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瓦·斯科特的荣光(贰拾)
道德感和對死者的敬畏,讓我等待了如此之久。我不喜歡孩子,卻也並非像那個戀童癖的神父一樣對幼童充滿慾望惡意。不對,我聽到過他懺悔,他說他的罪源於他愛而不得。他憤怒的詛咒著自己骯髒難以抑制的慾望。其實,或許他真正上癮的,不過是那種隨意擺佈的支配欲?就像是對待倉鼠一樣,弱小懵懂,無法理解並回應那種強烈的充滿侵略性的感情,進而,因為人類與生俱來的支配欲滋生出無限的罪惡。
其中有一個離異家庭的男孩,科德羅。他的母親是個拉丁裔,據說在說西班牙語的社區里名聲不好,經常帶著兒子週六來教堂禱告,進而避開星期日做禮拜的人們。單親母親與兒子,似乎常理上應該是相依為命,但是事實也並非如此。
有一次科德羅從一個老流浪漢手中搶了一個漂亮的玻璃珠,畢竟是半大的年輕氣盛的小子,他在孩子堆裡到處炫耀。我記得修格很喜歡這種帶螺旋紋顏色鮮明的東西,所以我打算向他買下這個作為禮物送給修格。但是我還沒來得及和這孩子開口說出我的意願,他就消失了。其實不是消失。因為我看見他坐上了神父的車離開,隔天夜裡,我就把他埋在了樹下。
我一度認為,科德羅的死,是因為他這個不祥的名字。羔羊,意味著犧牲。他是溺亡的,臉部因為窒息發紫,他的內褲上佈滿了斑駁的精斑,陰莖勃起,似乎是死亡過程中,溺水窒息所產生的瀕死的快感。出於對死者的尊重,我注意到他口袋裡揣著這顆作為他戰利品的玻璃珠,我並未直接從他口袋裡拿走。而是作為這個可憐羔羊的陪葬品,與他一同埋在教堂的樹下。但是我知道,我瞞不過牠的,牠一定喜歡這個玻璃珠,喜歡,就會向我索要,越得不到就越執著。
我不想讓牠這麼做,卽便已經逝去,終歸是科德羅的東西。於是我出了一個難題,以物易物。但是牠毫不猶豫地把這個難題再甩給了我,我需要用一件同樣獨一無二的物件去換,想通的形狀,相同的大小。我想了很久,直至梵妮莎的死,才讓我有了一點靈感。
其實我很討厭這種儀式感。以物易物的交易,只存在與對神祇獻祭時那種虛妄的幻想。從古至今宗教提倡的,都是信徒無條件的犧牲。或是給人以精神寄託,或是成為群體斂財的工具。假神的存在加上人的渲染,便生出這種跟政治黏連在一起密不可分的產物。往生的幸福加上禁慾的強制,不同假神不同派系的宗旨倒是出奇地相似。
但是其實,無論站在什麼角度,羔羊,被宰殺的,都是祭品而不是神本身。由自己可悲的私慾而生,進而以此為禮,這哪有絲毫虔誠敬畏可言?換言之,被殺掉的男孩不能算是祭品,所以當然沒有供奉的必要。
我將玻璃瓶中五顏六色的玻璃珠倒出來,一顆顆觀察,終於是找到了嵌著人類組織,獨一無二的兩枚作品。
其中一枚,內裡澆築著一塊佈滿了褶皺的深紅色的肉,我曾經用刀片割去梵妮莎的小陰唇,這個過程相當折磨。人類為了防止相互間無止境的傷害與殺戮,從基因中衍生出一種叫做“同理心”的物質,每一個人都有,只是多少的區別。所以我動手的時候,卽便知道她已經死了,卻還是會覺得疼。最後我避開了,交由沒有意識的修格來切割肉體。或許在那時,我們有過短暫的相互理解親密無間。但是太過短暫了,這些東西再度出現的時候便證明了這一點,且無聲無息地,修格開始影響我的決定,並無休止地向我灌輸一種似是而非的歪理。而最令人毛骨悚然的,牠幾度說服了我,讓我彷彿贊同了牠不切實際的虛構。
我注意到,裡面帶著人體組織的並不只有那一顆,當我倒空瓶子的時候,我發現,原本瓶子貼著標籤紙的位置,在玻璃瓶的內側用膠帶還粘著一顆玻璃珠,我費力地伸手進去掏膠帶,把它從裡面拿出來。仔細觀察的時候我發現,那顆玻璃珠裡封著很小的一塊肉,類似的組織,但是肉裡穿著一根鋼絲。
我其實記不清那會具體發生了什麼,人會麻木,以前聽過服兵役的人們之間存在的霸凌行為,有類似打火機燒陰部這種。我聽說過這種傳聞,甚至可以從文字中感受得到那種燒灼的痛感,令人頭暈目眩。在疼痛刺激並卽將超出忍耐極限的時候,人會短暫逝去記憶,無論是火烤還是割肉。
門“吱嘎”一聲慢慢打開,我貼著便小心翼翼地踱進去,就像是在我出門的時候家裡進來了小偷強盜,我只有躡手躡腳才不會被他們發現而遭到滅口;只有藏好自己才能搶佔先機先一步做到他們,無論是兩人還是一個。
其實我記得我好像早之前便到了家,因為藉著從門外照進屋裡的微弱光線,我注意到餐桌上厚厚的一層灰塵上,有一條被擦開的痕跡,就像是雪地上醒目的輪胎印一樣。只有車轍而無車跡。我好像在搜什麼,對,梵妮莎,或者是娜塔莎,我在找她的殘片。
我曾經撥下鼠標的滾輪,屏幕和鍵盤上都佈滿了灰塵,我點開我的瀏覽歷史,我確實瀏覽過達特茅斯附近發生的大事情,也確實點開過娜塔莎失蹤的相關資訊。只不過,這一次搜查的過程,就像是我第一遍檢索,鼠標滾輪轉軸摩擦的聲響,就像是肢解時刀鋒剔骨的摩擦聲。但是再仔細聽發現並不一樣,或許是一樣的節奏和頻率,但是並不是同樣的規律。因為我會停下來瀏覽解鎖,因為我會停下來剔去骨頭黏連的筋膜。
解剖是門嚴謹的學科,檢索也差不太多。我忍不住又開始回憶那天晚上,溫斯洛嚇掉了魂,其實感覺他應該比我更適合肢解。他的農場,常年和牲畜打交道,也可能是那時候他的心理狀態瀕臨崩潰,失去了主動權我進而得以上位。
我學東西很慢,或許從我高中畢業以後開始,我的大腦就開始抗拒學習新的東西。或者說不是抗拒,是卽便我想學,我也難以領悟。
但是不知道為啥,我對骨頭和肉有種天生的熟悉,就像是基因裡生出來的似的。當那個“梵妮莎”被開膛破肚的時候,直觀的視覺呈現出來的刺激彷彿很熟悉,我甚至幻想出了一口鐵鍋,下面的柴火燒的正旺,把那些切好塊就和豬肉牛肉沒有區別的部位放進裡面烹煮,下足大料,說不定可以當成一種招牌菜賣錢。
當然,這只是我想一出是一出沒譜的點子,甚至我自己都忍不住對這個點子破口大罵。最後,溫斯洛也確實去找了口鍋,把肉放在裡面煮熟。那會我就聞到了一股奇怪的味道,很像是夏天大巴車上人滿為患的時候嗩聞到酸味。
公交車是個很容易讓人產生憤怒這種負面情緒的地方,當人像罐頭裡的沙丁魚擠在一起時,我就會想到之前一個關於大閘蟹的說法,大閘蟹都被皮筋捆住紮成圓圓一個賣,是因為螃蟹天性好鬥,如果不紮緊,推擠在黑暗密不透風的環境中,不安與焦慮會擴散然後開始打鬥直至自相殘殺,腿斷了,死透了也就臭了。
我不咋的愛吃螃蟹,乍聽著個說法感覺很滑稽,這年頭都要關心螃蟹的心理健康了?現在看,不是螃蟹有情緒,而是生物本能。就好像,公交車上的每一個人,都想把靠近自己的人全部殺死,那股子在鼻子間揮之不去的汗酸味,更像是一種充滿暴力與惡意的激素,也是一種殺戮的信號。
殺一個人,是殺人犯,殺十個,是連環殺人犯,殺幾百人,是將軍,殺幾千上萬人,就是國王。這是人類發達的智力所導致的,互相之間的惡意沒有止境。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天性本能。而卻因為這種天性會導致種族滅絕,所以基因才被修復,人變得容易空虛和孤獨,進而產生情感達到相互之間有所聯繫。但是當這種聯繫隨著科學技術層面的不斷革新所變得越來越疏遠的時候,人和人就會再變成敵意的孤島。
閣樓上傳來彈珠的聲音,是小鬼在投擲眼球。空無一物的走廊盡頭,正上方樓梯的入口就像是巨鯊的血盆大口。
我一時間不敢輕舉妄動,側耳而立,視覺似乎穿到閣樓的房間裡。以滾落在地的玻璃珠為視角的中心,向外四周發散。滾動著觀察四周的陳設,直至完全靜止。我貼著牆悄無聲息的靠近,一點自然光打在門中,被折射時也讓我看清了那顆滾落在門框邊的玻璃珠--------中間嵌著一塊深紅色的,被鋼絲穿過的的組織。
小時候有一篇叫做《琥珀》的課文,描寫的是被裹在樹脂中的昆蟲,封存了上千年。我僅存的印象就是這顆琥珀的稀有,對於珍貴生物的執念讓年幼時期的我對琥珀著迷。市場上有很多人造琥珀,同樣裹著昆蟲,和課文中一隻蜘蛛要捕殺一隻蒼蠅的場景類似,但是沒有了時間的洗禮和自然的造物,這種平常不過的人造膠質也就失去了價值,從而低劣庸俗,成為一個掛在鑰匙串上一個不上檔次的存在。
琥珀,代表著記憶的封存,神會被記住,人會被遺忘。
慢慢地,對裹著昆蟲或者生物的琥珀的狂熱隨著時間而淡忘,直到後來,過了很久以後,滴膠藝術的崛起,讓我年少時期忘掉的,對某種物體的熱愛,和對稀有的玻璃彈珠的痴迷,混合在一起,像是重新燃燒一樣,又像是裹在琥珀裡親密相容的蜘蛛和蒼蠅,隨著時間,再次浮上水面。
我會把一些值得收集的東西用滴膠的方式封存,用圓球形的模具,做成像玻璃彈珠一樣的東西。就像是戰利品,那一小塊穿著鐵絲的組織,我如果沒記錯,是從塔蕾莎身上割下來的。
男人總是喜歡標榜自己和多少個女人做過愛,彷彿和不同的女人做愛的次數可以用來衡量他的人格魅力。我說的就是溫斯洛,他是最典型的。就他在和我還沒有熟悉,僅僅是普通同事關係的時候,我就經常聽到他和別的同事在咖啡時間吹牛,大多數就是他和不同的女性發生關係的事兒。我在場的時候其他人有些尷尬卻還是嘻嘻哈哈,溫斯洛吹得很沒邊,我甚至懷疑,在他口中是不是我都變成了他的吹牛對象。
但是其實我也不是很在意他吹噓的有多荒謬,重要的是,沒有證據,我生活的這個地方是一個很看重“假定無罪論”的西方世界,任何案件,找不到完善的證據,就不能給嫌疑人判刑。所以,按照假定無罪論,溫斯洛吹的那些牛,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都是吹牛。我不願意也不喜歡這種“認為自己做過的什麼都是假的”的這種感覺。
就像是仿照秦朝的“軍功爵制”,腰裡掛著敵人的首級來換取軍餉,這麼做會讓我有種沒來由的驕傲和興奮。犯罪心理學的研究指出殺人犯很多落網,是因為他們又重新回到了現場,或者是回顧或者是炫耀,這有點像是一個通性,無論是怯懦的負罪感,還是沾沾自喜洋洋自得。
他們都忍不住,想要回頭再看一眼的衝動。也就是這種衝動,讓他們滾入萬劫不復的深淵。我是記得這個常識的,我也曾經擔心,我也會栽在這個衝動上,直到我想出了保存記憶的辦法。
在滴膠入模的過程中,我如此堅定地追求那種標準的正圓,或許是因為我從小就一直偏愛這個形狀。球體,在我看來總是神秘且圓滿的,對於我殘缺的記憶而言,似乎只有封入正球體才得以完整,這屬於是一個美好的祝願。
我並不會為此感到恐懼或欣喜。這件事本身帶給我的自豪,更像是我強加給自己的,彷彿完成了一次虔誠的獻祭的那種成就感。某種意義上講,這也是自欺欺人的過程。畢竟我根本無可得知,獻祭是否真的能意味著什麼。
神是因為痛苦而存在的,因為痛,進而得以飛昇。
猶太人聯合羅馬人,把基督送上了十字架。聖父聖靈聖子三位一體,是上帝為人類的一個約定,藉由基督的聖痕,從原罪而轉向救贖。
那些被我封存的記憶碎片,是否夠痛,又帶著多少分的虔誠,作為通神之路的獻禮?我不信神。但我相信疼。疼可以穿透時間。
但是畫面是帶著氣味的,農場的血腥氣,小心翼翼的從她的陰部切下那片穿著鐵絲的肉,看不懂她心緒的波動也看不到她的悲喜。回顧的這過程平淡的就像是寫日記,或者是翻看自己的日記。
人越老,越會不清悲喜波瀾不驚,但是其實也並非是衰老的無力感,彷彿一切都是出於本能,順其自然,沒有絲毫的起伏。以前總是會被人問起“為什麼不高興”這種問題,甚至溫斯洛在和我套近乎的時候,開場也是這句話。
我有些莫名其妙,我只是沒有什麼值得高興的事情而已。卽使有,新奇與喜悅也很快就會冷卻而歸於平淡,甚至會被淡忘轉變為更深的空虛。就像是我剝下塔蕾莎的最具代表性的地方剝下滾入環氧樹脂、苯甲醇聚醚氨的混合物中並完成這件作品,用牙籤調整內部漂浮角度,把那塊肉的位置固定在中心偏下,這樣光線折射時才看不出血塊的硬邊。我確實有一瞬間有那種藝術家的喜悅,也有一種類似抓到人把柄的陰鷙的快感。但是很快,就被我拋諸腦後,滾入了記憶的塵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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