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定義什麼叫「會做人」?
一、「你不懂做人」其實是什麼意思?
在華人社會,「不懂做人」是一句殺傷力極高的語言。
它不指具體行為、也無明確標準,但一旦被貼上,就像被宣判出局。
這句話的問題在於:它不講理,而是講規矩︰規矩由誰定,就由誰說你不合格。
在職場、家庭、親友圈甚至社群平台,「做人」變成一套無形的語氣準則,你不需犯錯,只要「氣氛不合」,就足以構成「不懂做人」。
二、語氣勒索的核心:集體性、模糊性、可無限上綱
「做人」這件事從未被清楚定義,正因如此,它得以成為語氣勒索的利器:
你不附和 →「你太硬、不識做事」
你太安靜 →「唔夠世故、不識做人」
你太誠實 →「講嘢唔識轉彎」
你堅持原則 →「唔識睇場合做人」
簡言之,「做人」是指你有沒有識時務,是從眾能力的考核。
三、語氣中的潛台詞:你要學會隱藏自己
所謂「做人」,其實是壓抑自我、操控語氣、識得轉彎抹角、不要太真誠。
社會只希望你合群及順從。
這是一種很深的語氣訓練,從小學會「講得好聽」,學會「唔好咁直接講」,久而久之,誠實與清晰反而變成不受歡迎。
四、「做人準則」從來不是平等的
誰最容易被說「唔識做人」?是那些質疑、不附和、拒絕默從的人。
這些人破壞了「氣氛」︰而這個氣氛,是由掌握語氣規則的人決定的。
因此,語氣本身已成階級結構的一部分︰「會做人」是一種識相、審時度勢、壓抑真我的演技表現。
五、真正的成熟,不是擅長說場面話,而是知道何時該沉默、何時該說真話
我們不反對語氣的藝術,但我們要反對語氣的壟斷。
真正的社會成熟是讓人能「不必演,也能被接納」。
「不懂做人」不該再成為社會語氣裡的隱形審判。
懂得做自己,並尊重他人不一樣的語氣方式,才是語氣民主的起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