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浪費司法資源(下) 論司法體系為何無視詐騙,卻熱衷鑑定簡訊親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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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罪廢除後司法資源的錯配現象
自從通姦罪被宣告違憲後,司法資源並未因此從私人情感中抽離。相反地,民事庭透過擴張「妨害配偶權」的解釋,每年製造出數千件訴訟。法官們花費大量時間研究通訊軟體裡的愛心貼圖、曖昧對話,推算他人配偶遭盜用次數、程度,試圖在無法量化的情感損害中,鑑定出一個「兌換現金的匯率」。這不只是資源錯置,更是核心價值的失守。
詐騙案與私人情感糾紛的司法對待差異
詐騙案關乎治安與人民最基本的財產安全,司法卻選擇用最粗糙的「不確定故意」來定罪受害的人頭帳戶;而私人情感糾紛本應回歸道德或更嚴謹的證據審理,司法卻張開雙臂擁抱這些充滿爭議的案件。當「心碎」變成一種可以標價、可以提款的法律商品,司法系統無疑是在為新形態的情色詐騙(如仙人跳)搭建合法的收割舞台。
對司法資源的反思
我們必須反思:當司法機關一邊把被騙的被害人當成罪犯處理,一邊又在法庭上糾結於誰傳了什麼簡訊時,這是在守護正義,還是在守護那份漂亮的結案數據?真正的公義,應該是依證據審判、依真相定罪。如果司法資源被用來作為行政便利的藉口,而非打擊真正的職業犯罪,那麼,真正浪費司法資源的,恐怕正是這個只求速度、不求真相的系統本身。
司法的精神分裂現象
這就是司法的精神分裂:對外,面對職業詐騙產業鏈,它畏首畏尾,寧可把無辜者變成「結案績效」的祭品,也不敢觸碰深藏境外的幕後魔王;對內,面對私人情感的破碎,它卻化身為最嚴格的道德審判官,在簡訊的愛心裡精算著人性的賠償。當公權力將「績效」凌駕於「真相」,詐騙集團就不再是威脅,而是司法系統維持運作最默契的合作夥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