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橋事件 真相系列 4】羅恩惠為何如此重視一個從未落實的會議?——從《記協》會面安排重新檢視劉細良「偷偷出書」之說
本文重點
劉細良在自辯影片中展示 WhatsApp 截圖,截圖內聶德寶告之劉細良夫婦, 岑倚蘭想相約會面,商討陳橋訪問或出版相集的事宜
劉細良同時指出,相關會議最終並沒有落實
羅恩惠訪問岑倚蘭後, 在未向聶德寶進一步求證下, 便指出「涉及記協及岑倚蘭談論版權或開會,全屬虛構」
岑倚蘭部分訪問內容與時間線存在疑點
聶德寶其後發表聲明,確認當年曾提出安排岑倚蘭與劉細良夫婦會面
若劉細良真的打算在陳橋不知情下秘密出版攝影集,透過聶德寶接觸陳橋朋友岑倚蘭,以及讓《記協》介入出版事宜,在行為模式上並不合理
一、劉細良自辯影片中的「沒有落實的會議」
2024 年 4 月 28 日,劉細良上載一段約七分鐘的自辯影片。
片段中,涉及《記協》的內容其實只有約一分多鐘。
影片 (涉及《記協》時段26秒至2分4秒):
劉細良表示:
當年他受《記協》前總幹事聶德寶所託,到加拿大溫哥華訪問陳橋。
在訪問過程中,陳橋提到,希望其攝影作品能重新出版,同時亦提醒劉細良:
相關照片版權屬《南華早報》所有,若要重新出版,必須先取得《南華早報》授權。
其後,劉細良於片段中展示兩張 WhatsApp 截圖。
第一張截圖日期為 2017 年 1 月 21 日。
聶德寶表示:
「同沈(岑)倚傾過橋叔相片、版權事宜,她和 Tammy Tam 比較熟,應該有計傾。」
相片來源: (時段1分32秒) www.youtube.com/watc...
第二張截圖日期為 2017 年 1 月 26 日。
聶德寶則表示:
「我已經問左主席,想約你和細良在記協 office 傾傾橋叔訪問或出版相集的事宜,」
並提出兩個會面日期,分別為:
「2017 年 2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二時」
或
「2017 年 2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二時」。
相片來源: (YouTube時段1分49秒) www.youtube.com/watc...
然而,劉細良隨即補充:
「但最後一直無落實到呢個會議。」
其後,劉細良表示自己最終直接聯絡《南華早報》版權部 Steven Hon,申請照片授權。
二、羅恩惠未向聶德寶求證,便直接否定相關會議
從劉細良展示的 WhatsApp 截圖可見,整件事涉及:
• 聶德寶 Joyce
• 岑倚蘭
• 劉細良
• 鄺穎萱 Carmen
而當中最關鍵的人物,其實是聶德寶。
因為:
若劉細良聲稱截圖來自聶德寶,則唯一能真正確認截圖真偽的人,本來便是聶德寶本人。
然而,2024 年 5 月 11 日,《消失的檔案》發表岑倚蘭訪問內容時,卻已直接作出:
「涉及記協及岑倚蘭談論版權或開會,全屬虛構。」
的結論。
相片來源: www.facebook.com/van...
但問題在於:
羅恩惠當時其實從未向聶德寶求證。
這一點,後來亦由聶德寶於 2024 年 5 月 26 日的澄清聲明中間接證實。
聶德寶表示:
「對本人作出嚴重指控的幾位評論人,惟不論報道前或後,都沒有向本人求證或給予回應機會。這行為是違反了新聞人的專業操守,本人對此深感困擾及遺憾。」
相片來源:相關內容原載於聶德寶 Facebook 帳戶。由於其後帳戶已改為不公開設定,現時已無法提供原帖連結。
換言之:
羅恩惠當時並未聯絡唯一能確認截圖來源與內容的人。
即使岑倚蘭表示自己對相關會議毫無印象,亦不代表聶德寶從未向劉細良提及相關安排。
因此:
在未向聶德寶求證的情況下,
便直接判定相關會議「全屬虛構」,
此做法並不公允,亦未有給予聶德寶與劉細良充分回應的機會。
三、聶德寶其後確認:當年曾提出安排會面
2024 年 5 月 26 日,聶德寶發表澄清聲明。
而聲明內容,與劉細良自辯影片中的截圖,大致吻合。
聶德寶表示:
「我曾提出可以請岑主席轉介,讓劉先生與《南華早報》相關部門取得聯絡這個可能性。」
她亦表示:
「我曾提出可以安排岑主席、劉先生和鄺女士三人在記協辦公室見面這個可能性……而當時的結果是,大家最終沒有在記協辦公室見面。」
相片來源:相關內容原載於聶德寶 Facebook 帳戶。由於其後帳戶已改為不公開設定,現時已無法提供原帖連結。
換言之:
聶德寶並沒有否認相關會面安排。
相反,聶德寶其後公開確認:
當年曾提出安排岑倚蘭與劉細良夫婦於《記協》辦公室見面。
這亦意味著:
劉細良自辯片段中的相關截圖,並非憑空捏造。
四、一個沒有落實的會議,真正重要之處在哪裡?
為什麽羅恩惠如此重視這個「沒有落實的會議」,甚至就此特意訪問岑倚蘭?
問題其實不在於:
這個會議最後有沒有發生。
真正值得注意的是:
為何當年會有人提出這個會議安排?
讓我們重新看看兩張截圖內容。
2017 年 1 月 21 日:
「同沈(岑)倚傾過橋叔相片、版權事宜,她和 Tammy Tam 比較熟,應該有計傾。」
2017 年 1 月 26 日:
「我已經問左主席,想約你和細良在記協 office 傾傾橋叔訪問或出版相集的事宜。」
從這些內容可見:
當年劉細良夫婦並沒有刻意迴避《記協》。
相反:
相關安排本身,甚至涉及:
• 《記協》時任主席岑倚蘭
• 《南華早報》時任總編輯 Tammy Tam
• 相片版權問題
• 出版相集事宜
而問題亦正在這裡。
若劉細良當年真的打算:
在陳橋不知情下秘密出版攝影集,
那麼主動接觸岑倚蘭, 並讓《記協》介入整件事,在行為模式上其實並不合理。
因為:
岑倚蘭本身認識陳橋。
聶德寶亦曾在澄清聲明中回憶:
「會上時任岑主席表示認識陳老先生。」
以及:
「岑主席把陳先生在加拿大的聯絡方法交給我。」
相片來源:相關內容原載於聶德寶 Facebook 帳戶。由於其後帳戶已改為不公開設定,現時已無法提供原帖連結。
換言之:
當時《記協》並不是與陳橋毫無關係的第三者。
在這種情況下:
若有人真的希望隱瞞出版安排,理論上反而更應避免接觸岑倚蘭及不讓《記協》介入。
因此:
這個最終沒有落實的會議,其真正重要之處並不在於它是否曾正式舉行。
而在於:
它反映出當年的行為模式,與後來被描述成「劉細良夫婦隱瞞陳橋進行出版計劃」的說法,
其實並不一致。
若當事人真的有意隱瞞陳橋,
主動透過聶德寶接觸岑倚蘭,
本身便是一個難以理解的做法。
五、尋求《記協》協助,與「秘密出書」之說是否相符?
按聶德寶聲明所述,
2017年1月16日
鄺穎萱主動向她表示:
「很想重整橋叔的圖片出版他的攝影集」
並進一步詢問:
「記協可唔可以幫手?」
相片來源:相關內容原載於聶德寶 Facebook 帳戶。由於其後帳戶已改為不公開設定,現時已無法提供原帖連結。
值得注意的是:
當時《記協》並非普通第三者。
其成員不少長期從事調查報導工作,
對追查真相往往鍥而不捨。
若有人希望隱瞞陳橋偷偷出版攝影集,
理論上應盡量減少外界介入,
特別是《記協》。
然而,
從現有紀錄所見,
劉細良夫婦並沒有迴避《記協》。
相反,
他們主動向《記協》尋求協助。
其後更曾出現:
與《記協》主席會面的安排。
因此,
無論最終會議是否落實,
至少從行為模式而言,
這並不像一種刻意把事情隱藏起來的做法。
六、「混淆視聽」與「竊取記協光環」這種說法是否成立?
羅恩惠於相關帖文中表示:
劉細良在自辯影片中展示聶德寶與 Carmen 的 WhatsApp 截圖,
做法「像植入式廣告般呈現」。
她並表示:
相關片段:
「給人一個印象就是記協似乎對劉的計畫知情甚至予以祝福」
相片來源: www.facebook.com/van...
然而,
問題在於:
劉細良於片段中展示相關截圖,
本身其實只是為了證明截圖內容不是憑空虛構
因此:
於自辯影片中展示相關 WhatsApp 截圖,
本來便屬合理做法。
而更值得注意的是:
劉細良於片段中,
其實亦已清楚表示:
「但最後一直無落實到呢個會議。」
換言之:
相關會議最終並沒有正式舉行。
在這種情況下,
所謂:
「竊取記協光環」
或:
「記協予以祝福」
相片來源: www.facebook.com/van...
這類說法,
究竟從何而來?
一個最終沒有落實的會議,
如何能夠產生:
• 「光環效應」
• 「祝福效果」
實在令人難以理解。
因此:
真正值得思考的問題是:
為何提及一個最終沒有正式舉行的會議安排,
卻會被羅恩惠演繹成:
「混淆視聽」
「竊取記協光環」
甚至能產生所謂:
「記協予以祝福」
的效果?
七、結語
一個最終沒有落實的會議,
理論上本來並不重要。
但正因如此,
外界才更應思考:
為何羅恩惠如此重視它?
甚至需要專門訪問岑倚蘭,
以否定其存在。
因為:
這個會議真正值得關注之處,
並不在於它最終有沒有舉行。
而在於:
它反映出當年的實際行為模式。
如果劉細良夫婦真的希望在陳橋不知情的情況下推動出版計劃,
那麼主動透過聶德寶接觸《記協》及岑倚蘭
便是一個頗難理解的做法。
因此,
真正值得討論的問題,
或許不是:
「這個會議最後有沒有發生?」
而是:
「當年這些行為,
究竟更接近一項主動尋求《記協》協助的出版計劃,
還是一項刻意隱瞞陳橋的秘密行動?」
八、延伸閱讀
本文主要集中檢視:
羅恩惠為何因應一個「沒有落實的會議」特意訪問岑倚蘭
至於羅恩惠訪問另一證人 Weldon Kong 的爭議, 則可參閱
(1) 【陳橋事件 真相系列 2】〈「賀壽出書」說法是否成立?——《南華早報》授權爭議檢視〉
(2) 【陳橋事件 真相系列 3】「《南華早報》沒有聯絡陳橋」說法是否成立?——陳橋事前是否知情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