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 AI 可以幫你操作手機
抖音母公司推出一款 AI agent 手機,很快引發爭議。王伯達寫了一篇很棒的評述。
這個趨勢非常重要。至少對我個人而言,AI agent 這個功能,比自動化歧視、機器人搶你工作、數位落差的影響,都來得大。
因為它改變的是社會與政治賴以穩定的本質:信任與問責。
當「我要用某個方法,來達成某個效果」這句話中每個環節的指涉範圍,都變得可以抽換,我們就無法繼續有效預測彼此的行為、對彼此的影響。
這句話中的環節包含:
我:一個有意圖、有主觀性、會反思的行為主體
某個效果:主體想要的一串預期條件。例如辦公室附近的平價美食、學了之後能在半年內提高收入的技能等等
某個方法:一套主體所知的,宣稱能達成效果的論述,與該論述列出的一系列工作
至今為止,這三個環節都有明確的時空邊界。我們不會突然改變偏好與世界觀,也不會突然想要什麼東西,通常更不會突然採用自己完全聽不懂的做事方法。
大眾媒體的出現,明顯動搖了後兩者。所以我們看到消費主義、股市菜籃族與次貸風暴。
AI agent 的出現,除了使後兩者變得更模糊之外,最重要的是動搖「我」的存在。
AI agent 的目標,是在「你授權的範圍內」試圖完成「你的願望」。你只要訂立目標,給予相應授權,AI 就會實現你交辦的願望。這乍聽起來很好,畢竟大家想要的都是牆上那個鑽好的洞,而不是最優秀的電鑽。但其實不然。
首先,AI agent 的模型不是你在自己家,完全用你自己的資料訓練的。它不是你肚子裡的蛔蟲,依然比較像一個推薦系統。
其次,幾乎沒有人知道「自己想要且能夠承受後果」的「授權範圍與授權方向」為何。任何做過管理工作與協調工作的人都明白,再怎麼樣清晰的交辦,都有可能留下各種詭異殘局。
光是這兩個要件加起來就夠糟糕:AI agent 會經常像是你管不動的執事或女僕、你吃裡扒外的隊友。經常推薦一堆你根本不想使用的方法,甚至是在你不知情的狀況下,用那些方法幫你做事情,用你的財產和權力影響了別人,然後留殘局給你收。
但這還不是最麻煩的。最麻煩的是,AI agent 一定會存取你的大量機敏資訊。
這理由很簡單:AI 需要知道你的口味才能幫你推薦餐廳、需要檢查你的行事曆才能安排你的行程、需要比對你的專案進度與部門目標才能幫你撰寫到位的會議報告......
沒錯,AI agent 擁有的資訊,就是目前總經理秘書與有錢人親信擁有的資訊。
但 AI agent 不是你聘的,而且因為不具備真正的心智而無法跟你達成信任關係。而且 AI agent 說到底根本就是別人的財產。
這件事絕對不是「立刻去 chatGPT 的資料控管頁面,拒絕為所有人改善模型」這麼簡單。即使提供 AI agent 的科技公司,完全沒有拿到你一丁點的資料,你的關鍵資訊依然被鎖在 AI agent 的平台、軟硬體、服務之中,不能輕易遷移。此外, AI agent 的行事方法「更新」或「暫停」的時候,你沒辦法叫它改變,而且你的資訊已經成為你帳號中的記憶,而非單純的檔案,你無法帶走資料換用別家。
再換回人類世界的譬喻,這就像是你家的執事跟女僕,都是別人的員工。
......難怪資工界會有個性別很不正確的詞彙,叫做 evil maid attack :(
AI agent 一旦普及,這種 evil maid & evil butler 就會滿天飛。邀請信到底是誰發的、主張到底是誰提的、命令到底是怎麼轉述的、任務工具到底是誰選的、甚至公司機密與個人隱私到底是誰洩漏的,都會變得眾說紛紜。
接下來就是永無止盡的防呆聲明、意願存證、正式授權條款、以及......
「為了確保你真的有做過這個授權」,而鋪天蓋地出現的各種監控措施。
然而,AI agent 其實是無法防止的趨勢。因為自動處理各種案牘勞形,是自古以來所有人的共同願望。光是每天早上有帥帥的執事幫你安排行程、回各種白癡信,不需要親力親為,大家就都會很爽。
此外,AI agent 只是 AI 的一種應用。除非你修改「授權」這個概念的意義 (我想不到誰有這麼大的權力),否則能授權叫 AI 做的事情,大多就會變成 AI agent 的實際工作範圍,不太可能限制或禁止。
最後,幾乎沒有人會承認「自己根本搞不清楚自己的願望與意向,而且判斷事情時很少慎思明辨,而總是隨便找理由」。所以提高授權門檻的防呆規範,幾乎註定不可行。
既然如此,還有哪些方法可能盡量減少 AI agent 對社會、經濟、政治信任的衝擊呢?我自己想到的要件,目前只有兩種:
需要一套能讓使用者把資料下載到自己家,或者轉移到其他平台與服務的系統架構,與賦予使用者相關權利的法規。這是為了防止前述的平台綁定、防止執事或女僕背後的公司反過來操控你。
此外,有了這套系統與相關法規,市場就更可能推出你能夠自己掌控的 AI agent 軟硬體,不容易把所有資料與習慣都綁在科技公司的平台上。需要一套能夠記載「每項行為出自於誰、具備何種權限」的驗證與紀錄框架。這是為了在爭議中至少能找得到人負責,並且讓使用者本身、以及設計使用規則與介面的人,能夠動態調整每項 agent 的授權範圍。
如果你之前有讀過我的其他文章,大概會立刻發現第二項就是珮杏和我最近在研究的數位身分。除了打詐與防禦混合戰以外,AI agent 正是數位身分的重大需求之一。這套框架目前各國已經在探索實作,但還需要很多法規制定才能落實 (至於第一項要件,則是技術專家和開源社群倡議很久的 interoperbility。最近唐鳳也經常在各地重申)。
科技進步太快,社會跟得太慢。AI 的各種社會層面應用,幾乎肯定會帶來系統性的動盪與傷害。
這個領域需要的科技、社科、法律人才嚴重短缺。大家請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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