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保障权:中国从来不曾有过私有制
所有权理论将所有权分为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根据这个定义,一般认为,中共建政前,中国是私有制,私人所有制。在1949年前,最为重要和最主要的财产,土地,个人可以占有、自主使用、自由处置和从中获得收益,私有制是主要的财产制度。而在中共建政后,则推行并实现了公有制。

试图攻击私有制的“反婚反育”,难道不是一种进步吗?
当下剑指私有制的“反婚反育”的提出,非但不是被泼脏水的极端女权或境外势力入侵,反倒是继承当年社会主义国家女权主义者的“未竟之业”,继续推动妇女解放。而妇女的彻底解放也只有在消灭私有制后的社会主义制度中才能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