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面之七
德國那兩年,身邊也不是沒有過女孩子。
音樂會的休息廳裡,圖書館的長桌對面,總有那麼幾個——大多是留學生,背井離鄉,心裡空落落的,偏又讀過幾本書,聽得懂幾支曲子。一來二去,就聊上了。聊巴哈,聊里爾克,聊一段誰也沒跟旁人提過的心事。那種交流,是精神上的,乾乾淨淨的,像兩盞燈在夜裡照了照彼此,又各自走開。沒真的怎麼樣。要我說,這種事,無可厚非——一個人活得太孤獨,偶爾遇上個能說上話的,難道還是罪過?
回了國,過了些年,公司來了個後輩。小姑娘,初出茅廬,大學裡在奧地利交換過一年——雖說不是德國,可奧地利嘛,維也納,到底是一脈的,夠近了。她一心還想再回歐洲去,自然就格外留意我這個「從那邊回來的人」。
我起先真沒多想。可你也知道我那一套——我這人,從不強求,也從不硬推。該來的,自然會來。她一點點湊近,話越說越深,眼神越來越軟。到後來,是她先開的口。我呢,也就……很自然地,接住了。
你別用那種眼神看我。我沒追過她一步,從頭到尾連半個字都沒主動說過。是她奔我來的——我不過是沒把她推開罷了。一個人,總不好太不近人情。
那又怎麼樣呢。
不管外頭怎麼個來去,我末了總是回老婆身邊的。家在那兒,婚都結了,這就是我給的交待,夠份量了。我又沒想過離婚,沒想過拋家捨業——我心裡那桿秤,從來沒歪過。外頭的是外頭的,家裡的是家裡的,兩本帳,我分得清清楚楚,誰也不耽誤誰。這世上多少男人,連這點分寸都沒有,鬧得雞飛狗跳,家破人亡。我不一樣。我體面。
而且我跟你說,我這人,最講一個情義,也最講一個原則,這兩樣從不打架。
那陣子我剛升了經理,手底下一攤人,我心裡跟明鏡似的:在公司裡,我從沒因為她是誰、跟我什麼關係,就多給她派點好活、多記她一筆功。該怎麼著怎麼著。這種事,沾不得。一沾,往後就說不清了。
她不是想回歐洲念書麼?正好,我外派那會兒認識個教授,我搭了句話,寫了封信。後來她真去成了。
舉手之勞的事。我這人你知道,心一軟就愛管閒事,落不落好的也不圖。
你看,這就皆大歡喜了。她得了她想要的前程,我呢,全了一段情義。臨到末了,誰也沒欠誰。
人世間的感情,不一定非得有個結果。不是說,要麼走到底、修成正果,要麼就是始亂終棄、辜負了誰——哪有那麼非黑即白。人跟人之間,明明有那麼多種活法。只要彼此都真誠,只要這事兒辦得夠公道,總能折騰出一個大家都體面、都滿意、普天同慶的收場來。
她歡歡喜喜出了國,我安安穩穩守著家。你說,這不挺好?
誰也沒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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