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生活:黑雨和上班

似乎在香港,一旦出現極端天氣,大家最關心的就是駛唔駛返工?以前主要是看幾時掛八號風球,如果是上班前掛,可以不用上班,一於大覺瞓,皆大歡喜。如果已經上了班,或在途中的,便要折返,或提早下班,一定交通混亂,大家又是抱怨。然後,下波(風球)的時間也很關鍵,因為法例規定,下波後兩小時便要回去上班,除非是在下午兩點之後,因為離正式下班時間相當接近,就不用奔波勞碌了。
在過去十年來看,颱風很多時是半夜掠過,早上已回復平靜。又或者是在週六、日出現,只能緊記星期一準時返工。「李氏力場」這個定律在香港運行多年,近年才見褪色。想不到連場黑雨,又引起多方討論,政府的「超前部署」,還是「超遲部署」,總被揶揄。而天文台的預計,又總和現實有落差,甚至有時頗大,大家根本無所適從,只能自己照顧自己。然後我發覺,大家根本不能作主。
可能我的工作生涯大部分時間是在外國渡過,因此見到香港的亂像,而且每次都必然發生,感到非常不可思議。我不肯定是否因為月薪和時薪有所分別,以我自己為例,時龩多少,每星期工時多少(當時是45小時),超時補水是工半,算是朋文規定,在合約列明。當然,很多地方沒有非常嚴謹地執行,每星期的人工大致相同,有時做多幾個鐘,有時做少幾個鐘。有少數時候要在週末作特別工作,理應作超時工半計算,但經理可能提出用星期一放假作補償,因為不是經常如此,大家有商有量,你情我願,就處理掉,所以說工作時間是相當彈性。
而說到工時,每星期五天工作共45小時,但有時遲到或早退,只要不是經常,大家都不太理會。有時可能私人事,例如要看醫生,和大家講一聲,遲兩小時回來,沒有大問題,也不用說請假。當然,如果真的要花半天時間,那就請半天假吧,比較合理。而每人每年都有一定的年假事假病假,就是臨時打電話回去說病了請一天假,每個人都試過。
至於因為天氣,外國沒有甚麼黑雨紅雨,或是八號風球這些系統,也沒有特別建議要不要去上班,只會宣布學校會不會停課。如果天氣真的十分惡劣,全部學校停課,那麼,家長便需要留家照顧(外國普遍沒有工人姐姐),於是自己也不能上班。又或者,真的大風大雨,甚至大雪,寸步難行,你選擇不上班,打電話給老闆說一聲,大家都明白,安全才最緊要。大家都是成年人,自己有判斷吧。
好了,風雨停了,雪也停了,是否需要馬上回去工作呢?如果你問政府,它不會給予答案,自己做判斷吧。風暴過去了,但仍未善後,路上仍有危險,交通亦會有阻滯。如果是下了一場大雪,十幾二十厘米的雪,積雪及膝,你如何出門?況且你也可能要清理自己屋前的積雪,隨時要花兩三個小時,比工作還辛苦啊。而最後考慮,你的子女依然不用上課,你依然得照顧他們。當然,各人有各自的背景情況,但在此環境之下,你選擇少上一天班,很理所當然。
但在香港,大家卻冒着風雨水浸去上班,因而遲到還受責備甚至扣人工,政府還不時呼籲僱主要體諒,這是個甚麽樣的世界?是因為月薪關係,我付了工資,你便要做足一個月給我!而偏偏有些打工仔好像這樣排除萬難去上班,令他們特別自豪,如何跨過倒冧的樹幹,涉水攀山,衣衫盡濕,再接受電視訪問,盡顯英雄蓋世,名垂千古,光宗耀祖了。
自己回流之後,也在港工作過,以自己的經驗來說,並不是如上面所說般,遇上天氣惡劣,老闆都很體諒,要請半天假,或者遲到早走一兩鐘,並沒有任何為難。我相信很多僱主是明白事理的,不過,政府屢次呼籲僱主要體諒,証明必然有此等僱主存在,而且法律並無法監管,是嗎?無良僱主是如何煉成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