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影巨星:「鬼」的民俗鄉野感,對比「聖母」的正統神聖性,藉此表現人的精神性。這縷紅色的鬼魂,重點從來不在外顯的面料或樣式,而在於紅紗之中圍繞的虛無,顯現出存在的鬼魂與不存在的我
<魅影巨星>的英文片名<Mother Mary>,既是片中主角傳奇流行樂天后的藝名,也是「聖母」的意思,足見本片濃厚的宗教意涵。早在偶像文化興起之前,聖經已有「偶像」這個概念,只是在希伯來文中,它指的是人工彫刻、鑄造的像,帶有虛假、無用的負面意涵,與創世紀「上帝依照自己的『形象』造人」形成對照;後者是神賜予的恩典,前者則是妄自對神性的仿造。然而,當人類被逐出伊甸園、失去與神直接對話的關係,塑造偶像便成為某種「自力救濟」,填補生命源頭的空缺,重新為活著尋找意義。
宗教話語權悄然讓渡給資本市場
那樣的崇拜,干犯了上帝律法。舊約出埃及記(20:4):「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上帝頒布十誡,命人回轉向神。如今,這樣的話語權更是悄然讓渡給了資本市場,偶像,再次贏回了讓人仰望的地位,為了粉絲的崇拜而存在。
偶像,是明星與粉絲的共謀
<魅影巨星>,以時裝具象化偶像形象的塑造過程,Mother Mary與其服裝造型師Sam的糾葛,指代的正是偶像與粉絲之間的共謀關係,正是她們聯手打造了「Mother Mary」—此處必須加上引號,代表「聖母」竟成了被造物;這種物化最標誌性的象徵正是頭戴的那頂光環。Mother Mary抱怨光環讓她頭痛,Sam毫不客氣地回應:「那是因為後來的設計越重越大」,直指光環所帶來的榮耀與代價,遠遠超過所預期、能負荷的。而原初也最為經典的那一頂,是佈滿長鐵釘的髮飾,尖刺朝外挑釁著世界,與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穌形成互文。只是耶穌頭戴的是荊棘冠冕,承受羞辱與死亡,卻因死而復生,重返天上寶座;對Mother Mary來說,卻是榮耀在先,痛苦在後......全文未完,請見Vocus<成為偶像需要付出什麼代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