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共業?
(摘錄於鸞書拱衡雜誌347期8頁)
著書:晨鐘暮鼓 純陽祖師呂仙祖 主著
勇筆奉旨扶鸞
呂仙祖 降 110.11.20
無考不成道之三—共業
問:共業之內涵,是否有具體之釋義?
答:所謂「共業」,簡而言之即為一樁事件,由許多人、至少二人以上,相互勾結或圖謀成事,並因此侵損於無辜大
眾、或無端遭受波及之人與事物。
問:有否其事件之舉例?
答:譬如身在官門,為圖謀財利,甚或仕途、女色等等,仗藉財、權欺上瞞下、甚或行賄,乃至施以功名利祿等等誘因,致成狼狽為奸迫害無辜。
再如為上者有權、有勢,為遂行私欲,脅迫旁人相互以自身利益而勾結;甚至施以小惠,蓄意縱容或包庇下人惡行,形成集團迫害無辜。
再如,各自以自身利益,相互為夥遂行不法、圖謀不軌,乃至貽禍無辜。
問:既如是,我輩當如何面對或對治此一共業之考道?
答:此一共業之面對,可以分成三大面向,吾加以歸類列述:
其一、當世應劫者:此一共業在未發生之前若有、似無之徵兆。我人累世之中難免造作諸般惡業,無人敢斷言自身有、無共業會在今生形成?因此在平素間,廣造善德、廣結善緣,以此消弭共業緣熟之動力。
其二、修道子,而非應劫之劫數中人,必要了知共業形成必然會在人生報場緣熟,絕對不會在失去人身成為鬼靈,而後共業緣熟;因此修行之人必要明悟共業之可怕,切記不可有共業之造作!
其三、周遭之人|不論有、無修道之人,切要了知:此劫之發生,不是今生惡孽造作所致,乃為夙世無知所造作,而今緣熟形成劫數。切勿因此謾言:修道之人仍遭受無妄之災!譬如修辦大道遠行出門,乃至國外拓荒,卻遭受共業緣熟之劫數,而詆譭大道,自造口業,反而自身深陷業海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