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歲的曖昧初戀
我十七歲那年,在板橋一家KTV打工。那時的我,對自己極沒自信,又胖又長痘痘永遠面白如紙。
柚子第一次推門進來時,穿著綠色制服,短髮俐落,將近一百七十公分的身高,輪廓帶著混血感,像不小心走進俗氣包廂裡的一道光。她一個人來唱歌,點的第一首歌,是鄭伊健最紅的〈極速〉。我鼓起勇氣搭訕她,只是想找個人一起唱歌。
後來我們常在板橋的漫畫王碰面。她像聚光燈,身邊永遠圍著一群人,笑聲、菸味、機車鑰匙聲,全都繞著她轉。那時大家都知道她是美T,女友一個換過一個,出去玩也總是她付錢。她身上常帶很多現金,掏出皮夾時神情自然得像世界本來就該如此。她叫我小潮,我叫她柚子。被那樣的人記住名字,對十七歲的我來說,幾乎像一種榮耀。
認識她第一天,我就一夜沒回家。我們臨時攔了計程車,一路往淡水去看日出。車窗外的城市還沒醒,街燈一盞盞往後退。我記得自己一句話也說不好,只怕開口就露怯。後來在晚班公車最後一排,她低頭吻我。那是我年少時以為最接近愛情的時刻,甜得讓人心跳失序。多年後才明白,那或許只是她熱鬧人生裡隨手落下的一枚吻。
可我真正記到現在的,不是那個吻。
是有一次我和母親激烈爭吵,叛逆得像全世界都欠我一個出口。我紅著眼抱住她,本來只是想借一下力氣。她什麼也沒說,只是反手把我抱緊。那個擁抱有體溫,有安靜,也有我當時最缺的篤定。青春時我們總把悸動誤認成愛,把熱鬧誤認成永遠。很多年後我才懂,柚子留給我的,不是愛情,而是在我最混亂的年紀,曾有人穩穩接住過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