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倒數第811天(20250630)
IPFS
星期一 台東氣溫炎熱逼人 枋寮下雨 與後有彩虹
今天請年休假一天,身為資深護理師,依照勞基法規定我已經有30天的年休假,是到頂了。在醫院的工作要如期休假休完是不可能的!每次要休假都必須提前把病人安頓好,包括預期可能發生的症狀,包括藥物是否夠用到我上班,因為幾乎病人都用到嗎啡類的止痛藥,可不能讓他們中斷藥物,若是因為缺藥而讓病人痛苦那就是不一個稱職的護理師了。代理同事會幫忙照應的是突發狀況比如說突然出血或是尿管塞住這類無法預期的事項。
所以非不得已我不太愛放長假,因為放假前後會操死自己,舉例來說我若安排星期四和星期五放假,那麼星期一至三要把一整個星期的病人看完,真的超爆累的
在醫院30幾年的歲月,經歷關於年休假政策的改變,曾經強迫要休完,否則就視同自動棄權無法計薪,當時在加護病房年休假變得很零碎,時常提早2小時下班,或者沒有滿床情況下就縮減人力,臨時通知被放假,於是也無法安排假期,若是大夜班更慘,明明已經睡飽飽準備上班,臨時被放假又睡不著不知道該如何?另一個慘狀是,若剛好不小心一直被臨時放假,放過頭了超過自己的年休假天數,之後臨時有事也很難請假,當事者還要到處去支援,撐到新年度的年休假開始
現今護理師人力不足,正常休完當月的休假日都困難了,何況是額外的年休假?
又後來改了至少要休完8成,另外2成可以換薪,但若只休7成那自己要認賠一成了。隨著勞工意識抬頭(或者被爆料?),終於還我們公平正義,只要休不完的年休假可以選擇展延或當年度計薪結清,我選擇後者,每年都休不完了展延更不可能了,我每年平均剩餘10天左右可以換薪,也是一個小確幸
想來我的護理年資,也見證了勞工被壓榨的血淚史
喜欢我的作品吗?别忘了给予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在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一起延续这份热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