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評•評書|近千頁的《金翅雀》是否值得讀?
這本書是800+頁的大部頭,上一次讀這樣厚重的書還是《罪與罰》?可是英文大部頭這恐怕是唯一了。其實至少十年前朋友就送了這本書給我,一直沒有勇氣開讀,也沒有在封底中的介紹中看到有多麼特別的地方。這次拿起來這本書是因為想去書友會聽聽其他人的意見,所以當決定要參加書友會討論的時候就迫不及待的拿起了書。5天死線之內,我讀完了整本書8!6!4!頁
要為自己鼓掌的同時拿著這本厚重的書心中的成就感越來越少,更多被該不該花時間在這樣一本書上而糾結,去了書友會竟然發現,同樣跟我一樣糾結的有二十多個人🤣這其中有一部分人聽有聲書,但是沒有聽完,有一部分人看紙質書,但是也沒有看完,還有一部分人,完讀這部作品,只有一個人,她讀了兩遍⋯⋯
梗概+劇透
這本書的故事其實建立在一幅名畫的身世上。這幅名畫的身世我已經在《荷蘭名畫背後的突然死亡》一文中介紹了。就是這隻被鐵鍊拴著的金翅雀,是荷蘭畫家Carel Fabritius在1654年畫的,同年,畫家跟這幅畫和其他的所有作品都遭受了震驚一時的火藥庫爆炸,畫家重傷後身亡,所有畫作全部遭毀,唯有這幅《紅額金翅雀》留了下來,並傳世,還成為了世界上第一個被X光照過的畫作。
而《金翅雀》這個故事發生在當代收藏《紅額金翅雀》的博物館。博物館裡突然遭到右翼人士的炸彈襲擊,很多死傷,名畫盡毀。主人公Theo因為跟小混混Tom抽菸被叫家長,於是跟母親去學校,路上為了打發時間去博物館剛好趕上爆炸,母親被炸死,Theo活下來。在Theo甦醒時剛好碰到身邊一個被炸的老人彌留之際,老人臨終的話是要Theo把畫廊中的《紅額金翅雀》帶走。Theo照辦。老人又摘下戒指讓Theo帶走日後歸還,Theo照辦。於是,Theo的人生方向改變,背負著偷竊名畫的壓力在各種寄養中成長。同時因為還戒指認識了共同經歷爆炸而生還的Piper,還愛上了她⋯⋯
Theo父親酒鬼加賭徒,拋妻棄子,但是Theo母親被炸死之後就只能去生父那裡寄養,於是在拉斯維加斯認識了俄羅斯人Boris。Boris父親也是酒鬼,還涉黑。兩個teenager互相取暖,誰想,Theo父親在各種被追債時車禍死去,Theo為了逃離寄養家庭系統而離開拉斯維加斯,跟Boris失戀。
長大後的Theo在Hobie的古玩店工作,很會騙人,虛高價格,把假的古玩家具賣給有錢人。偷走名畫的事情快要敗露時,Boris莫名其妙出現,找到Theo,說名畫早就被他在拉斯維加斯的時候偷走了,為了洗白自己的良心,Boris要幫助Theo找回名畫。之後上演各種action,最終在從黑道上找回名畫的同時Boris報警,成功把名畫交給警察,拿到懸賞。
期間,Theo跟曾經富裕的寄養家庭中的女兒結婚,雖然兩個人都身在曹營心在漢。
這就是故事的大概了。本來是一本有點無聊,甚至讓我覺得都夠不上Thriller邊的一個小說,用了超多的篇幅寫一句話就可以描述的事情。而且,作者不斷用各種東歐的語言來表達Boris的出身,是在大可不必。
寫在這裡突然覺得有點好笑,就是這本書獲得了斯蒂芬·金的好評,雖然金是懸疑恐怖大師,但是也是個長篇大論的人,所以我從來沒有勇氣打開金的小說。但金在給出關於寫作的建議的時候又強調簡明扼要的重要性,簡直雙標或者腦子劈叉。😂
到了800+頁之後,作者又變身哲學家,牽強地將書的主題扯回到名畫上,開始分析這幅畫,彷彿一個沒怎麼研究過藝術的Theo一下子變成了藝術鑑賞家⋯⋯整個文風幾乎180度轉變⋯⋯
學到了什麼呢?
那究竟這本書有沒有必要閱讀呢?我覺得沒有必要。快餐消費的時代,一本200頁以上的書都沒有人想要閱讀了,更何況一本900頁的、褒貶不一的書?如果不是《罪與罰》,一律不必讀。我不知道這本書怎麼就賣了超過1百萬冊,還真是marketing的功勞嗎?
朋友和書友會的人們都說,這本書衍生出來的電影也很差勁,省了你我的電影票錢吧😂
最終,或許這本書給我們提出的一個問題(至少在我看來)是人與物的關係。當一個人過度關注於一個物件的時候,身邊的人就會被逐漸掩蓋,消失。Theo作為主角,他其實失去母親後就在創傷後進入了不曾有人或者系統幫助他的時期,而唯有心中偷來的那幅畫支撐。他和畫被奇怪地連結,比人與人的連結更緊。😮💨我一直也在想這些事情,很多東西我放不下,甚至覺得人能逐漸放下但是東西比人重要。究竟,是什麼情況下東西才會變得比人更重要呢?是人與人的傷害太過令我望而卻步?還是說我更想要在我死後把東西傳下去呢?我也無意給出準確的答案。我不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