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修法,2026年1月1日起實施:
「第十九条 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者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一)文物古迹;
(二)姓氏中的异体字;
(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形。」
大陸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修法,2026年1月1日起實施:
「第十九条 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者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一)文物古迹;
(二)姓氏中的异体字;
(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形。」
總覺得大陸在把繁體字撿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