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感情不是错,但不分场合地讲感情是一种自恋
我在一段情感咨询的尾声,常常会对我的来访说:也许以后,在做一件事之前,可以多想想,这件事,我应不应该做,而不是能不能做。
回到这个问题,你可以是一个特别重感情的人,特别敏感、特别共情的人。你可以理解很多人的难处,可以原谅很多事,愿意毫无保留地去帮忙,这些都没问题。但这些都落在了“我能做”的范围里。
但如果是在一个相对专业的社交场合,在一个需要博弈、竞争的处境,按规则做事才是你“应该”做的事。
在不该做某件事的场合,炫耀自己能做某件事,是一种自恋。
在该讲利益的场合,非要谈感情,是一种满足自身道德感的自恋,同时这种自恋也给自己之后的失败找到了理由:我重感情,我是受害者。
而现实会给每一个,热衷于受害者叙事的人,一记铁拳。
一个人成年以后,应该有意识地远离非黑即白的叙事,尽量不要把自己放在可能变成受害者的地方,不要用“我是一个有道德的人、重感情的人、好人......”满足自己的自恋。
学会识别什么时候该做什么,并且学会在适当的时候做应该做的事,而不是满足于“我能做的事我就不顾后果去做”,才是一个人应该逐渐和练习的能力。
一个会拒绝、有边界感的人,一定比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不会拒绝的人,有更大的机率保持自己的良善,收获更多的幸福。
灵感来源:人和人之间真的只有利益,没有情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