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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es Ve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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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女性,生了孩子就像生了一個人質

Jules Ve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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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產後「教養」到人格毀滅,一場隱形的家庭暴力劇本如何代代相傳

很多東亞女性,生了一個孩子,就像生了一個人質。

從那一刻起,男方全家彷彿獲得了對她的控制權與施暴許可證。在「母職」與「孝順」的名義下,羞辱她、逼她認錯、剝奪她的孩子,都被包裝成「家教」與「為她好」。

她若反抗,便是「沒教養」;她若沉默,才算「顧全大局」。

這,就是東亞女性被強加的「教養」:不是優雅得體,而是容忍冒犯,習慣被傷害。


在中國與其他東亞國家,這類「產後被集體施暴」的情境太常見了。她被困在婚姻系統、親族控制、育兒綁架與道德審判之中,無法呼救,也沒人認為這是「犯罪」。

例如,一位產婦在哺乳時遭公婆強行闖入房間,之後只因未稱呼「爸媽」被群體指責,丈夫更當場抱走孩子、開著公放電話逼她道歉。她被迫在脆弱中承受羞辱。她披頭散髮,穿著方便哺乳的睡衣,幾乎崩潰地大喊:「爸爸媽媽我錯了」——

那是一種哀求,是壓抑、驚恐與屈辱的極致,是人格的坍塌。而他們很滿意,這正是他們要的效果:摧毀她的尊嚴,讓她在生理最虛弱、心理最脆弱的時刻,徹底服從。


另一位網友也分享了類似遭遇:

她剛做完剖腹產,婆婆卻要求她「立刻下床洗澡」,說「女人不能懶」,並責罵她不懂事;當她表達身體痛苦時,反被丈夫斥責「別做戲」;孩子哭鬧時,婆家人直接說「是你這當媽的沒教好」。

她的痛苦被認為是矯情,她的傷口成了全家人指責的理由。

甚至有女性在坐月子時被逼迫做家務,因為「不能讓妳養懶」。她的傷口還沒癒合,乳腺炎發燒、情緒崩潰,卻還要拖著病體去廚房煮飯,否則就會被貼上「不會當老婆」「不顧家庭」的標籤。


太多中國女性在產後經歷這樣的集體暴力劇本:

「孩子已經生出來了,她就沒用了。」
「趁她虛弱,讓她服帖;要是反抗,就逼她淨身出戶。」

趁她弱,要她命。

雖然後來她帶著孩子回了娘家,但這不是什麼大團圓——這是一場被「母職」與「孝順」掩蓋的暴力綁架。


你若說這些話題太「小家子氣」,那請問:

為什麼總有那麼多女人被困在月子中心、產房、廚房和家庭群裡默默崩潰,卻不敢說一個「不」字?

為什麼在公共平台上,只要女性說一句「我不想忍了」,評論區立刻就會有人跳出來說:「你這樣不顧家庭」「有孩子就要負責」?

這些話語的背後,不是道德,而是結構性暴力的延續。


在美國或北歐,若有人:

✦ 未經同意闖入產婦房間 → 屬侵犯隱私;
✦ 強制錄音認錯、奪走孩子 → 屬情感虐待與兒童綁架;
✦ 家族逼迫產婦勞動 → 屬家庭暴力調查範疇。

可在東亞,這些行為被稱作「家務事」,女人若反抗,就是「情緒化」、「無禮貌」、「太敏感」。

這不是文化差異,而是對女性尊嚴的選擇性剝奪。


孩子成了最廉價的交換籌碼,是女性無法退出這場騙局的人質。

「快點讓她生個孩子!」
「生了孩子她就跑不了了。」
「生了孩子她就老實了。」

是啊,生完孩子,她就跑不了了;
她會為孩子犧牲、隱忍、閉嘴、順從;
她就可以被全家人一起欺負了,反正她最寶貴的價值已經交了出去。


在太多中國電視劇裡,這一切被當成「喜事」來演,甚至當成幸福的證明。

這不僅僅是一種家庭暴力,更是制度性綁架。


而「方寶琴吃南瓜案」更是東亞婚姻制度荒謬的血證。

她逃出夫家回娘家後,被前夫哄騙回家,不久即遭設局懷孕。產後遭全家人聯合虐待——婆婆私藏肉食,故意不讓她與嬰兒吃飽,她只得偷摘南瓜以產奶。

婆婆發現後痛哭控訴她吃了12個南瓜,竟還強迫她在月子期間下河洗衣。公公更讓她踩釘子「防止她逃跑」。丈夫何慶林不僅冷眼旁觀,還說「父母針對你一定是你做錯了」。

這一家人長期拘禁、精神與身體虐待她,至今無人被判刑。反而方寶琴逃出、改嫁懷孕後,前夫竟以「重婚罪」威脅她,還要求撫養費。

直到事件引發公憤,她才免於被重判。媒體報導故意將案件「婆媳化」,模糊丈夫的施暴責任,這是男權社會的蓄意導向——轉移焦點、掩蓋結構。


這不是特例。

2017年陝西產婦馬某在分娩前多次懇求無痛分娩,丈夫與婆婆拒絕,導致其痛苦難忍,絕望跳樓身亡

整個過程中她多次下跪求情,甚至親自走出產房哀求。最終她被推入生產線,卻以死抗爭。事後丈夫與婆婆獲得醫院賠償,據報導,丈夫隔年便再婚。

若此案發生在歐美,將涉及多項罪名:

• 未經當事人同意剝奪醫療選擇權,可構成侵犯人身自主罪;
• 情緒與精神虐待,可被控家庭暴力;
• 公婆阻止醫療介入,屬干預醫療行為,可提起民事與刑事訴訟;
• 醫療機構未保護患者可被追責甚至吊銷執照。


而東亞司法與文化卻讓她成為一個「不夠懂事」的媳婦,死了也不被認為是制度之惡。


我們還看到大量「補發結婚證」給拐賣受害者的案件,將人口販賣合法化;甚至在2024年的「山西女碩士失蹤13年」事件中,地方政府將被控制的受害者稱為「被收留」,試圖粉飾誘拐與非法同居。


東亞法院在離婚賠償制度上對女性的貶值更是制度化羞辱:

• 一名全職主婦近9年,離婚時僅獲補償1萬元,法院稱「尊重其家務勞動價值」,卻只值1100元/年,不及鐘點工工資;
• 另一案例,女方提出19萬補償,法院僅判1.5萬,孩子撫養費也從2000元變為每月700元,男方仍不滿上訴;
• 還有一名結婚16年的女性,擔任家庭主婦16年,法院只裁定補償5萬,折合每天僅8元。

如此低廉補償,若以中國當下行情計算:

o 住家保姆月薪6000–9000元
o 月嫂月薪10000–20000元
o 陪護與育兒服務月薪8000–12000元

女性同時做這些工作,市值至少每月30000元,法院卻只認可「幾元每天」的價值。

這不僅是法律的不公,更是男權體制的赤裸羞辱。


媒體採訪中,許多男性的言論揭示了深層偏見:

「憑什麼離婚還得補償?」
「女人是想靠離婚一夜暴富嗎?」
「女人要補償只是因為她們沒創造社會價值。」

他們說:

「男人再婚快是因為有經濟基礎,女人要求補償就是無理取鬧。」

這些言論揭示男性如何貶低女性家庭勞動,否認其母職與付出,將女性合理的補償要求視為貪婪、情緒化。


媒體將家庭暴力「婆媳化」,將方寶琴事件說成「婆媳衝突」,模糊丈夫的暴力角色。

制度讓男性成為施暴者,卻把女性間製造成「矛盾主體」,這是最大的欺騙。

這種制度保護下的性別剝削,是把女人變成家庭系統裡的無償齒輪,再用「沒貢獻」「誰叫妳不工作」正當化羞辱與壓迫。


很多女人一旦生了孩子,就跑不了了;
她會為孩子隱忍,為家庭沉默;
就不再有脾氣,就能被合法霸凌。

董珊珊案告訴我們:就算真的出事了,也不過判個6年。


生子,不該是失去人格的開始;
母職,不該是容忍暴力的束縛;
「教養」,也不該是學會如何默默被毀滅。

她不是沒教養,她只是活著——而這,已經成了這個社會最無法容忍的反抗。


這套「用孩子困住女人」的老套招數在東亞運行了幾千年了。這種針對女性的暴力會繼續、持續、代代相傳。

如果你不警惕,父權就會合作融合。

針對女性的暴力甚至會被包裝成眾目睽睽下的喜劇與喜事


但請你看見:

她們不是跑了,是逃了命。
她們不是不夠溫柔,是活著。
她們不是錯了,是活下來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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