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過世很多年,大家一直說房子「我們都有份」,直到想賣才發現繼承登記根本沒辦

房子的另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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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辦繼承房地不能只靠家族口頭認定誰有幾分之幾。先查登記、列冊管理與稅務,再談出售。

家裡有一種房子,很容易放著十幾年。

父親過世後,兄弟姊妹都知道:「這間我們都有份。」

有人繼續住、有人搬出去、房屋稅照樣繳。日子久了,好像也沒有什麼問題。

直到有人想賣。

拿出謄本才發現,所有權人還是過世的父親。

大家都有份,不等於已經有可出售的個人持分

多位繼承人在遺產分割前,權利狀態有自己的法律規則。

不能只把法定應繼分拿出來,就直接說自己已經有某個房屋持分可以過戶給別人。先要確認繼承登記辦到哪裡。

拖太久,還可能有列冊管理問題

超過法定期間沒有辦理繼承登記,地政機關有公告催辦與列冊管理制度。

這時應該查房地所在地的地政資料,確認公告、列冊起日和目前案件階段,不要只用父親過世幾年自己推算。

家人還沒談好怎麼分,也不能一直放著

登記程序和家人最後怎麼分,可以分開看。有些前置登記可以先依法處理,再繼續談分配。

如果連資料都不查,時間只會繼續往前。

如果你的房地還在過世親人名下,可以先看:未辦繼承登記與列冊管理怎麼查。

很多繼承房地真正的第一步,是先確認現在地政登記裡到底誰是權利人,以及案件已經走到哪一個階段;價格可以留到權利狀態釐清後再談。

CC BY-NC-ND 4.0 授权
房子的另一面房子除了居住與買賣,背後還有貸款、抵押權、共有持分與家人之間的產權問題。這裡從生活情境與實際案例出發,聊房屋二胎、持分買賣、持分貸款,以及屋主與共有人可能遇到的各種房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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