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比鬥爭更自然:社會達爾文主義的錯誤想像與文化洗腦
達爾文進化論與社會達爾文主義的混淆
社會達爾文主義最常見的說法是「弱肉強食」、「適者生存」。然而,這套說法其實早已背離達爾文的本意。達爾文進化論中的「fittest」並不是最強、最兇或最具攻擊性者,而是最能適應環境者。演化是一個群體長期逐步適應的過程,並非短時間內的殘酷廝殺。社會達爾文主義卻將之簡化為「強者統治、弱者淘汰」,這是對科學的誤讀,更是對制度壓迫的美化。
誤用一:鬥爭並非自然的唯一規律
香港人往往相信「大自然就是不斷的鬥爭」。然而,真實的生態卻充滿合作與共生。狼群以協作狩獵維持群體生存,蜜蜂透過分工建構整個蜂巢,真菌與植物的根系共生維繫整個森林生態。這些例子說明,自然界中能長久存活的,往往是懂得合作的系統,而非單靠競爭的個體。當人類只崇拜競爭,反而否定了自然最深層的智慧。
誤用二:最強不等於最適
社會達爾文主義推崇「最強者勝出」,於是香港文化往往歌頌「夠狠」、「夠叻」、「夠大聲」的人。然而,自然界真正留下來的,往往是最穩定、最懂得節制的物種。烏龜以緩慢卻持續的方式延續千萬年;鯨魚以低耗能的方式在海洋生態佔據核心位置。最兇猛的掠食者反而往往短命,因為過度耗損與依賴單一環境令其更脆弱。人類若誤以為「狠勁」等於「生存智慧」,只會推崇短期爆發而忽略長遠持續。
誤用三:弱者不是被自然「應該淘汰」
自然界從未有一條規律說「弱者應該被清除」。相反,很多物種展現出照顧幼弱的行為。大象群體會守護年幼與傷病者,黑猩猩社會中有互助與分享食物的現象。這些行為本身就是演化優勢的一部分:群體照護提升了整體存活率。人類社會卻將「弱者不值得資源」包裝成自然規律,用來合理化削減福利與制度性歧視。這並非科學,而是文化偏見的假借。
誤用四:演化不是個體的零和競賽
社會達爾文主義強調個體之間的廝殺,好像成敗全靠「搏盡」。但真實演化的單位從來不是個體,而是種群與生態網絡。某一個體可能強大,但若群體缺乏基因多樣性、環境失衡,最終亦難以延續。演化講求的是結構的穩定與持續,而非單一個體的勝負。香港文化卻將所有壓力推向個人,忽視制度、結構與環境的角色,於是製造出一種「個人失敗=自然淘汰」的幻覺。
誤用五:自然界長壽的並非最兇殘者
若觀察自然界的長壽物種,我們會發現牠們的特徵不是侵略,而是低耗能與長期平衡。海龜、鯨魚、鯊魚等物種的延續,依靠的正是穩定與少損耗。反觀香港社會卻崇拜「快賺」、「爆發」、「狠拼」,結果只能製造短期繁榮與長期消耗。真正的自然智慧其實提醒我們:耐久與平衡才是演化的最高策略。
我的觀察:社會達爾文主義是一種文化投射
社會達爾文主義在香港受歡迎,原因並非它真的符合自然規律,而是因為它為殘酷的社會提供了一套「合理化」的說辭。面對高壓的教育、房價與職場,人們需要相信遊戲是公平的,否則所有痛苦都變得毫無意義。於是,「唔夠叻」變成失敗的唯一解釋,「弱肉強食」成為安慰劑。換言之,社會達爾文主義並非源於對自然的理解,而是源於對制度的不敢質疑。
結語:自然從未如此殘酷
社會達爾文主義並不是科學,而是一種懶人版本的暴力美化。它錯讀自然,然後把錯誤搬到人類社會,為壓迫與不平等提供藉口。真正的自然規律告訴我們:能夠持續生存下來的,不是最兇、最狠的人,而是最懂合作、最能平衡自身與環境的人。「自然從來唔會淘汰弱者,只係唔會容許錯誤嘅東西繼續主導未來。」 若香港社會仍然將「弱肉強食」奉為信仰,最終被淘汰的可能並非所謂「弱者」,而是整個不懂合作與更新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