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力
《寫作的本事》裡有一段文字讓我突然想起一件小事。雖然是小事卻也讓我意識到有時候以為的記憶其實不見得是正確的,或說有很多事早就不在我們的記憶裡顯現。唯有將其記下才有可能回憶起當時的狀況,當然這也不是絕對。
#P210:「美國演員梅.威斯特在電影中曾說:「我總是說寫日記吧,總有一天換它記下你。」
親愛的讀者,不妨開始寫日記吧,不需要有什麼動機,但只要寫得夠久,也許你就能從回憶中找到好的創作素材。」
就是這一段敘述讓我想起曾有的往事。
那是一個回娘家的日子,父親在整理家中物品發現了一本我以前高中時的日記。當時的我日記總是寫得間斷,常常兩天打魚三天曬網,所以日記根本不像是日記,反而像是週記或月記,只有現在似乎才開始認真地寫著。
雖是如此,我在翻閱的過程看到了一段往事,但在記憶裡卻像從未發生過的事,不過對於父親住院這件事倒是記憶猶新。
日記看到最後終於在腦海中映起了一絲絲地畫面。
那時我高中,父親因為工作不慎傷了手指頭,骨頭斷裂,住進醫院治療,而我因為擔憂父親便在下課後搭車前往醫院探望。
父親住進的醫院是軍醫院,是當時在龜山虎頭山附近的醫院,如果沒記錯好像是803,但這已經是幾十年前的事了,不正確也是非常有可能的。
那裡會有駐守的官兵,其中也有在醫院內負責的軍人。(應該吧)
當時有一位軍人應該是義務役,看到我與他年紀差距不大,便藉機和我聊天,幾次下來也許對我產生好感,還寫了信給我。
其實我也只是客氣禮貌的回應他,畢竟人家是好意,總不能無禮對待。因此對於他並未有任何想法,但他卻不是,寫了幾次信件給我,看我都沒什麼回應,也只能作罷。所幸父親住院時間很短,才將這個事件完美結束。
記得父親當時還問我:「這個男生是不是想追妳啊?」
說真的,被身為男人的父親問這種男女間的感情事,讓我感到十分不自在,也很彆扭,隨意說了「沒有」就塘塞過去。這一段倒是印象深刻。
這個軍人的回憶或許過於淡然,沒能在記憶中留存過深的印象,數十年過去,當然不會記得,只能留在日記裡。
然而閱讀就是會把過去的種種硬是記了起來,當時的日記便是其一。由於日記寫得相當潦草且無章法,最後被我撕掉扔進垃圾桶裡,這段記憶也跟著丟掉。
寫日記確實能幫助我們在記憶上的加強,為寫作也能增加不少題材,我現在正是用這個簡單且微弱的回憶寫下自己曾有的往事。
人常說年紀大了只會記得以前的事,短期記憶反而容易遺失,目前的我正是處在這種窘境裡。
其實也不是每一件過往都能記起,只好用這些退化的記性隨意寫寫,湊合湊合過日子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