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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ra 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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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橋事件 真相系列 1】靈堂「伸冤」爭議:一項指控如何在現實與技術面前同時崩解

Clara 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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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橋長女 Theresa 在靈堂替父親「伸冤」,聲稱有人以「想看橋叔的新聞照片」為由,取得了其父親早年交予中僑互助會用作出版圖片集的 USB,而 USB 內還存有大量未公開新聞照片。本文將從現實情境、2006 年 USB 容量限制及攝影集印刷規格等技術條件,重新檢視這項指控是否成立。

本文重點

  • 陳橋長女 Theresa Chan 在靈堂表示,有人以「想看橋叔的新聞照片」為理由取得陳橋 USB

  • 2017 年訪問稿提到陳橋在訪問中逐張逐張新聞圖片介紹給劉細良夫婦, 這個早餐吃了三小時

  • Theresa 聲稱 USB 內除了中僑版《鏡頭下的歷史》出版照片外,還有很多「未出街新聞照」

  • 劉細良則公開否認 USB 存在

  • 2006 年 USB 零售市場容量限制是 4 GB

  • 即使只計算中僑版攝影集內 280 張照片,該 USB 所需容量已超出 4 GB, 在當年技術條件下亦已超出 USB 容量上限

  • 換言之,陳橋家人的指控,在現實情境與技術條件兩方面,均出現重大矛盾


一、消失的關鍵證詞:《伸冤》帖文中的 USB 指控

2024 年 4 月 22 日,朱漢強(Hahn Chu)在 Facebook 發表題為《伸冤》的帖文,記錄了陳橋先生喪禮期間,其長女 Theresa Chan 在靈堂上的一段公開發言:

“後來有人藉採訪之便,說想看橋叔的新聞照片,爸爸便把儲存給中僑互助會出版圖片的「手指仔」(USB) 予對方,當中還有很多未出街的新聞照。”

來源:
www.facebook.com/hah...

這段說話之所以重要,在於它直接涉及整宗事件最核心的物證:

一隻據稱載有大量新聞照片的 USB。

同時,這段說話亦涉及陳橋是否被人「以想看照片為理由」騙取 USB。

然而,這篇具有證詞性質的帖文,其後並未被《消失的檔案》完整轉載與深入分析,相關指控亦長期未被系統性檢驗。

本文的目的,正是回到這項指控本身,檢視它在現實條件與技術條件下,是否能夠成立。

需要注意的是,Theresa 在靈堂所提及的,並非一般後期儲存用途 USB,而是「儲存給中僑互助會出版圖片」的 USB。換言之,Theresa 所描述的 USB,本身已直接涉及 2006 年中僑版《鏡頭下的歷史》的出版用途,因此其技術條件與容量限制,亦必須按當時的實際技術環境進行檢驗。


二、靈堂上的指控:「USB 被取走」的說法

根據 Theresa Chan 在靈堂上的說法:

陳橋曾將一隻儲存中僑攝影集照片的 USB 交予「對方」。

雖然 Theresa 並沒有直接點名「對方」是誰,但她在靈堂播放的 PowerPoint(PPT)中,展示了上書局版《鏡頭下的歷史》的封面圖片,並在圖片上標註:

“This publication is not authorized  by his preference.”

在這樣的情況下,Theresa  所指向的對象,其實已相當明顯。

整個爭議,其後被進一步具體化為:

有人以「想看橋叔的新聞照片」為理由,取得了該 USB。

問題在於:

這個理由,本身是否合理?


三、2017 年的訪談現場:照片其實早已被充分觀看

要回答這個問題,必須回到 2017 年的實際情況。

2017 年 1 月 15 日,即劉細良夫婦訪問陳橋三天後,鄺穎萱在 Facebook 上載了一張自己手持中僑版《鏡頭下的歷史》,並與陳橋合照的相片。

來源:
www.facebook.com/Kwo...

其後,2017 年 1 月 20 日,《蘋果日報》刊登了一篇劉細良訪問陳橋的文章,內容提到:

“傾談間他拿出一本書《鏡頭下的歷史:陳橋三十載新聞圖片錄》,這是本在溫哥華出版的攝影集,在香港看不到……他逐張逐張新聞圖片介紹,這個早餐吃了三小時。”

來源:
peachc.org/images/Sw...

換言之:

  • 陳橋當日已主動展示大量新聞照片

  • 劉細良夫婦已長時間觀看相關圖片

  • 雙方交流,是在充分觀看與欣賞照片的情況下進行

因此,一個非常直接的問題出現:

若劉細良夫婦當時已花約三小時與陳橋一起欣賞其新聞作品,劉細良夫婦又怎會以「想看橋叔的新聞照片」作為理由從而取得 USB 呢?

在既有事實下:

「以想看照片為理由取得 USB」

與當時情境明顯出現直接衝突。


四、兩種互相矛盾的說法

至此,事件中出現了兩個互相矛盾的版本。


說法一:Theresa Chan 的指控

Theresa Chan 表示:

  • 陳橋曾把 USB 交予對方

  • USB 內除了中僑攝影集照片外

  • 還有很多「未出街新聞照」


說法二:劉細良否認 USB 存在

2024 年 5 月 15 日,劉細良在 YouTube 上載自辯影片。

影片中,劉細良明確表示:

“不存在呢個 USB,從來都無。”

(影片 3:37)

來源:

youtu.be/egCFvMe543g...

在缺乏直接物證、而當事人亦無法對證的情況下,單靠口述已難以釐清真相。

因此,分析只能回到兩個可以客觀檢驗的層面:

  1. 現實情境

  2. 技術條件


五、技術條件:2006 年 USB 容量的現實限制

Theresa 在靈堂表示:

USB 內除了中僑版攝影集照片外,還有很多未出街新聞照。

問題在於:

這在2006 年是否可行?


5.1 2006 年 USB 容量上限是多少?

首先,需要知道 2006 年零售市場 USB 的容量上限。

根據當年報導,即使是行業龍頭 SanDisk,也要等到:

2007 年 9 月

才正式推出 8 GB USB。

來源:
www.twice.com/news/s...

換言之:

在 2006 年,零售市場 USB 的容量天花板其實只有 4 GB。


5.2 中僑版《鏡頭下的歷史》包含多少照片?

2024 年 4 月 19 日,《消失的檔案》Facebook 帖文提到:

“《鏡頭下的歷史》收納了橋叔 60-90 年代共 280 張精彩照片。”

換言之:

單是中僑版攝影集本身,已包含 280 張照片。


5.3 為何這些照片需要巨大容量?

這裡需要先解釋一個普通讀者容易忽略的地方:

印刷用圖片,與一般手機圖片完全不同。

若圖片要直接用於正式印刷出版,通常需要:

  • 高解析度掃描

  • 高色階深度

  • 低壓縮甚至無壓縮格式

否則:

  • 印刷會失真

  • 細節會流失

  • 灰階層次會被破壞

此外,中僑版《鏡頭下的歷史》採用 11×11 英吋的大型正方形開本設計,書中亦包含大量大幅與跨頁照片。在這種印刷條件下,若掃描解析度不足,圖片細節與灰階層次便更容易在印刷時出現明顯劣化。


5.4 本文採用的估算假設

為避免誇大,本文採用的是偏保守估算。

假設如下:

  • 只計算中僑版攝影集內 280 張照片

  • 不計算「未出街新聞照」

  • 假設原相片只是普通 4R(4 吋 × 6 吋)

  • 掃描密度為 600 dpi

  • 由於為雙色印刷,因此以 16-bit 灰階計算

  • 假設圖片以 TIFF 高品質格式保存

需要注意的是:

(1)   對一位新聞攝影大師而言,實際原稿很可能比普通 4R 更大。

因此:

本文其實已採用相當保守的假設。

(2)  2024 年 5 月 27 日《消失的檔案》在 YouTube 上載訪問中僑版 《 鏡頭下的歷史》 設計師楊志豪影片, 影片內楊志豪指出攝影集是雙色印刷。

楊志豪 (0:42) : "因為雙色印刷的緣故....我的頭髮黝黑很多, 並保留一些層次”

來源:

youtu.be/1jJHH89pPqY...

5.5 容量計算方法

按以上假設:

容量估算如下:

[ 4 吋 × 600 dpi × 6 吋 × 600 dpi × 2(雙色)× 280 張 ] bytes ÷ [ 1,024³ ]
≈ 4.5 GB

換言之:

單是中僑版《鏡頭下的歷史》內 280 張照片,已超出 2006 年 4 GB USB 的容量上限。

而這:

尚未包括 Theresa 所聲稱的「很多未出街新聞照」。


5.6 為何 TIFF 壓縮未必能解決問題?

部分人可能認為:

TIFF 可以壓縮,因此容量未必如此巨大。

但這忽略了一個重要問題:

陳橋大量作品來自菲林年代。

這類高階黑白菲林作品,在高解析掃描後,會出現大量:

  • Film Grain(菲林顆粒)

  • 隨機灰階跳動

  • 微細噪點

而 TIFF 最常用的 LZW 無損壓縮技術:

必須依靠「重複圖案」才能有效壓縮。

問題在於:

菲林 Grain 本身高度隨機。

因此:

  • 很難有效壓縮

  • 壓縮效果極低

  • 某些情況甚至可能因索引表額外增加容量

這種現象,在圖像處理中稱為:

「負收益(Negative Compression Gain)」。

換言之:

LZW壓縮無助減少容量需求,並不能真正解決容量問題。因此,在陳橋事件所涉及的技術條件下,依靠 LZW 壓縮即可將大量印刷級圖片存入 4 GB USB 的說法,並不符合實際圖像處理原理。


六、結論:為何這項指控難以成立?

綜合以上分析,問題已經相當清楚。


(1)情境層面

若劉細良夫婦當日已與陳橋一起欣賞新聞照片長達三小時:

「以想看照片為理由取得 USB」

便與現實情況直接衝突。


(2)技術層面

即使只計算中僑版攝影集本身:

容量需求已約 4.5 GB。

而 2006 年零售市場 USB 容量上限:

只有 4 GB。

更何況 Theresa 還聲稱:

USB 內另有很多未出街新聞照。

換言之:

在 2006 年的技術條件下,Theresa 所描述的 USB,在物理上其實難以成立。


七、結語:讓問題回到事實本身

本文只希望回到一個最基本的問題:

陳橋及其家人對劉細良「取走 USB」的指控,是否真的能夠成立?

從現實情境來看:

「以想看照片為理由取得 USB」

與當日已發生的事實並不相符。

從技術條件來看:

Theresa 所描述的 USB 容量需求,亦超出 2006 年 USB 的現實限制。

當一項說法同時無法通過:

  • 現實情境

  • 技術條件

兩方面檢驗時,其成立基礎已不存在。

在既缺乏技術可行性、又與已發生事實明顯衝突的情況下,陳橋及其家人對劉細良「取走 USB」的指控,顯得蒼白無力。

陳橋事件發展至今,網絡上已出現大量不同版本的說法。然而,相關討論大多停留於轉述與立場表述,較少從現實情境與技術條件角度進行系統性檢驗。

而本文透過公開資料、現實情境與技術條件分析後,所得出的結論是:

陳橋家人對劉細良「取走USB」的指控,在現實與技術面前同時崩解。

CC BY-NC-ND 4.0 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