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傷害權

合法傷害權

mythogen.engine

私募基金用合約武器鎖定發展商,發展商用沉沒成本套牢散戶——樂風集團案的本質是一條食物鏈,每一層都把風險推向下一層。收費結構決定了律師無法煞車、創作者無法說真話。對賭、高息、個人擔保皆屬正常商業操作,真正越界的是讓上百名無權過問的散戶承擔話事人的無限責任。而在國際敘事裡,這些人從未出現——最底層永遠最後被看見。

合法傷害權

合法傷害權

私募基金用合約武器鎖定發展商,發展商用沉沒成本套牢散戶——樂風集團案的本質是一條食物鏈,每一層都把風險推向下一層。收費結構決定了律師無法煞車、創作者無法說真話。對賭、高息、個人擔保皆屬正常商業操作,真正越界的是讓上百名無權過問的散戶承擔話事人的無限責任。而在國際敘事裡,這些人從未出現——最底層永遠最後被看見。

4 篇文章
更新

後記:一場豪賭的正常與不正常

樂風集團案中,對賭、高息、PG皆屬正常商業操作——唯一越界之處,是把本應由話事人承擔的個人擔保,轉嫁到上百名無控制權的散戶身上。國際財經媒體報導同期香港地產崩盤時,主角是損手的PE基金;本地散戶簽PG輸到身後的故事,從未進入國際視野。同一場崩盤,兩個版本,最底層的人始終最後被看見。

合法的不公平與不合法的欺瞞——樂風集團案中兩種「欺詐」的分界線

樂風事件存在兩種「欺詐」:PE合約壓制屬合法的不公平,受合約自由保護;樂風對投資者的資訊披露則可能觸及法律底線。以正規創業融資為對照——VC絕不要求創辦人簽PG——揭示樂風用「投資」語言包裝了「擔保」責任。PE要求PG本身合理,問題是樂風將PG轉嫁給無控制權的散戶。

收費結構決定言論自由——從獨立律師到獨立創作者的商業模型

收費結構決定言論自由——從獨立律師到獨立創作者的商業模型 本文是樂風集團案分析系列的第二篇。關於事件背景及食物鏈結構分析,請參閱第一篇《樂風集團案的食物鏈結構》。 一、一種值得偷師的商業模型 在金融世界的食物鏈裡,存在一種極端角色——獨立第三方律師(Independent Counsel)。 他們收取天文數字的固定諮詢費,不設成功酬金,與交易的成敗之間…

樂風集團案的食物鏈結構

樂風集團以「輕資產」模式集合散戶資金發展地產,總投資額近百億,集團本身出資近乎零。本文拆解事件背後四層食物鏈:PE基金以合約武器化、投資導師收費後離場不承擔風險、樂風以沉沒成本漏斗逐步套牢投資者、散戶最終簽署個人擔保(PG)卻不理解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y的無底洞本質。輕資產模式令樂風在逆市中無法止血,PG更令所有人無法退出。(事…

刷完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