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正義的面具,機器的利刃
在很多課本上,法律被描繪成“正義的化身”,一把人人平等的天平。
在一些政治家的嘴里,法律是“人民的盾牌”,保護弱者不受侵害。
在另一些批判者眼中,法律則是權力者的武器,用來維持統治。
這些說法都各有几分道理,但若我們撕開包裝,直視法律的運行邏輯,會發現它更像是這樣:
法律不是為了保護你,不是為了保護他,而是為了保護“國家機器”本身的穩定。
國家:合法的黑社會
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曾說,國家是“在一定地域內,成功壟斷合法暴力的共同體”。
這句話其實很冷酷:什么叫“合法暴力”?
警察抓人、法庭判刑、軍隊開火,這些行為若普通人做就是犯罪,但由國家來做就是合法。
也就是說,國家和黑社會的區別不在於是否使用暴力,而在於:國家的暴力是被稱為“合法”的。
而“稅收”更像是黑社會的“保護費”。你乖乖交錢,國家機器保證你有路可走、有電可用、外敵不敢來;你若拒絕,就會被貼上“逃稅”的罪名,分分鐘比殺人還嚴重。美國就曾有大毒梟艾爾·卡彭(Al Capone),殺人販毒多年沒被定罪,最后卻因為“逃稅”被判 11 年。這不是諷刺嗎?
所以說,國家與黑社會并非質的不同,而是規模更大、程序更復雜。
法律:機器的潤滑劑
如果國家是一台巨大的機器,那么法律就是潤滑劑。
它的任務不是追求“真理”或“正義”,而是保證機器能穩定運轉。
普通人違法
你偷了東西,擾亂了治安;你搞了游行,堵塞了交通;哪怕手續合法,只要規模大到讓機器搖晃,立刻從“合法”變成“非法”。
2019 年香港的反修例抗議就是例子:最初是申請過的和平游行,但人一旦多到難以控制,政府立刻改口“非法集會”,警方出動武力。權貴違法
富豪鑽漏洞、政客貪污,只要不引發大規模混亂,機器會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可是,一旦民怨沸騰,他們就會被拿出來“祭天”。
2021 年中國阿里巴巴因壟斷問題被罰款 182 億元,很多人說這是“市場監管”,可從邏輯上看,更像是機器發現某個零件運轉過猛,可能失衡,於是出手修理。所有人都一樣
你是窮人還是富人,機器不在乎。它在乎的是:你是否威脅了“秩序”。這就是為什么偷几百塊錢的小偷往往更快被判刑,而數十億金融詐騙可能拖延多年,甚至有人能全身而退。
學朮界的三種解釋
為了避免“太主觀”,我們看看學朮界對法律的解釋。
馬克思主義(工具論)
馬克思認為,法律是統治階級的工具,用來維護他們的利益。比如在資本主義社會,法律看似保護“契約自由”,實際上卻讓資本家能合法剝削工人。工人賣身勞動力是“自由”的,但不賣就餓死,這算什么自由?塗爾干(功能主義)
塗爾干強調,社會需要共同規則來防止崩潰,法律就是這種“粘合劑”。比如,交通規則不是為了誰發財,而是為了防止車禍和混亂。法律在他眼里是“穩定社會”的必需品。福柯(規訓論)
福柯更尖銳,他說法律是權力網絡的一部分,是規訓個體的工具。比如監獄不是單純懲罰,而是把人改造成“守規矩的身體”;學校的紀律、醫院的規章,都是在悄悄訓練人習慣“被管理”。
三者觀點合起來,其實揭示了同一個事實:
法律不是天上的公正女神,而是地上的管理技朮。
諷刺的現實
現實中的案例往往比理論更諷刺:
偷一只雞 vs 偷一個國家
在很多國家,農民偷几只雞可能被判刑數年;而獨裁者貪污上億美元,流亡海外后還能出書寫回憶錄,順便接受媒體釆訪。平民與精英
美國“黑人的命也是命”運動中,很多普通人因抗議被抓,而華爾街金融巨頭制造 2008 金融危機,卻鮮有人入獄,最多是交點罰款了事。游行的悖論
法律告訴你有“集會自由”,可一旦集會真的影響秩序,你就失去自由。正如那句諷刺話:你有言論自由,但沒說過后能否平安回家的自由。一個搞笑的日常故事
某棟樓里,一戶人家每天都被鄰居大聲敲門,警告几次沒用,報警也毫無效果——因為在執法者眼里,這只是一樁“小糾紛”,不足以動用機器。整層樓的鄰居也不關心。
最后,這戶人家想了個絕妙的辦法:在門口加裝了一扇厚重鐵門。鄰居再來敲門時,鐵門共鳴,把“咚咚咚”的巨響傳遍整棟樓。結果呢?樓里所有住戶都被吵得受不了,居委會立刻出面,嚴厲警告那位愛敲門的鄰居。
你看,之前干擾一個家庭——沒人管;一旦干擾到全體人的“秩序”,馬上被重視。這就是“機器邏輯”:不是誰受了委屈重要,而是誰破壞了整體穩定重要。
所以,當有人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時,我們最好加上括號:
(人人平等地作為國家機器的零件,一旦失靈就會被修理。)
法律既不是單純的盔甲,也不是單純的利劍,而是國家機器的利刃。
它鋒利無情,不為真理代言,不為正義代言,它只效忠一個主人:穩定的國家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