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容與存在:《沈默》中的倫理關係與自我轉化
摘 要
遠藤周作的《沈默》以書寫彰顯「背教者」的聲音,深入的探討屈服於外在壓力下、放棄信念之後,人還可以如何自處的議題。本文試圖透過列維納斯的「面容」論述,探討《沈默》中洛特里哥的自我轉化歷程。我們發現:《沈默》中具脆弱性的吉次郎與聖像,是促成洛特里哥自我轉化的關鍵原因。吉次郎的行動變化,一再挑戰洛特里哥對其的成見,使洛特里哥對自己的生命有更深刻的反思。並且,「聖像」產生了開顯其他存在者意義(主要指吉次郎)的效果。洛特里哥經由與聖像的面對面,不再預設一個孤立的、先在的理想,而是基於倫理關係給出新的理想。因此本文認為,《沈默》正呼應了列維納斯的反省:主體不當以意義、可理解性化約他者;恰恰相反,唯有立基於與他者的倫理關係,主體才可能探索一切的「意義」問題。
關鍵詞:面容、《沈默》、遠藤周作、倫理關係
一、前言
《沈默》是遠藤周作於1966年出版的小說。遠藤周作是日本小說家,其作品常藉天主教的背景,對自己的生命經驗、日本的風土與人無意識之中的黑暗等議題,1進行深刻的思索。並且,據武田有壽的研究:《沈默》中對弱者與「背教者」的復權,透過書寫留下並彰顯被迫棄教者的聲音,對二戰時無法抗拒帝國的命令而背棄信念的日本人而言,亦具切身的時代意義。2
然而,《沈默》一書雖綰合許多重要議題,文學上的評價卻有不同的意見,甚而被形容為「一部毀譽參半的小說」3。《沈默》於出版當年奪得谷崎潤一郎獎,但其獎項的選考委員中即有持「閱讀之後有昏昏欲睡之感」評價者。三島由紀夫亦質疑小說中主題轉換的合理性。關於前述批評,林水福則在〈沈默的世界〉一文中回應,他指出:《沈默》作為純文學小說,一字一句,均經再三推敲而定。因此《沈默》末尾七頁的「天主教官宅日記」絕非贅言;反之,是讀出遠藤周作深意的重要線索。4
本文則試圖透過列維納斯的「面容」論述,探討《沈默》中涵藏的議題。列維納斯是猶太人哲學家,二戰期間被德軍俘虜,關在戰俘營中長達五年。其經歷與遠藤周作有相似之處:他們於二戰前均奠基其書寫方向,但戰爭帶來的親身經驗與衝擊,使二人於接下來的人生不得不持續詰問「人性」的軟弱之處。遠藤周作的方式之一是深入描寫因恐懼、軟弱而無法貫徹其信念之人,描述其背棄理念、良知過程中心靈所遭遇的磨難;並討論與外在壓力妥協後,人還可以如何自處等議題。列維納斯的「面容」理論則指出:人身體的脆弱性、必死性並非僅是消極的事實;恰恰相反,人之所以擁有理性與倫理關係的前提,其實正是基於人的脆弱性。道德的根源其實來自於:我與他人「面對面」時,他人面容因其脆弱性、必死性,必定會向我們呼籲的第一句話「汝勿殺」。5這很容易讓我們聯想到:在禁教時代的日本,《沈默》所描寫的天主教之神,藉被踩踏之聖像的形象面對信徒,也成為具脆弱性的面容。除遭踏繪的聖像外,《沈默》中的吉次郎,亦促使主角洛特里哥司祭不得不重省自身信仰及其對人性的觀點。他者(神或他人)的面容不斷推動洛特里哥重新省思、塑造自己的生命,這與列維納斯的論述似有相近之處。因此,本文以下便先簡述《沈默》的主要情節,再藉列維納斯的「面容」概念,試圖抉發小說中包涵的意韻。
二、遠藤周作的《沈默》
《沈默》的時空背景設定於島原之亂後,嚴厲取締天主教的德川幕府時期。小說以洛特里哥司祭的視角推進情節,司祭的原型人物鳩傑貝‧凱拉是在1643年登陸日本。6自1614年德川幕府頒布全國禁教令以來,日本天主教徒遭審問、拷打與處死,不得不轉入地下活動。洛特里哥於其時進入日本傳教,除宗教上的呼召外,另一重要原因是想找到恩師費雷拉的下落。這是遠藤周作自小說之初便給我們的線索:透過洛特里哥的視角,及他對費雷拉的「臉」充滿情感的描述,7《沈默》暗示洛特里哥(甚而遠藤周作)所理解的天主教,並不只是抽象教義,而是一種「面對面」的倫理關係。隨著迫害的步步進逼,洛特里哥司祭對信仰、倫理與人性的思考亦有更多轉折,導出了更多共感與寬恕的餘地。其中,吉次郎亦是迫使洛特里哥不得不轉變的關鍵人物。因此,本節便以洛特里哥與基督信仰、吉次郎的互動為線索,簡述《沈默》的主線劇情。
小說一開始,描述曾受教於費雷拉的三名葡萄牙司祭,因不相信費雷拉因受刑而棄教的消息,欲偷渡至日本傳教並調查其下落。由於禁教令已全日本通行,日本拒絕同葡萄牙通商與貿易,也禁止葡萄牙船隻入境。三名司祭便決定從澳門偷渡至日本。在澳門未入日本的一夜,洛特里哥想到異國旅程的不確定性,默想基督的容貌以消除恐懼。值得注意的是:遠藤周作花了近一頁的篇幅,藉洛特里哥之口陳述教會繪畫中基督容貌的演變。目的是為襯托出:此時洛特里哥眼前所浮現的基督容貌:是基督命令彼得8管理教會的表情,形象是「堅定有力」9的。但隨著情節推進,他對面容與信仰的理解將有很大的變化。
登陸日本後,兩名司祭躲藏在天主教村莊友義村,祕密為民眾傳授教義、施行聖禮。其後一個關鍵轉折是:三名友義村信徒被官吏帶到長崎,官府命令他們向聖子、聖母的聖像踩踏、吐口水,其中二人無法做到而暴露天主教徒身分。官府處二人「水磔」的刑罰,綁在海邊的木樁上,身體持續泡在漲退潮的海水中,經兩三日而亡。這是小說中洛特里哥第一次懷疑神的存在。而在洛特里哥被捕之後,官府對已棄教的信徒亦處「穴吊」之刑,並承諾:只要司祭洛特里哥棄教,便會放走受刑的已棄教信徒。洛特里哥於黎明踩踏聖像,簽下棄教切結書。最終以「岡田三右衛門」之名,受日本政府監視與軟禁,直至死亡。
遠藤周作曾說:他自己是受迫害時會踏聖像的人;因此,他把撰寫《沈默》的視點也擺在背教者上。10洛特里哥從殉道者轉為背教者的心路歷程,小說常透過他心中基督形象的轉變顯示出來。《沈默》末尾處,天主教的聖像透過它的脆弱性、可受傷害性,將洛特里哥引入「面對面」的經驗中。但其實,他者與主體間的倫理關係不會自限於此。聖像不但呼召洛特里哥與其「面對面」,也呼籲洛特里哥轉向背教者、告密者的面前,賦予他共感與寬恕的力量。因此,我們可以看出:他者與主體的關係並不如表面上看來,僅是「雙方」的關係;其實「第三方」本已蘊含其中。11
小說的第二條線,敘述吉次郎與洛特里哥的相互影響。遠藤周作曾自問:自己若站在踏繪之前,背後有地獄谷的刑罰,則自己會怎麼做?因此以吉次郎這一角色描繪作者心境。12林水福甚至認為:吉次郎亦是《沈默》的主角。13對洛特里哥而言,吉次郎在故事中行動的變化,一再挑戰自己對其的成見,迫使自己超出本來的界限,對人性有更多思索。借列維納斯的用語來說:對主體而言,他者總是不可完全測度、總是超逾出主體擁有的概念者,可稱之為「無限」。14以洛特里哥為主體,吉次郎正是推動主體超出原有概念,基於倫理關係不斷開顯新意義的「無限」。
吉次郎是洛特里哥遇見的第一個日本人。在澳門乘同一船隻偷渡至日本。於《沈默》初期,洛特里哥對吉次郎的評價是「懦弱的卑怯」15,並認為:「他的個性相當狡猾,而這狡猾是從他軟弱的個性產生的。」16隨著故事的發展,我們反而看到因吉次郎之故,洛特里哥對人性的「軟弱」將有更多原先沒有的思考。登陸日本後,吉次郎帶領司祭與日本信徒匯合。但吉次郎又因官吏的威脅賣出司祭下落。這個過程引導出於學生時代即困擾洛特里哥的「猶大」問題(本文在第四節「存在、面容與倫理關係」將有較詳細的討論)。然而,不論吉次郎因軟弱踏了多少次聖像、出賣了信徒多少次,卻又總冒著生命危險,來到司祭面前尋求神的原諒。最終,洛特里哥在踏過聖像後,亦發自內心為吉次郎行告解的儀式。二人在受監視的情況下,仍祕密的持守與傳播天主教信仰。17遠藤周作曾表示說:《沈默》的結尾處,是想描寫信徒棄教後又恢復信仰;他以自己為例說道:「我想我也會棄教,再恢復信仰,又踏下去的反覆不已吧!」18
上總英郎觀察到:《沈默》以蜥蜴比喻吉次郎。19蜥蜴的尾巴彷彿信仰,面臨迫害時斷尾求生;但過一段時間,信仰往往亦再生長出來,向信徒發出行動的要求。吉次郎即使出賣司祭,但棄教後再生長出來的信仰又將推動他,冒著生命危險尋求司祭與告解禮的寬恕。在故事的中段,出於司祭的義務,洛特里哥已不情願的為吉次郎舉行過告解。但這卻不同於《沈默》結尾處,洛特里哥對吉次郎充滿憐恤的寬恕。後者是司祭漫長旅途的果實。因吉次郎再三來到自己面前,洛特里哥對吉次郎、對自己的軟弱都有更深的認識;並且此時洛特里哥也擁有面向他者,希望減少、分擔他人痛苦的意願。值得注意的是:在《沈默》中,並不是洛特里哥對生命捕捉到了某種「認識」、「理解」,因而寬恕了吉次郎;恰恰相反,由於吉次郎不斷追逐司祭的足跡,請求寬恕,洛特里哥才得以反思二人共有的處境,因而對自己的生命有更深的理解。
三、從存在到他者:列維納斯的「面容」論述
在「我」的生命之中,他人有什麼樣的意義?這是列維納斯終其一生不斷思考的問題。列維納斯反對把他人看成自己理解「人性」、「生命意義」等理念的材料;他認為應當反過來,其實是基於人與他人的關係,主體才得以探詢種種有共通性意義的問題。列維納斯稱他者在我們視域中的呈現為「面容」。從哲學史的角度來說,列維納斯的「面容」論述除了建構自身的倫理學、形上學外,也是針對海德格「存在論」的批判。
海德格《存在與時間》提出一個重要區分:「存在」不同於「存在者」。但值得人深思的是:海德格並沒有直截了當給我們一個「存在」的定義,而是以細緻卻較迂迴的方式進行討論。關於存在與存在者間的關係,他說:
使存在者之被規定為存在者的就是這個存在;無論我們怎樣討論存在者,存在者總已經是在存在已先被領會的基礎上才得到領會的。20
藉由上述文段,我們也可將海德格說的存在,理解為使存在者得以被領會的「意義」。21而他之所以如此迂迴的說明「存在」,興許是不想落入傳統西方哲學的格套,將存在者的意義來源(即存在)視作「第一因」或「主體性」。22為避免混淆,海德格也對他所謂「存在」的涵義多加說明。因而他曾以「光」比喻存在:
形上學認為我們之能夠「見到」事物,是由於「存有」之光照耀之故。23
當我們一旦認識,無論在什麼地方我們看存在事物,都是透過這光而看時,我們就會認為這個光的本身實際上已自照自明。24
上引文中,海德格藉「光」說明「存在」的兩種內容義:一是人能夠「見到」事物,前提在於「光」已照亮了事物;而「存在」也是「存在者」的意義得以被領會的基礎。二是由於一切事物得以被看見,是出自光的照明;所以光之所以被看見,不能是其他事物照亮「光」,必是出於光的自我照亮。與此相彷,「存在」作為一切存在者的意義來源,也是自照自明的。
但海德格的進路,卻遭到列維納斯的嚴正批判。列維納斯認為:與他人的關係,能夠將主體引入一種「完全的他異性」的經驗,這種經驗本身卻不須「存在」的中介。25這也就是列維納斯獨特的「面容」論述。他認為:人與人最直接的關係,就是主體與他者間「面對面」的倫理關係。基於這一先在的倫理關係,列維納斯把海德格「存在」作為中介的論點顛倒過來,認為應說是基於與他者的關係,主體才可能提出存在論的問題(即探討「有什麼意義」的問題)。如他說:
對存在一般的理解不能統治與他人的關係。後一種關係支配前一種關係。我無法擺脫與他人的社會關聯,即使當我考慮其所是的存在者的存在時。存在理解已經被向這樣一個存在者中說出了:這個存在者在那個它於其中被提交出去的主題背後又重新浮現。這個「向他人說」——這種與作為對話者的他人的關係,與一個存在者的關係——先行於任何存在論。它是存在中的最終的關係。26
上文中,列維納斯提出一個確切的劃分:即「倫理」的關係與「存在之於存在者」的關係。以這一架構反駁海德格。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列維納斯的論述中,這兩種關係是可能並存的。27海德格以「光」譬喻「存在」;但是「光」並不是列維納斯哲學所談到的「他者」,僅是「存在者」,因此當然也不可能對主體呈現為「面容」。但我們若改換角度:從「面容」開始思考;則「面容」確實可能成為主體與存在者的中介,因而擁有開顯其他「存在者」意義的功能。基於上述概念的辨析,下文便進入對《沈默》內容的解讀。
四、存在、面容與倫理關係
《沈默》中,在踏繪時逼近洛特里哥的聖像、以及洛特里哥心中浮現的聖像,構成相似但不同的互動關係。洛特里哥在澳門仍未入日本的一個夜晚,當他思索及自己的傳教使命,洛特里哥隨即聯想到的不是抽象的教義,而是基督的臉:
基督單腳踏在墓上,右手拿著十字架,正面朝向這邊;祂的表情就像在奇貝麗阿提湖邊三次向信徒們說:「餧養我的小羊,餧養我的小羊,餧養我的小羊。」時一樣堅定有力。我從那張臉感受到愛。就像男性被情人的臉吸引住一般,我一直被基督的臉吸引著。28
上文中,洛特里哥回憶起的基督臉龐,是他命令彼得持守教會的傳承、以神職人員的身份關顧信徒時的表情。在這裡,基督以命令、傳承、權威等形式表達他的愛。此時,洛特里哥心目中的「愛」,與痛苦、軟弱、恐懼等概念並無什麼關係。
後來,見證了自己與日本信徒所受的種種迫害之後,洛特里哥仍不停回憶基督臉龐的意象,以鼓舞自己絕不棄教。甚至當洛特里哥首次懷疑是否真有神的存在時,最先想到的仍是基督的臉。29被捕後,洛特里哥常思及基督在客西瑪尼時的恐懼表情,30與在耶路撒冷的路途背著十字架、遭眾人唾棄走向處刑之路的表情。31雖然這些臉龐意象的作用,往往都是支撐洛特里哥的意志,給予其力量走殉道之路。然而,《沈默》近結尾處的一個臉龐意象,反而鼓勵他為拯救已棄教信徒的生命,走上背教者、踏繪之路。小說如此描述洛特里哥的心境:
現在,聖像就在他的腳邊。微髒的淡色木板。木板有如微波細浪,木板上嵌著粗糙的銅版。那是張開枯瘦的雙手,戴著荆棘冠冕的基督醜陋的臉!司祭黃濁的眼睛默默地低頭看著來到這個國家之後第一次接觸的那個人的臉。32
司祭抬起腳。感到腳沈重而疼痛。那並不是形式而已。現在自己要踏下去的是,在自己的生涯中認為最美麗的東西;相信是最聖潔的東西;是充滿著人類的理想和美夢的東西!我的腳好疼呀!這時,銅版的那個人對司祭說:踏下去吧!踏下去吧!你腳上的疼痛我最清楚了。踏下去吧!我是為了要讓你們踐踏,才出生到這世上,為了分擔你們的痛苦才背負十字架的。33
上文中,洛特里哥為了救回已棄教信徒的生命,最終也決定棄教。這就是《沈默》中具衝擊性的「面容」,顛覆了洛特里哥一直以來的價值階序,要求他為了愛,不得不作出違背自己身份認同的事。「棄教」的決定將洛特里哥一路走來的深沉思索,結合並轉化為憐憫的行動。
遠藤周作對聖像的描述,同時帶有「存在」與「面容」的涵義。洛特里哥一直以來將基督視為打開自身與人類生命意義的鑰匙,但後來,他卻不得不親自踐踏這一形象,以實踐追隨基督之愛的理想。洛特里哥對自己的期許有非常大的變化:洛特里哥本來以主體(「自己的生涯中認為最美麗的東西」)與第三人稱觀點(「充滿著人類的理想」)表達自己所追求的生命意義;但最終,經由與聖像的面對面,他的理想不再是預設的,而是基於倫理關係中的愛與行動責任向他人給出。聖像隱隱命令他,也為了其他人分擔痛苦:「你腳上的疼痛我最清楚了。……〔我是〕為了分擔你們的痛苦才背負十字架的。」因此我們也將看到,此後,洛特里哥會打從心底的寬恕吉次郎。
在故事的開頭,洛特里哥對吉次郎的評價是「懦弱的卑怯」、「狡猾」。而在司祭即將被捕時,他心中不禁懷疑是否為吉次郎出賣他,34那時洛特里哥的腦海中,浮現出學生時代,就曾問過老師費雷拉的「猶大」拯救問題。35這個時間點,洛特里哥對此議題的看法是:
「去吧!去做你所想做的!」現在,我對吉次郎說不出這樣的話,這當然是為了保護自己,不過,也包含身為司祭的希望和期待在內……我不希望他一再做出背叛的行為。36
弱者就像吉次郎在山中流浪。你到底屬於何者?要不是因為司祭的自尊和義務的觀念,或許我也跟吉次郎一樣踏了聖像。37
洛特里哥無法同時肯認基督的愛與猶大的墮落。他無法理解為何基督不但不阻止猶大的背叛,還對他說「去吧!去做你所想做的!」但洛特里哥則希望吉次郎不要出賣自己。這個問題在洛特里哥被捕後,也一直困擾著他。監獄中的他只能為吉次郎行形式上的告解,卻無法發自內心寬恕吉次郎。即使刑罰將近,他也仍在思索這個問題:「而且……而且,如果那個人就是愛,那麼,為什麼最後還把猶大拋開呢?讓猶大在血田上吊,沈入永遠的黑暗,而置之不理呢?」38這些思考奠定了司祭最終寬恕吉次郎的基礎。
在《沈默》「天主教官宅日記」前的結尾處,遠藤周作安排棄教的洛特里哥為吉次郎行告解禮。那時,司祭已經經歷前面敘述的「踏繪」等事件,他對信仰、對吉次郎的看法,都與過去大不相同。洛特里哥在心中控訴神的沉默:
「主啊!我恨祢一直都保持沈默。」
「我並非沈默著,是一起受苦。」
「可是,祢對猶大說去吧!去吧!去做你所想做的。猶大怎麼了?」
「我並沒有這麼說。就像現在我對你說踏下去吧一樣,我對猶大說去做你所想做的。如你的腳疼痛般,猶大的心也疼痛吧!」39
在故事的結尾中,洛特里哥的想法則是:基督對猶大說的「去做你所想做的」,既非憤怒,亦不是輕蔑;而是將自己的脆弱性、可受傷害性向猶大敞開,表達他願意分擔猶大心中的痛苦。這樣的基督形象,也推動洛特里哥敞開自己,寬恕前來告解的吉次郎。這正可以呼應列維納斯所說:他者與主體的「面對面」不會只自限於雙方的關係,而是必定會導出一個客觀、共同的世界,在其中,「第三者在他人的雙眼中注視著我」。40聖像的面容呼召洛特里哥轉向其他受苦者,吉次郎的面容則不斷逸出洛特里哥既有的概念,給予他線索與力量重省自身。基於與他者的倫理關係,洛特里哥原有的、預設的理想與自我認同被打破了,主體被命令必須去減少、分擔他人的痛苦。在這樣的行動過程中,倫理關係則給出新的理想與重塑的主體。
透過《沈默》的反省,我們得以重新思索「他者」與「存在意義」間的關係。在《沈默》中,洛特里哥受面容的推動,被命令以行動改善他人的處境,也因而在過程中一再重塑他對自我與人性的理解。此正呼應了列維納斯終其一生大聲呼籲的:主體不當以意義、可理解性化約他者;恰恰相反,唯有立基於與他者的倫理關係,主體才可能探索所有的意義問題。
五、結語
本文經由列維納斯的「面容」論述,解讀《沈默》中洛特里哥的自我轉化歷程。《沈默》暗示遠藤周作所理解的天主教,並不只是抽象教義的集合,而且是一種「面對面」的倫理關係,呼召人以行動加以回應。但是,這樣的呼召不僅來自神,並且也來自「他人」:吉次郎,亦是迫使洛特里哥自我轉化的關鍵人物。吉次郎在小說中行動的變化,一再挑戰洛特里哥對其的成見,使之對人性有更多的思索。據《沈默》的故事歷程,我們當可以說:並不是洛特里哥對生命捕捉到了某種「認識」、「理解」,因而寬恕了吉次郎;恰恰相反,由於吉次郎不斷追逐司祭的足跡,請求寬恕,洛特里哥才得以反思兩人共有的處境,對自己的生命有更深的理解。
於本文節參,我們透過與海德格「存在論」的對比,觀察列維納斯思想的特色。不同於海德格,列維納斯認為:與他人的倫理關係,將主體引入一種「完全的他異性」的經驗,這種經驗本身卻不須「存在」的中介。這也就是他所稱的「面容」。列維納斯反對海德格「存在」作為中介的論點,他認為:反而是基於先在的倫理關係,主體才可能探討「存在的意義」的相關問題。因此,「面容」本身作為一種不須中介的經驗,卻可能成為主體與存在者間的中介,發揮出開顯其他「存在者」意義的功能。
藉列維納斯的模型,我們發現:對洛特里哥而言,「聖像」作為會受傷的面容,產生了開顯其他存在者意義(主要指吉次郎)的效果。洛特里哥經由與聖像的面對面,不再預設一個孤立的、先在的理想,而是由倫理關係中愛與行動的責任給出新的理想。透過《沈默》的反省,我們得以重新思索「他者」與「存在意義」間的關係。在本文看來,《沈默》正呼應了列維納斯所極力呼籲的:主體不當以意義、可理解性化約他者;恰恰相反,唯有立基於與他者的倫理關係,主體才可能探索一切的「意義」問題。
引用書目
一、遠藤周作著作
遠藤周作著,林水福譯,《沈默》,臺北縣:遠流,民80年。
遠藤周作著,林水福譯,《對我而言神是什麼?》,新北市新店區:立緒文化,民102年。
遠藤周作著,林水福譯,〈論文學與宗教——以無意識為中心〉,收錄於輔仁大學外語學院編,《文學與宗教——第一屆國際文學與宗教會議論文集》,臺北市:胡氏文化,民76年,頁475-486。
二、前人研究
上總英郎著,陳明台譯,〈遠藤周作與外國文學——論其「下降的」探索〉,收錄於輔仁大學外語學院編,《文學與宗教——第一屆國際文學與宗教會議論文集》,臺北市:胡氏文化,民76年,頁252-275。
林水福,〈沈默的世界〉,收錄於遠藤周作著,林水福譯,《沈默》,臺北縣:遠流,民80年,頁5-17。
武田有壽著,林水福譯,〈現代日本文學中的「宗教與文學」——「遠藤周作」專論〉,收錄於輔仁大學外語學院編,《文學與宗教——第一屆國際文學與宗教會議論文集》,臺北市:胡氏文化,民76年,頁235-251。
三、其他
列維納斯著,朱剛譯,《總體與無限:論外在性》,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6年。
海德格著,王慶節、陳嘉映譯,《存在與時間》,臺北市:桂冠,2002年。
海德格著,陳鼓應、孟祥森、劉崎譯,〈回到形上學基礎之路〉,收錄於考夫曼編著,陳鼓應、孟祥森、劉崎譯,《存在主義哲學》,臺北市:臺灣商務,民82年,頁255-275。
海德格爾著,熊偉譯,〈關於人道主義的書信〉,收錄於海德格爾著,孫周興選編,《海德格爾選集(上)》,北京市:上海三聯書店,1996年,頁358-406。
袁保新,〈什麼是人?:孟子心性論與海德格存有思維的對比研究〉,《從海德格、老子、孟子到當代新儒學》,臺北市:臺灣學生,2008年,頁140-141。
註解:
1 可參考遠藤周作著,林水福譯:〈論文學與宗教——以無意識為中心〉,收錄於輔仁大學外語學院編:《文學與宗教——第一屆國際文學與宗教會議論文集》(臺北市:胡氏文化,民76),頁475-476。
2 可參考武田有壽著,林水福譯:〈現代日本文學中的「宗教與文學」——「遠藤周作」專論〉,收錄於輔仁大學外語學院編:《文學與宗教——第一屆國際文學與宗教會議論文集》,頁241-242。
3 武田有壽語。見於武田有壽著,林水福譯:〈現代日本文學中的「宗教與文學」——「遠藤周作」專論〉,收錄於輔仁大學外語學院編:《文學與宗教——第一屆國際文學與宗教會議論文集》,頁241。
4 可參考林水福:〈沈默的世界〉,收錄於遠藤周作著,林水福譯:《沈默》(臺北縣:遠流,民80),頁6。
5 列維納斯著,朱剛譯:《總體與無限:論外在性》(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6),頁172-176。
6 可參考遠藤周作著,林水福譯:《沈默‧後記》,頁231。
7 遠藤周作著,林水福譯:《沈默》,頁9-10。
8 其實林水福在《沈默》一書中,曾以「貝特洛」翻譯和合本「彼得」、思高本「伯多祿」之名。然「貝特洛」的譯法實在甚為罕見,因此本文使用臺灣較通行的「彼得」譯名稱呼。
9 遠藤周作著,林水福譯:《沈默》,頁23。
10 可參考遠藤周作著,林水福譯:《對我而言神是什麼?》(新北市新店區:立緒文化,民102),頁207-208。
11 列維納斯著,朱剛譯:《總體與無限:論外在性》,頁198-201。
12 可參考遠藤周作著,林水福譯:《對我而言神是什麼?》,頁209-210。
13 可參考林水福:〈沈默的世界〉,收錄於遠藤周作著,林水福譯:《沈默》,頁15。
14 列維納斯著,朱剛譯:《總體與無限:論外在性》,頁7-8。
15 遠藤周作著,林水福譯:《沈默》,頁21。
16 遠藤周作著,林水福譯:《沈默》,頁21。
17 可參考林水福:〈沈默的世界〉,收錄於遠藤周作著,林水福譯:《沈默》,頁11。
18 遠藤周作著,林水福譯:《對我而言神是什麼?》,頁210。
19 可參考上總英郎著,陳明台譯:〈遠藤周作與外國文學——論其「下降的」探索〉,收錄於輔仁大學外語學院編:《文學與宗教——第一屆國際文學與宗教會議論文集》,頁264-265。
20 海德格著,王慶節、陳嘉映譯:《存在與時間》(臺北市:桂冠,2002),頁10。
21 可參考袁保新:〈什麼是人?:孟子心性論與海德格存有思維的對比研究〉,《從海德格、老子、孟子到當代新儒學》(臺北市:臺灣學生,2008),頁140-141。
22 海德格爾著,熊偉譯:〈關於人道主義的書信〉,收錄於海德格爾著,孫周興選編:《海德格爾選集(上)》(北京市:上海三聯書店,1996),頁375。
23 海德格著,陳鼓應、孟祥森、劉崎譯:〈回到形上學基礎之路〉,收錄於考夫曼編著,陳鼓應、孟祥森、劉崎譯:《存在主義哲學》(臺北市:臺灣商務,民82),頁257。
24 海德格著,陳鼓應、孟祥森、劉崎譯:〈回到形上學基礎之路〉,收錄於考夫曼編著,陳鼓應、孟祥森、劉崎譯:《存在主義哲學》,頁257。
25 列維納斯著,朱剛譯:《總體與無限:論外在性》,頁176-177。
26 列維納斯著,朱剛譯:《總體與無限:論外在性》,頁19-20。
27 列維納斯著,朱剛譯:《總體與無限:論外在性》,頁198-201。
28 遠藤周作著,林水福譯:《沈默》,頁23。
29 遠藤周作著,林水福譯:《沈默》,頁76。
30 遠藤周作著,林水福譯:《沈默》,頁161。
31 遠藤周作著,林水福譯:《沈默》,頁187。
32 遠藤周作著,林水福譯:《沈默》,頁201。
33 遠藤周作著,林水福譯:《沈默》,頁202。
34 吉次郎受官吏刑罰威脅,因而協助搜捕行動。遠藤周作著,林水福譯:《沈默》,頁90。
35 遠藤周作著,林水福譯:《沈默》,頁86。
36 遠藤周作著,林水福譯:《沈默》,頁86。
37 遠藤周作著,林水福譯:《沈默》,頁89。
38 遠藤周作著,林水福譯:《沈默》,頁193。
39 遠藤周作著,林水福譯:《沈默》,頁221。
40 列維納斯著,朱剛譯:《總體與無限:論外在性》,頁199-200。
2021年
面容與存在:《沈默》中的倫理關係與自我轉化 © 2021 by 傅元罄 is licensed under CC BY-SA 4.0. To view a copy of this license, visit 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