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曖昧七日書》第六日〈愛與各種欲望〉
愛情跟慾望能混為一談嗎?
我向我老公提問,他說出了他的見解——
慾望是生命本能,有慾無愛,則為跑友。
愛情是精神糧食,有愛無慾,即是家人。
然,兩者合而為一,是伴侶、是愛人。
於我——
我嚮往靈魂契合的愛情。
你懂我的真、我懂你的純。
我們能相守相依,直至白髮蒼蒼。
慾望只是愛的延伸:
身體再遠,心卻貼合;
相隨在側,全部融合。
太愛了,難分難捨。
不只要貼近,還想要結合。
年紀到了,對慾望力不從心時,愛該如何安放?
我們渴望細膩的陪伴,滿足了,性慾便沒那麼重要了。
如此說來,慾望並非愛情的底色。
然而,有慾望卻沒有愛情,是否如禽如獸?
慾,其實不能只淺談性而已——
為了展現個人魅力而有的「展示欲」。
為了不失去對方而宣示主權的「佔有欲」。
為了使對方離不開自己的「控制欲」。
為了滿足狩獵心態的「征服欲」。
為了安撫對方的「補償欲」。
為了感知自己還被愛著的「確認欲」。
為了確認自己未被遺棄的「依附欲」。
或許還有更多心理需求,需要以性慾填補。
而我也曾將其作為留住愛、確認愛的工具。
如今我只追求靈性的滿足。
愛要長久,兩心共進,一起成長,一起老去。
不因激情而迷失,不因恬淡而遠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