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多巴胺主宰的我——副本①:体校》02
我被判给母亲。父亲自小由佣人抚养,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更不会做饭。离婚后,他杳无音讯。婆婆一生锦衣玉食,晚年却因文革冲击,只得依附大伯一家。大伯早年就读黄××校,大撤退时为母亲留下;后来为与婆婆娘家争夺财产,辞职离婚,从外地回到母亲身边,在文革中尝尽苦难。母亲说,他们不要我,只因我不是男孩。
若能选择,我宁愿跟随父亲。
父亲教我读唐诗、写名字、讲礼仪;吃饭时盯着我,要求端坐,不许碗里、桌上、地上留一粒米。他背我去见朋友,用胡子扎我脸。他和母亲曾带我去远方省城,坐船折纸船放入江水,为我拍下笑脸的照片。
而母亲,在随后的许多年里,却常以脏话辱骂我,说我性格太像父亲,见我便生气。
我从枕套、床单、衣角都绣着画(我名字寓意)的小人儿,来到外婆家——一个必须与年幼舅舅、小半岁的表妹争夺生活资源的地方。
外婆享年九十七岁,不识字,却坚毅异常。退休前在市政局做苦力,战争时期四处逃难。年轻时因不适应北方生活,留下丈夫,独自带着三个孩子回到家乡。一生生下十余子女,活下七个。外公早逝,外婆独力抚养子女,又拉扯大半第三代。我十分敬佩她——她是抚养我的另一位母亲。
四岁那年,我与外婆打过一架,把她衣服的扣子都撕裂,从此,我赢得了她的尊重,成了她最喜欢的儿孙之一,也再没被叫去干活。对照的是大姨的女儿——我那小半岁的表妹,因品行迥异,常被外婆用篾子抽得鬼哭狼嚎,还要不停地干活。
五岁时,我随母亲出差到外地买厂里所需的花盆。她清晨和同事出门,半夜才归,我便自己找服务员解决三餐。母亲回来时,我已睡熟。从小,无论身处何地,我的生存都靠自己争取。五岁半,我已满口脏话,是名“野人”,也是孩子王。
那年,母亲曾把我送去乡下。她说有人劝她干脆把我送人。在乡下,我与孩子们玩耍,看稻田与耕牛,睡稻草床。和那家女孩一起把死老鼠埋入大灶灰里,夜里烤熟。我只尝了一口,味道已记不清。不久,母亲良心发现,又把我接回。至今,她仍强调要我感谢她“未送之恩”。
几年间,父亲偶尔探望我。临上学前班前夕,他终于接我走。母亲同意,因为她没有文化,教育只能依靠父亲。
他为我启蒙:拼音、识字、阅读。我们住在印刷厂,每天蹭饭或吃面条。他见我爱喝汽水,就一箱一箱买,我甚至一天喝近二十瓶,嘴唇都染成黄色。但我习惯任何事到极限便厌倦,不久再不碰汽水至今。母亲说,印刷厂是父亲张罗的,但合伙人只扔给他几百块,他气得当场把钱撕掉。母亲评价他,是个傻子。
识字后,我因回想满嘴脏话而羞愧,自此再不说脏字。学成归来,我上了学前班。不久,班主任把母亲叫去,说从教多年,未见过这样的孩子,还是女孩,把房子都要拆掉,建议去医院看看。母亲带我去省儿童医院,我就安静了下来,听从医生指令。诊断结果是“正常,多教育”。或许,我生来就叛逆——头上长了两个旋。此后,母亲便把我送去了体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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