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水、聖靈全備福音
血、水、聖靈全備福音
一、理療師之見證
「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神的見證更該領受了(該領受:原文作大),因神的見證是為祂兒子作的。」(約一5:8-9)
「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血、水、聖靈)在他心裡;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神為祂兒子作的見證。」(約一5:10)
2025年10月13日星期一,我的理療師(浸信會基督徒)告訴我,說:
「我不久前作一個夢,夢境是在明德捷運站,看見石牌教會的大招牌,下面寫著『血、水、聖靈全備福音』,聖靈問我,你知道這是什麼意思?我答:『應該是指著十字架!』聖靈說:『不錯,但這樣說太籠統了,別人聽不懂;你可以去問曾學正牧師,並提醒為他,要為他的屬靈父親禱告。』」
二、逾越節被殺的羔羊,預表基督釘十字架,成就血、水、聖靈全備救恩
1、節期是影兒,形體是基督
「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西2:16-17)
「耶和華在埃及地曉諭摩西、亞倫說:你們要以本月為正月,為一年之首。本月初十日,各人要按著父家取羊羔,一家一隻。」(出12:1-3)
神吩咐以色列人,在大麥剛成熟時,訂為每年的正月(亞筆月、尼散月);若是那一個月大麥沒有成熟,就閨十二月一次。猶太曆是看月亮,每年只有三百五十四天,類似中國農曆,三年一閨,五年兩閨。百姓必需完全照神安排的時間,來訂定節令、日子、年歲。
摩西領百姓出埃及時,以該月為一年之首正月;正月初十日,各人要按著父家取羊羔,一家一隻無殘疾的公羊,作為逾越節的羔羊。逾越節這羊羔只不過是影兒,形體仍是指著基督,祂才是被殺的羔羊,為拯救罪人在十字架獻祭,流血捨命,成就了血、水、聖靈全備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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