
社會大眾
呼籲所有關注此事的社會大眾,請將宏福苑火災視為一個「公共安全與系統責任」的課題,而不是「別人家的事情」。只要我們持續用不放手的熱度去挑戰它,官方的謊言就會自行崩塌。無論您身在香港、台灣,或全球任何關注人權的角落,請立即加入連署,讓國際社會看見我們對真相的堅持!
連署原發起人關靖豐已被捕,此處是新連署網址:Petition · 要求獨立調查大埔宏福苑火災 Demand Independent Investigation of Tai Po Wang Fuk Court Fire - Hong Kong SAR China · Change.org
港府的權力來自北京,不來自香港人,所以其不會對人民負責,只需對北京交代。香港官方調查委員會的成員、範圍、報告,都需北京默許。「獨立調查」如果可能,那就不會抓捕要求獨立調查的大學生、更不會大範圍地動用國安機器。
真相不會自己浮出來,它需要我們每一個人推一把!
我們前面提到的Grenfell Tower火災,2017年72死,調查持續了 7 年,到 2024 年最終報告才出來,終於,有人承認了家屬講了 7 年的真相:系統性貪腐、欺騙、忽視安全。家屬們等了 7 年,但他們從來沒放棄追問數字和背後的責任,如果不追問,明天燒的就是另一棟樓,另一批無辜的人。
宏福苑也一樣!網友、媒體,請各位繼續發帖、轉發、調查、連署、祈禱,讓這個事件成為改變的轉機,讓那些亡魂得到公道,讓香港的空氣重新自由起來。我不希望香港變成那個我曾經逃離的國度。
謝謝你能讀到這裡。
確實,這個數字跟官方公布的人數相比,我這個計算結果,落差大到讓人很難第一時間接受。我完全理解這種驚訝,很正常的,因為我們從小被教導要相信官方數字,差距一大,就本能覺得有人在誇大。但問題的本質不是「差距大就是錯的」,而是應該質疑官方數字為什麼會那麼低?這種規模的火災,放眼全球類似案例,死亡率沒有一個低到6%的。拿香港嘉利大廈火災來說,當時的條件比這次好多了,死亡率已超過25%,這次明明更惡劣,數字卻反而更低,你不覺得奇怪嗎?如果是你親人困在裡頭,你會接受一個「聽起來比較舒服」的數字,就這樣算了嗎?
我之所以堅持把這個推論寫出來,初衷不是為了嚇人或政治表態,只是因為看不下去逝者被一個明顯偏低的數字草草帶過。我只是一個旁觀者,一個市井小民,但我想,既然有這點專業背景,至少有責任把專業知識拿出來、把公開資料擺出來,提供大家另一個觀察的角度,讓大家自己去判斷、去思考。我不是什麼造謠者,上述推論用的都是公開資料,每一步都查證過,不是為了製造恐慌(何況低報在中國不是什麼新鮮事)。像是「猜測太多」「事實錯漏」「數字不合理」,這些我都認真想過,也查了更多資料來回應。不是說我寫的就一定是對的,這只是一個追求真相的過程,本來就是開放討論的,我也很願意聽聽不同的聲音,借此拋磚引玉,一起把事情弄清楚,真理本來就是越辯越明的嘛。如果你有不同數據或看法,歡迎隨時在評論區留言,我真心歡迎交流。畢竟,我們心疼的也都是同樣的人命與家庭。真相有時候本來就很殘酷,但不面對,它就不會改變。我相信大部分香港人還是在意的,只是大家都很累、很無力……
願逝者安息,願生者堅強,願香港,重見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