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有麥克風之後,我們就擁有公共領域了嗎?
打開 Threads、IG,或任何一個社群平台,我們似乎進入了人類社會史無前例的「全民發言時代」。
「任何人都可以發表意見!」
我們可以評論政治、批判政策、討論性別、教育、居住正義,也可以對一則新聞提出自己的理解。過去需要透過報紙、電視、出版社才能進入公共視野的意見,如今只需要一支手機,就可能被成千上萬的人看見。
從這個角度來看,我們似乎比任何時代都更接近「公共領域」。
但我最近開始思考另一個問題:
「當每個人都擁有麥克風,我們真的因此更接近公共討論了嗎?」
還是我們只是獲得了更多「說話的機會」,卻不一定擁有更好的「溝通品質」?
這讓我重新想到兩位思想家:John Stuart Mill 對思想與言論自由的辯護,以及 Jürgen Habermas 對「公共領域」的討論。
一、Mill:我們為什麼必須容許不同的聲音?
在《論自由》(On Liberty)中,Mill 對思想與討論自由提出了一個非常重要的辯護。
一個社會不應該壓制某個意見,不只是因為每個人都有表達自己的權利,更因為我們無法確定自己掌握了全部的真理。
被多數人否定的意見,可能是正確的。
即使它是錯誤的,也可能包含部分真理;甚至,就算主流觀點確實是正確的,如果它從來沒有受到挑戰,也可能逐漸變成只是被人重複接受的「教條」。
換句話說,「異議」的價值不只在於保護說話的人,也在於迫使整個社會重新檢驗原本相信的事情。
這個觀點放到今天的社群媒體,其實非常重要。
我們很容易把「不同意的聲音」理解成公共討論的障礙。
但從 Mill 的角度來看,真正健康的公共空間,本來就不應該只有舒服的聲音,或只剩下與自己相近的同溫層。
民主社會需要異議、衝突,甚至需要那些讓我們感到不舒服、想要反駁的問題。
因為沒有異議的公共空間,很可能不是形成了真正的共識,而只是某些聲音已經消失。
二、「可以說話」就等於公共領域嗎?
問題也從這裡開始。
如果我們只用「能不能發言」衡量公共空間,那麼今天的社群媒體,或許是歷史上發言門檻最低的公共空間之一。
但 Habermas 對公共領域的討論,讓問題變得更加複雜。
從早期《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到晚年的《公共領域的新結構轉型與審議政治》,Habermas 所關心的從來不只是人們是否可以公開說話,更在於私人個體如何聚集起來,針對共同關心的公共事務進行討論,形成公共意見,乃至對政治權力產生影響。
因此,公共領域不是單純的「很多人在講話」。
它更重要的意義,在於不同的人能否透過公開討論、意見交換與相互批判,形成某種公共判斷。
數位媒介的出現,確實帶來了一種前所未有的解放可能。
過去的閱聽人多半只能接收由報紙、電視等大眾媒體所提供的內容;今天,一個普通的使用者也可以成為內容的生產者、評論者與傳播者。
傳統媒體的守門機制因此被部分打開了。
但問題是:
「當守門人逐漸消失之後,我們真的因此進入了一個更好的公共領域嗎?」
這時再回頭看今天的社群媒體,事情就變得有趣了。
我們確實比以前更容易發言。
但我們真的更容易「遇見和接受不同意見」嗎?
我們真的會閱讀對方的理由嗎?
還是更多時候,我們只是在尋找與自己立場相同的人?
三、當演算法加入公共討論
傳統公共領域的想像裡,人與人之間進行意見交換。
但今天,在「我」與「其他人」之間,多了一個非常重要的中介:
「演算法」
我們看到什麼、哪個議題突然爆紅、哪一種觀點獲得大量曝光,都不完全由公共重要性決定。
平台同時必須考慮停留時間、互動率、分享、留言,以及自身的商業利益。
於是,一個新的問題出現:
「如果公共討論的「可見性」,是由平台與演算法重新分配的,那麼誰真正決定了我們正在討論什麼?」
這不代表演算法必然是邪惡的。
在如此龐大的資訊量之中,如果完全沒有推薦與篩選機制,我們甚至不知道應該從哪裡開始閱讀。
真正值得追問的,是演算法究竟在「協助公共討論」,還是在不知不覺中「塑造公共討論」。
因為兩者之間存在非常微妙,卻重要的差異。
更值得擔心的,或許還不只是我們被迫沉默。
而是公共領域逐漸碎片化之後,我們開始生活在不同的資訊世界裡。
數位公共領域最大的危機,也許不是我們不敢說話,而是我們愈來愈只需要對「自己人」說話。
四、Mill 與 Habermas 之間:自由發言之後呢?
我認為,把 Mill 與 Habermas 放在今天一起閱讀,會產生一個很有意思的問題。
Mill 的論點:
「不要太快消滅異議。」
因為錯誤、少數,甚至令人不舒服的意見,都可能成為迫使既有信念接受檢驗的力量。
Habermas 則讓我們進一步追問:
「異議出現之後,我們有沒有形成真正對話的條件和品質?」
如果我們只取 Mill 思想中對言論與異議自由的保障,卻忽略公共討論得以成立的條件,我們可能得到一個所有人都可以說話,卻沒有人真正聽見彼此的世界。
說到這裡,我反而想到林宥嘉〈耳朵〉裡的一句歌詞:
「當愛情只剩嘴巴少了耳朵……」
歌詞談的是愛情,但放進公共領域裡,竟然意外地貼切。(亂入哈哈)
「一個只有無數張嘴巴,卻沒有耳朵的公共領域,究竟還算不算公共領域?」
但反過來說,如果我們只追求理性的共識,而過早排除那些混亂、情緒化、非主流,甚至令人不舒服的聲音,也可能反過來失去 Mill 所珍視的思想自由。
所以真正困難的問題從來不是:
「我們應不應該允許不同意見?」
而是:
「如何在保障異議的同時,建立讓異議可以真正相遇的公共空間?」
五、那麼,什麼是「數位公共領域」?
因此,我想嘗試提出一個暫時性的理解。
我暫且將「數位公共領域」理解為:
它不只是任何人都能公開發言的網路空間,而是一種讓不同個體得以接觸公共議題、表達立場、遭遇異議、交換理由,並有機會透過持續討論形成公共判斷的媒介環境。
在這個暫時性的定義中,我刻意加入了幾個條件:
能發言。
能接觸不同意見。
能提出理由。
能接受質疑。
也能在遇到更好的理由之後,改變自己的判斷。
而演算法、平台制度、媒介素養與社群文化,都會影響這些條件是否成立。
如此一來,我們評價 Threads、Facebook,或未來任何一個數位平台時,也許就不必急著問:
「它是不是公共領域?」
而可以改問:
「它在什麼條件下,可以成為公共領域?」
這兩個問題看似相近,背後的意義卻完全不同。
前者試圖替一個平台貼上標籤;後者則要求我們開始檢視:究竟是什麼樣的媒介制度與溝通文化,才能使公共討論真正發生?
結語:公共領域不是一個地方,而是一種關係
我們或許已經進入人類歷史上麥克風最多、發言門檻最低的時代。
但擁有麥克風,從來不代表我們已經學會對話。
Mill 讓我們理解,民主社會必須保護異議存在的可能;Habermas 則讓我們看見,公共生活還需要讓不同意見得以相遇、辯論與形成公共判斷的條件。
而數位時代真正困難的課題,或許就在兩者之間。
我們需要的既不是一個所有人意見一致的網路,也不是一個所有人各自吶喊的廣場。
我們需要的是一種更困難的能力:
讓不同的聲音存在,也讓不同的聲音有機會真正遇見彼此。
所以我想,數位公共領域真正值得追問的,從來不是:
「我們還能不能說話?」
而是——
當所有人都能說話之後,我們是否仍然願意聽見彼此?
參考閱讀
John Stuart Mill, On Liberty(《論自由》),尤其第二章 Of the Liberty of Thought and Discussion。
Jürgen Habermas, The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Public Sphere(《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
Jürgen Habermas, A New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Public Sphere and Deliberative Politics(《公共領域的新結構轉型與審議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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