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書寫。創作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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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方格子問:與讀者粉絲間的互動方式與關係

我想我現階段,找不到任何方式可以讓我的讀者或粉絲長而久的跟隨我(這事我也努力夠久了。)也只想維持恰恰好的距離與生命中其他人建立起我想要的關係。這大概是我對於以我為中心觀看的世界,不主動積極與他人建立關係,才是我最好的、處理我的人際關係的方式,不論網路與現實生活!

當創作不能透過讚賞、鼓勵得到價值或滿足時,你就失去動力了?

當創作不能透過讚賞、鼓勵得到價值或滿足時,你再也提不勁創作的同時,也許你才會看見:「或者,從來我都不可能因為創作得到真正的收入。」

無可避免向社交/社群靠攏的文字平台,你還對創作有信仰嗎?

無可避免的,人就是群體動物。走到哪裡都是要社交的,逃也逃不了。唯有靜下心來從這些紛擾的人際關係中,堅守自己的信仰,勇敢的拋棄自己不要的,留著可以與自己相伴的,才不用在未來的人生中,一次又一次遺失的自己、一次又一次尋找可以依附的(卻又一次又一次的被拋棄)。

在matters的一百萬字後,我選擇相信讀者!

如果一個字換一塊錢就好惹~XDDDDD)因為這樣大量彼此閱讀的互動,讓即使看起來「像個社交網站,也真的很社交」的matters,讓真正的創作者們有了一個再也不是默默著孤獨創作的空間,這不也是一種很值得珍惜的擁有嗎?

在文字交流中追求什麼?寫在方格子第400篇!

「寫字」這件事讓我獲得最多的,不是錢也不是呼喊了什麼愛,而是在某個迷人的瞬間,我感受到了我所信仰的、我所感受的、我所認同的那些真誠,是那麼切切實實的存在!而這就是「文字交流」最重要的一件事了!

寫字的誠懇

這不是一個「人人都是了不起的文學家」的年代,言之無物能擁有大量粉絲,隨便寫個食記、貼張貓照寫三行字,都有人抖內、有熱度的人多的是。一旦一遇到「我到底寫得好不好」這個問題,要不拿那些賣弄文字能力的來比,要不就老拿那些有人氣沒內容的嚇自己,「自己」都被拋到外太空去了。

先喜歡畫畫,才喜歡寫字!

後來身邊的朋友孩子慢慢長成可以學點什麼的年紀,姊姊總問我:「如果你有孩子,你會讓他學什麼?」「畫畫。」那時我好像是這麼答的。

以《以太奇襲》心得文為修改,說明過於口語化的書寫!

文章要寫得好,不是你學識要多淵博。文字是用來與人溝通的,跟說話的節奏不太一樣。現代人文字寫得不好不是因為「沒有能力」把字寫好,而是沒有分清楚「說話」和「寫文章」的差異,因為大部分人都是用「打字」在「說話」而誤以為「那樣就是在寫文章」了!

放棄你乙方著作權的合約,簽還不簽?

在台灣很多創作比賽、徵稿的,到公部門的所有合作約定裡,真的滿常發生這種「領一筆稿費,文章就是別人的」「拿一筆獎金,你的創作就不是你的」,甚至你耗掉大半力氣完成的作品,都有可能因為一只合約就將作品拱手讓人。真心期待未來在台灣所有給創作者的合約,都能保障乙方應被尊重的權利。

做付費閱讀的拓荒者,在方格子安裝的讚賞鍵能化讚為賞嗎?

文字平台未來真的能像影音平台一樣能給創作者更好的所得嗎?如果我們不朝那裡前進,我們又怎麼會知道呢?

要用什麼心態去看待在方格子寫文,總是像在深山大喊渴望一點回音?

網路世界的有趣,讓人一頭栽進來無可自拔的,就是這樣取之不盡的新鮮事;網路世界的不有趣,就是太多人慣性地相信自己看到的世界就是全部,而失去了原有網路存在是為了讓訊息的流通、讓更多人透過網路看見更多不一樣的世界或者找到同伴互相交流!

「經營文字平台」到底要不要與人有著過分社交的互動?

再回頭去看一年半前的文章或是近兩年前的決定,我想我不會是那個最好的經營者,但一定是很努力的那個。

在matters第二十個月的七十五萬字,像是砍掉重練的開墾者!

「靠寫作賺錢」是夢想嗎?是!我希望有那麼一天,我不用是個多麼有名的人,就可以從這些微小的支持和絕對的信任中,得到絕大部分的生活所需。

我在馬特市,成為一個有人閱讀的創作者

謝謝你願意,閱讀我的文字。

數字就是一種迷幻藥:我的作者數據報告

每一個數字背後都代表一個人,每一個人刪了誰、加了誰、拍了手沒、支持了誰、誰給我拍了沒、誰跟我互動沒,都會影響你所有的行為。

如果寫小說是一種角色扮演,我常常會入戲太深!

在某一個奇怪的情境裡的某天,我突然想要成為演員。當時我想,人生這麼繼續下去,有時候會感到「無聊透了」,但人又不可能突然說想轉換身分嘗試新的人生就立馬轉換,那麼「演員」應該是個新鮮有趣的職業,也許早二十年閃過這個念頭,我會去考個什麼演員訓練班也說不定!

Bitasset提現台幣入帳了!試試吧!

Bitasset掛點已經好一陣子,本來說18號修好,但都沒有下文,不過能有提現的功能可用,就掛單把台幣領回來,本不抱任何希望,但陸續看到跟我掛單提領的都領到了。剛刷了戶頭,我的也領回了。好運的是我在那之前脫手了大部分的比特幣。沒有被跌掉太多。

比起寫作啊!我還是最喜歡做設計呢!

比起去思考「要怎麼樣才能成為別人願意看一眼的人」,我想應該要先思考「我喜歡什麼」「我是什麼樣的人」「我擁有什麼」「我缺少什麼」,去面對那些你不想面對的自己,然後喜歡自己,你才能把你所喜歡的、你所擅長的發揮出來,你也才能知道自己缺少什麼而去補強!

書寫自我,的確有時是一種剖開自己的過程!

你唯有對自己坦誠了,你才不會因為有人看著你的內裡而感到害怕,若是幸運你搞不好能夠遇見懂得你的坦誠,而把自己交到你手上的那種「信任」。

終於領到medium的第一筆50美金!也許讀者在哪我就在哪!

總之。這不是一個問「我寫什麼有誰要看?」、自我質疑到死的時代,這是一個你想要有人看就得去找人看的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