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芝麻》〈遺產面前無親情〉
遺產的爭奪,使過往的恩怨情仇,更加透明。
這一次的遺產爭奪戰,繼承人有四位:
姨媽、大舅、媽媽、阿姨。
由於我媽過世了,由我們三姐弟代位繼承。
六位繼承人當中,大舅被孤立。
某一天的中午,外公生命燃燒殆盡。
阿姨為同居人,第一時間報警處理。
大舅是隔壁住戶,他們兩戶陽台相通的。
大舅一得知消息,便立即辦理除戶證明。
辦理除戶證明這件事,我覺得很奇怪:
明明就不是同一戶籍,為什麼他可以申請成功?
究竟是作業的疏失,還是另有隱情呢?
我唯一確定的,是他有一份撫養聲明書。
會有這份聲明書,用意是在:
申請綜合所得稅移轉。
我有看過聲明書的影本,漏洞百出。
從上到下,字跡出自同一人,
只有印章是兩位老人家的名字。
是不是欺負不識字的老人?有待查證。
繼續。
母系親族陸陸續續回去上香、摺元寶。
而我配合孩子上學時間,在小週末晚上趕回。
學校那我請了一個禮拜,為了送我外公最後一程。
到了靈堂,最先見到的是姨媽。
在治喪期間,她暫居阿姨家,與阿姨同睡一房。
外公人才剛躺下,大舅就要求財產儘速完成。
這點沒有問題,因為我居住地較遠,不是說回就回。
「還有房子、土地分一分。」
阿姨表示:她的居住地,已在外公生前完成過戶。
這引發大舅與舅媽不滿。大舅說:
「妳一定有給阿爸洗腦,誘騙老人!」
阿姨盡量情緒平和回覆:
「阿爸看我辛苦,多年來照顧他們三個,才給我。」
這時候的姨媽,與我們同陣營。她對大舅說:
「我以前付出這麼多,我很乖,都沒有討。」
「你結婚,爸分家給你,他們什麼都沒給我。」
表達他們要知足的同時,透露著不甘心。
我回來的這期間,他們前後拉扯已經數不清次數了。
外公生前的活期存款,就這樣子延宕。
「妳到底什麼時候辦一辦?」
我向阿姨建議請律師,幫我們跑完一條龍。
我的土地整合與分割,更為了阻止更多紛爭。
生前贈與跟死後遺產,分明就兩回事。
為什麼我們要為一些小事情糾結?
非得把簡單的事情搞得這麼複雜?
平分四分,哪裡不公平了?
如果真的要請律師,我會——
請求酌減某些人的份額,酌增阿姨的份額。
不過到了後來,沒有一個想要請律師。
兩邊陣營都嫌麻煩,只有我認為:應該要斷後。
他們現在的意見這麼多,
我們私下分好了,日後雜音還是不會斷的。
回頭看看,我媽過世,我們三姊弟還真是和平。
這天,外公告別式。
姨媽長年身體不適,在前往靈骨塔的路上,順勢提:
「剩妳一個人住,我可以跟妳作伴。」
阿姨直接拒絕,說她需要自由、需要喘息。
「我是妳姊姊,妳要有責任。」
「我只欠父母,我對妳沒有責任。」
幾週後,姨媽在晚上十點出現在阿姨家門口,
姨媽想入住,阿姨拒絕,表明隔日有事,不方便。
她們塑料姊妹情終於停演與改寫。
姨媽吃了閉門羹,決定與大舅站隊。
某天在我妹下班時間堵人。
在我娘家門口,向我妹提:她可以去私刻印章代簽。
她很急迫要活存,說是要做手術。
但堵人的行為,讓我妹感到恐怖。
錢財的誘惑,會使人犯錯。
我們三姊弟在童年時期見識過了,
對金錢真的很沒追逐欲望。
我們三人與他們三人,真是強烈對比。
而這場遺產爭奪戰,
只要不走法律途徑,是不會輕鬆結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