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灰燼中說出名字:天津港爆炸之後的事
序言:關於記憶與遺失
本文最早完成於2017年12月。那時,我剛從天津回來,帶著數十段錄音、一沓筆記本、幾百張照片,心中尚存著記者應有的責任與衝動:我要寫下他們的故事,寫下那些沒有名字的死者,那些在走廊裡痛哭的母親、那些為「身份」奔走的遺孀、那些還抱著希望等待電話響起的父親。
我以為,只要把這些故事寫出來,他們就能被記住。
三年後,2020年,我重新抵達天津港。
這是一場個人的回訪,也是一種試圖「確認」的旅程——確認記憶是否依舊存在,確認這座城市是否為那場災難留下了痕跡,確認我當年見過的人是否還在等待答案。
我去了那間旅館,那裡曾住著失聯消防員的家屬,如今早已人去樓空;我再次站在爆炸核心區的外圍,那裡已經建成了一個人工湖與環保生態園,沒有石碑,沒有解說牌,只有風輕輕吹過,仿佛一切從未發生過。
我也試著聯繫一些當年的採訪對象,有的人換了聯繫方式,有的人拒絕回應,有的人說:「別再提了。」
那時我才明白,不是所有人都有能力一直記得;記憶,本身也是一種特權,一種不被壓抑的自由。
這份報導後來被我封存了三年,不是因為我遺忘,而是因為我懷疑:這樣的書寫,還能改變什麼嗎?它是否只是徒增疼痛?是否只是讓某些創口難以癒合?
直到爆炸后的第五年,我才決定重新整理這份文字。不是因為我找到了解答,而是因為我相信,在這個被迅速更新與遺忘的時代,唯有不斷重述,才能對抗被消音的命運。
這是一份遲到的報導,也是一場長久的哀悼。它不是追責書、不是紀念碑,而是一次關於人、制度、記憶與尊嚴的誠實對話。
願這些寫下的名字,不再被遺忘。願閱讀它的你,不只是旁觀者。
第一章:第一批進場的人
2017年冬天,我第一次走進天津港附近一間曾安置過消防員家屬的賓館。爆炸發生已過去兩年多,裡面早已不見當初的布置,只有牆角一塊舊膠布殘留著手寫的黑色標號,據說當年是新聞發布會臨時指引用的。
那天的天氣很冷,一位母親帶來一疊塑膠封好的紙張,裡頭是她自己列印的名字清單。「那時候我們站在門口,把這些名字舉起來,讓記者拍。要不他們連名單都不肯唸出來。」
她的兒子,是第一批進場的消防員之一。
關於那天晚上的現場,我是透過倖存者的口述、家屬的轉述,以及其他記者拍攝的現場影像一點一點拼湊出來的。
「我們當時根本不知道那是危化品火災。」劉斌,當時26歲,是四大隊的一名消防員,也是少數倖存者之一。他對我說這句話的時候,語調平靜,幾乎聽不出情緒。那種聲音,是經過太久的自我說服之後,才學會的堅定。
他說,2015年8月12日晚上10點50分左右,他們接到出警指令,前往瑞海公司倉庫。現場火勢並不算兇猛,隊員們按照平時訓練的流程鋪設水帶、打水。「我們以為就是一場普通的車輛或堆貨起火。」他說。
「第一盤水澆完,我就回車上取第二盤。就是這個動作,救了我。」他低聲補充。
爆炸發生的瞬間,如今只能從他們的片段記憶中還原。
「那種聲音像是什麼……像是整個天塌下來。」另一名倖存者王元後來說。他是四大隊的成員,在火場裡抬出過幾名傷員,也差點沒能跑出來。
「我記得當時對講機裡傳來一句話:『情況不對,大家先撤。』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這些話我在採訪本子上重複抄了很多次。我不在場,卻不斷被逼近那個時刻。
倖存者劉斌描述當時的場景:衝擊波把他整個人掀起三米遠,落地時耳朵裡全是嗡鳴。他趴在地上,滿腦子只剩下一個念頭:「完了,要死在這裡了。」
那天晚上,第一批到達現場的包括天津港消防支隊的一、四、五大隊。根據家屬後來的整理,僅五大隊就派出了25人,後來無一生還。那是中國自1949年以來,消防員傷亡最慘重的一次事故。
我無法忘記一位母親的講述。她說兒子最後一次出警前,還在用QQ語音跟家人聊天:「媽,這應該是個小火災,放心吧。」
聊天結束十幾分鐘後,朋友圈出現了他最後的照片:穿著消防服,站在火場前,手持水槍,瘦削的身影像是在對抗什麼龐然巨物。
「他還能發朋友圈,表示他們不知道那是什麼火。」母親說。
爆炸發生前一分鐘,有隊員喊出「撤」,但已經來不及了。火場爆炸如火山般吞噬了現場。附近隊伍趕來支援時,發現對講機裡的所有呼叫都再無回應。
新聞發布會上,有人問起:第一批進場的港口消防員是否有受過化學品火災的處理訓練?
當時的天津市公安消防局局長回答:「不太清楚。」
我記得聽到這句話的家屬氣得哭了出來:「他們連名字都沒有,怎麼會有訓練?」
後來我們才知道,這些消防員多數是由天津港(集團)聘用的合同制員工,並非公安編制,待遇低,訓練時長短,有的人剛來三個月,有的人還在實習。
其中一人叫董澤鵬。那年他19歲,來自河北蔚縣,來隊裡才3個月。那晚他沒穿作戰服,穿的是日常迷彩。他的叔叔後來說:「那麼大爆炸,穿什麼都沒用了。」
還有李長興,如果不是那次出警,他三天後就能結束實習,回老家領技校畢業證。他的姐姐哭著說:「他那麼小,連煙都不會抽……就那麼去了。」
我寫下這些時,總覺得自己像在看著一場反覆播放的慢動作影片。一個個年輕人穿著不合身的消防服,站在火前,臉上甚至還帶著些許興奮。他們不知道下一秒會發生什麼,也沒人告訴他們那是什麼樣的火。
他們不是烈士。那時候,他們甚至沒有名字。
只有一個個手機,在宿舍的床頭亮著閃著,電話一通一通打進來,卻永遠不會有人接聽了。
第二章:沒有名字的消防員
他們說他們來自編外,但從未想過,連死亡也是編外的。
那年冬天,我第一次聽一位母親說起「名字不在名單裡」這件事。她語氣裡沒有哭腔,只有一種低沉的、如同日常生活被靜默摧毀後留下的刺痛感。
「他們出了任務,死在火場裡,卻不在名單裡。那我們算什麼?我們是誰的家屬?」
爆炸發生後的前三天,官方公佈的死亡與失蹤名單中,沒有天津港公安消防支隊一、四、五大隊的多數隊員。他們是最早抵達現場、最早進入火場、最早失聯的一群人。
而他們的身份,只是合同制消防員。
中國的體制,將消防員分為兩類:一種是隸屬公安編制,擁有正式身份、固定待遇、烈士資格;另一種則是由企業直接聘用的「專職消防員」或「合同工」,法律地位模糊,訓練參差不齊,保險多為勞務外包。
天津港的消防隊伍,就是後者。
一位來自港口公安系統的內部人士說得很直白:「他們說是消防員,其實就是臨時工,這邊缺人就招聘一批,訓練幾個月後就上崗了。年齡小、成本低、聽話。幹不下去的自己會走,願意留下的就慢慢留下來。」
我問,那誰來負責他們的安全?
對方沉默了幾秒,低聲說:「這些事,爆炸前沒人問過。」
我見過那些孩子的訓練照片。二十多個年輕人,在大雨中赤膊做俯臥撐,臉上沾著泥,卻還帶著笑。他們的訓練標準嚴格:三千米跑步、高空索降、操作德國曼水罐車、攀四層樓梯、著裝換氣、救援演練……一項也不少。
可那畢竟只是訓練。他們沒有受過化學火災應對的系統訓練,沒有識別危險品的標準手冊,也沒人告訴他們,氰化鈉遇水會產生爆炸性氣體。
在火場前,他們只知道怎麼打開水閥,向火噴水。
記者曾問及天津市公安消防局長周天:這些港口消防員當晚的應對是否得當?有無誤判?
他的回答是:「我不清楚他們的情況。」
不清楚——因為這些消防員不屬於天津市消防總隊。他們不是體制內的人。哪怕在出警當晚,他們也沒有報告權、指揮權、甚至無法進入統一的通信頻道。
他們穿著和編內消防員一樣的制服,出警、救火、衝進火場。可當他們倒下的時候,他們的家屬卻要努力證明:他也算是消防員。
2015年8月15日,爆炸發生後的第三天,許多家屬在天津市政府新聞發布會場外拉起橫幅:「還我兒子!」有的家屬手中拿著名單,有的拿著兒子的照片。
他們要的不是撫卹,也不是烈士稱號。他們只是想知道,為什麼連一個名字都沒有。
後來,媒體才陸續披露:天津港消防支隊實際屬於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與公安體系無關。支隊成員的工資由港口公司通過外包公司發放,用工合同大多不完整,甚至有家屬說:「從來沒見過什麼合同,只知道每月發錢。」
一位消防員的姐姐回憶:「我問弟弟你們工資怎麼發,他說是現金。我說你們怎麼還發現金呢?他說就是這樣。」
那時有一種極端的荒謬出現在輿論場上:孩子們已經死了,但他們的死在制度上無從歸類。
「他不是正式消防員,不能列入犧牲名單。」
「但他是第一個衝進火場的。」
「是,但沒編制。」
有一位家屬對我說,她跑遍了十幾家醫院,沒有人接待她,也沒有人知道「天津港公安消防支隊」是什麼單位。
「我看到其他正式消防員的家屬都有對接人、有接待安排、甚至有心理輔導。我們什麼都沒有,連去醫院都要自己開口問,還被人攔下說『你是哪裡的家屬?你有證明嗎?』」
最終,這些名字在官方的英烈名單中一一補上,但那時距離爆炸已過去數月。沒有任何一紙聲明能修補那段時間裡的羞辱與無助。
烈士的稱號來得太遲,而「烈士」這個詞對家屬來說,也太遙遠了。
「我們不要什麼稱號。」一位母親說,「我只想知道,他最後是怎麼死的。」
我記得在一次採訪結束時,某位消防員的妻子對我說了一句話:
「他們不是不夠英勇,是不夠合法。」
那是一種無法反駁的荒謬,像某種命運的黑色笑話。
他們拼命想成為一名真正的消防員——哪怕只是合同工、哪怕只是臨時編制。他們想站在隊伍的前面,想讓母親驕傲,想讓女朋友說一句「你像軍人一樣」。
但在他們倒下的那一刻,他們甚至連一個統一的墓碑都沒有。
這些人的故事,如今逐漸消散在一座「修復完畢」的城市裡。但在那些曾舉著名單、跑遍醫院、向記者遞資料的母親眼中,他們從來都不是無名之人。
他們只是活在一種,不許他們有名字的制度裡。
第三章:五大隊的消失
有時我在深夜醒來,腦中仍會出現一排整齊的床鋪——每張床上手機都在閃爍,電源插頭還插著,螢幕亮起又暗下。那些手機正在等待被接起的那一方,但沒有人回來了。
天津港消防支隊第五大隊,是我採訪過程中聽得最多的一個名字。不是因為他們特別有名,而是因為他們——一整隊人,全數失聯。
25人出警,2人確認死亡,23人無人生還。
在災難調查報告裡,他們是一串數字;在新聞發布會上,他們是「尚未核實的失聯人員」。但在那群在事故發生後趕到天津的父母眼中,他們是:
「我的兒子、我的丈夫、我的弟弟。」
2017年冬天,我第一次走進家屬曾聚集過的那間賓館時,已不見往日擁擠的場景。只剩幾位仍留在天津等待名單更新的家屬。他們之中,有人仍在四處奔走想為兒子爭取烈士認定,有人則選擇默默帶著遺照回老家,把兒子的名字刻在自家牆上的祠堂木牌上。
那時我心中湧現一個念頭:一整支消防隊「不見了」是怎麼可能發生的?
直到我翻閱資料、拜訪家屬,我才明白,「不見了」不是爆炸造成的,而是制度讓他們慢慢從記錄中蒸發。
胡樂,21歲,五大隊的班長。他原本可以不在場。
7月底,他在演習中手部擦傷,被送回家休養。爆炸前三天,他吵著要回隊。「媽,我必須得歸隊,最近隊裡忙,缺人。」沒人勸得住他。
8月12日晚,他出現在隊友的朋友圈裡。照片中,他穿著消防服,高高舉著水槍,身後是燃燒的火場。「他還能發朋友圈,說明他還不知道那是什麼火。」他母親後來對我說。
22:50接警,23:20爆炸,整個過程不到一小時。
他再沒回來。
齊吉旭,18歲,是隊裡年紀最小的孩子。爆炸前,他還在用QQ語音和爸爸聊天,語氣輕鬆,問外甥為什麼還沒睡。快結束時他說:「有任務要出警,就是一個小火災。」
一位家屬後來告訴我,他們去宿舍收拾東西時,看到床上整整齊齊疊好的被褥,手機們都還在充電,螢幕一個接一個亮起,卻再沒人來接。
那個畫面深深地刻進我的腦海。它不是死亡的畫面,而是生活的中斷:一通未接來電,一次沒有打開的午餐盒,一把放好的牙刷。
趙飛和喬鵬,是五大隊中唯一找到遺體的兩人。他們的屍體被找到時,已被燒焦,幾乎難以辨認。
喬鵬的姐姐在醫院裡拿著身份證、家屬證、血樣,站在太平間門口問:「我只是想確認他是不是我弟弟,我不會鬧的,我只是想知道。」
那時官方名單還未公佈她弟弟的名字。
我曾經問過自己,為什麼要把這麼細節的畫面寫下來?是不是太沉重了?是不是太殘忍?
可如果不寫下來,他們會被忘記得太快。
我知道這個社會擅長快速恢復:受損的樓被修好,標語換上新的,爆炸點變成了人工湖,社區裡貼著「歡迎回家」的橫幅。只有家屬,還停留在那一晚。
有人說這是「史上最慘烈的一次消防員傷亡」,但在我看來,這更像是一場沒有預兆的消音行動。
他們的死不是無聲的——爆炸那晚,蘑菇雲升起,火光照亮了半個天津——但他們的身份卻是無聲的。
「我們家孩子不是逃兵,他是第一個衝進去的,可現在連名字都沒被說出來。」一位母親說。
那天她帶著照片在新聞發布會外等候,直到被警察勸離。
五大隊的家屬們說,直到今天都沒有收到一個明確的調查報告。沒有解釋為什麼他們是第一批進場的,卻沒有防護。沒有解釋為什麼化學品沒標明,為什麼滅火指令沒有通報危險。
他們只能在自己的小本子上寫下:
「2015年8月12日,22:50,出警。」
「23:20,爆炸。」
「之後,沒人回來。」
採訪告一段落後,我一度覺得自己無法繼續書寫。
因為五大隊的消失不只是消防隊的消失,是一整套體制的默許與沈默。
這些年輕人,本該在兩年後領證、談戀愛、存錢買房。但他們的生命卡在了一場「普通火災」的錯誤判斷裡。他們不是戰死於戰場,而是被困在不告知、沒權問、沒有名字的崗位上。
我曾試著用「犧牲」來形容他們的死,可越寫越覺得不對——犧牲應該是自願的,應該是被尊重的。
而他們,只是沒被告知真相的人。
我記得有一次離開天津時,一位父親送我到車站,他語氣平靜地說:「這些孩子,就像一個按下送出鍵的簡訊,發出去了,卻永遠沒有人收到回覆。」
我望著窗外灰濛濛的海邊,想起那些手機,那些被子,那些名字。
五大隊沒有一個人活著回來,可我們應該把他們的名字一個一個說出來。
他們不能再被省略了。
第四章:遲來的回音
2017年我到达天津的时候距離爆炸已過去兩年又三個月。街道上沒有警戒線,新聞早已不再報導這場災難,出租車司機一邊轉動方向盤一邊說:「那事啊,都過去了。」
可我很快明白,對某些人來說,那一夜從來沒有真正過去。
在濱海新區的一間出租公寓裡,我見到劉治強的母親。她從河北蔚縣趕來,帶著兒子的身份證、警用頭盔的合影、還有一張皺巴巴的技校畢業證書。
「你說,他學的是風力發電,為什麼最後卻死在了氰化鈉的火場裡?」
她聲音不大,卻一句比一句紮實。我沒法回答,只能靜靜坐著,把她的話一字一句寫下來。
「他是自己想來的,他說想要一份正式的工作,像當兵那樣。」
她說這句話時,不哭不笑,像是在說一場已知結果的命運。可我知道,這不是命,而是一場制度默許的消失。
苑旭旭,1996年生,爆炸前三天最後一次給媽媽打電話。
「他沒說什麼,就是反覆叫我保重身體,說要照顧弟弟妹妹,還說最近新聞裡說拐賣孩子,我得小心。」
他最後一張QQ空間的照片是8月12日當晚7點33分發的,配文是:「生死由命,富貴在天。」
那句話後來被媽媽寫在手機桌面上,她說:「我怕自己忘了。」
我曾在旅館的樓道裡聽到家屬的爭吵,有人說「我們得找律師」,有人回,「律師有用嗎?死都死了,還能怎樣?」
然後是一段長長的沉默。那不是普通的沉默,是一種被拖延、被掩蓋、被冷處理後的絕望。
有人來天津找兒子,卻不知道爆炸已發生三天。沒有通知,沒有電話,連新聞都是村裡人用「小鍋」看央視後告訴她的。
她搭了十三小時的大巴,在天津站問了三個人,才找到港口的方向。來的路上她只帶了兒子的照片和一盒血糖儀,想讓兒子按時吃飯。
她說她一直不願相信兒子死了。
「他那麼小,又那麼怕熱,他不可能去那麼熱的地方。」
還有一對夫妻,兩人都在四大隊,一個是消防員,一個是護士。爆炸當晚,丈夫在火場,妻子在距離不到兩百米的隊部宿舍。他沒來得及說話,她來不及逃走。最終兩人都罹難,腹中五個月大的孩子也沒能留下來。
我記得這對夫妻的家人說:「我們希望他們走得體面一些。」
他們用「體面」這個詞,就像在說:請讓他們在死後保有一點人樣。
我越寫越沉默。因為你會發現,在制度面前,這些生命的價值可以被輕易拆解:編制、合同、轉正與否、烈士申請流程、保險認定標準、是否符合「公職身份」……
一位父親問我:「我兒子上火線了吧?死了吧?救人了吧?那為什麼不能算烈士?」
我答不上來。
有些母親說:「我們沒想要多少補償,只想讓他們承認我兒子是消防員。」
這是多麼微小的願望。但他們得用兩年的時間,一紙一紙地跑文件、打電話、找媒體、寫陳情信,為的只是一句話:你兒子是個消防員。
這讓我憤怒。
不是因為這些家庭沒得到夠多,而是因為他們被如此精確地計算為“例外”,如此乾淨地從公共記憶裡抹除。
這不是偶然的遺漏,而是一種結構性的安靜排除。從一開始,他們就被安放在可犧牲的位置。
採訪結束時,有位母親將兒子的名字寫在紙上遞給我。她說:「你別改名,也別寫化名。我們怕你寫完也不能發,萬一真的發了,就讓他用自己的名字出現一次。」
我點頭。
那是一種無聲的授權,也是一種最卑微、最尊嚴的請求。
我曾在火車上重複念那些名字:董澤鵬、劉治強、苑旭旭、張素梅、薛寧、胡樂、李長興、楊偉光……
他們大多出生於1995到1997年之間,和我一樣的年紀。他們進入消防隊時,懷著某種對城市的嚮往、對制服的崇敬、對成為「有用的人」的渴望。他們沒有條件上大學,也沒有背景能進體制。他們選擇了火,選擇了衝鋒,選擇了這樣一條「聽起來體面」的路。
可他們不知道,這條路的盡頭是沉默,是推託,是不承認。
我寫下這些,不是為了告慰他們,而是為了告誡這個社會:
當一個人死了,連名字都不能被寫出來,他不只是死了,他是被取消了。
第五章:爆炸的代價,誰在掩埋
我是在查不到任何官方報導的情況下,第一次試圖了解瑞海物流公司的結構。
不是因為新聞寫得不夠,而是因為——新聞已經不見了。
2015年8月,爆炸發生後第三天,記者們瘋狂地查詢瑞海的工商登記資料。那是一個短暫的、像是氣孔打開的窗口——天津市政府維護的企業資料庫重新上線,登記顯示:公司由李亮與舒錚兩人持股,年紀輕輕,且均無明顯商業經歷。
「看起來不像真正的老闆。」一位我认识的調查記者朋友曾這樣對我說。
果然,當我们聯繫到舒錚,他的回答是:「只是幫朋友代持股份。」
這種人被稱為「白手套」,專門替無法出面的權貴充當法人代表,為公司洗白背景。問題是:那個不能出面的人,是誰?
記者們追查得越深,阻力也越大。
根據我與數名當年參與調查的記者交談所知——
有人在調查中被「上級約談」,要求「調轉報導方向」;
有人在機場被便衣攔下,筆記本與錄音機被扣;
有人原本拍好的爆炸現場照片,被編輯部要求刪除;
有人發的報導三天內「全網清零」,甚至連工作也保不住。
而其中最常聽到的一句話是:
「你要理解,這事不能查到底,不是我們的錯。」
我曾經設法從另一個方向重建瑞海的權力結構。當我試圖連結到港口公安系統的內部人員,對方反問我:
「你知道這倉庫是誰批的嗎?你知道它離居民區只有600米嗎?你知道最早是誰放行這批貨的嗎?」
我一一回答:「不知道。」
他冷笑了一聲:「你會知道的,但你什麼都不能寫。」
許多答案其實就在那裡,只是不准我們問,不准我們說,不准我們記。
後來,《財經》的報導提到,一位名叫董蒙蒙的人是瑞海真正的「實控人」之一。他的身分是——天津港公安局原局長的兒子。
這讓整件事更加荒謬,也更加無解:
是港口公安局的兒子控制的公司出了事故,而港口公安局下屬的消防員,衝進火場殉職。
這不是悲劇,這是黑色笑話。
這不是巧合,這是共犯結構。
當我在2017年試圖向幾位政府工作人員詢問調查進度時,有人說:「當時已經抓了幾個高層,依法追責了,還想怎樣?」
但根據公開資料,所謂的「依法追責」包括:
瑞海副總經理被判6年;
倉儲主管被判5年;
一位基層安全員被判3年。
而真正的管理層與政治保護傘,沒有一人公開出庭,沒有一人對家屬說過一句話。
這樣的「追責」,更像是一場戲,一場制度向自己交差的戲。
我採訪到一位家屬,他告訴我他找過當地法院、信訪辦、民政局,最後只收到一張公函,上面寫著:
「此事已妥善處理,建議停止不必要的上訪行為。」
他搖著頭說:「這就叫處理了?」
我問他:「你想要的到底是什麼?」
他說:「我要知道誰讓我兒子死的。」
我見過一張照片,來自已經被掩蓋掉的一篇記者報導裡。
照片裡,一名消防員坐在焦黑的地面上,手裡抱著一根燒焦的水管,臉上是塵灰與淚水混合的痕跡。他看起來不像英雄,只像是一個快撐不住的孩子。
而這張照片,從主流新聞裡消失了。
和所有真相一樣。
我開始質疑:「真相」這兩個字是否還值得追尋?
我知道這問題是危險的,可當一個社會連追問的通道都不再打開時,「真相」不過就是權力允許你知道的那部分事實。
更可怕的是,當記者被禁聲、家屬被隔離、資料被下架時,人們會開始懷疑自己:
「是不是這事真的沒必要再問了?」
「是不是我太敏感了?」
「是不是過了這麼久,應該放下了?」
不。不能放下。不能不問。
我寫這一章,不是為了重建企業背景,不是為了技術性地分辨過錯責任,而是想問一個最基本的問題:
誰讓他們死的?
不是哪種化學品,也不是哪個失誤的操作,而是整個允許這樣的倉庫違規存在、讓消防員不知情地上火線、然後再迅速抹去記錄的結構與權力網。
這才是造成傷亡的根源。
爆炸五週年後,有媒體走訪事故現場,發現承諾中的紀念碑依然不見蹤影。
原本的爆炸核心區,如今已成為一座「海港生態公園」。空曠的草坪、人工湖、花壇整齊劃一。沒有任何一塊石碑,沒有任何一句文字提及那一夜。
那是一塊被刻意清洗記憶的土地。
當我把這些寫進筆記時,我想起一位家屬曾說的話:
「我兒子死了,我也哭夠了。我現在就想問,他的死能不能讓別人活得清楚一點。」
但這個社會,從來不擅長記得。它只擅長刪除與重新命名。
瑞海公司的倉庫不見了,地址變了,樓盤更名了,住戶回遷了,災難過去了。
一切如常。只有名字與答案,至今無人說出來。
第六章:紀念與遺忘之間
五週年那年,我再次回到天津港。
是夏末,風從渤海吹來,潮濕、鈍重。我摘下口罩,呼吸迎面吹來的風,我站在原本爆炸發生的那一片區域,腳下是剛鋪不久的草皮,周圍圍著嶄新的鋼製圍欄,幾輛灑水車正來回灑著人工湖的邊緣。站在這裡,聞不到焦味,也聽不到當年的哭聲。一切像是從來沒有發生過。
我問附近的保安:「這裡是不是當年爆炸的地方?」
他愣了一下,搖頭:「不知道,我來得晚。」
他二十來歲,大概是2018年才開始這份工作。他不知道也不奇怪。真正奇怪的是,整個公園裡沒有一塊石碑,沒有一句話,甚至沒有一張照片能提醒人們:這裡,曾經炸死過165個人。
我走到一塊人工湖旁。這裡據說正是當年爆炸的大坑所在。
原先政府承諾在這裡建一座「海港英雄紀念碑」,記下那天殉職的消防員與無辜民眾的名字。但五年過去了,這個承諾像其他的話語一樣,飄散在重建工程的清單之外。
我不禁想,為什麼這座城市,這個國家,總是如此擅長蓋樓,卻不擅長蓋碑?
家屬們沒有被邀請來參與任何紀念儀式,因為根本沒有公開的儀式。他們只能在各自的城市、各自的家中,獨自守著那一個日期。
我聯繫上一位家屬,問她:「你們有打算去現場看看嗎?」
她說:「我們問過,但現在都不讓靠近那塊地了。說是危險區,還在整治。」
我不知道該怎麼回應這種說法。明明早已規劃成生態公園、樓盤已經入住、商場正在營業,卻偏偏對家屬說:「你不能來,這裡不安全。」
他們要的是一次抵達真相的機會,而城市給他們的,是一道道藉口,一堵堵牆。
我繞了一圈,在公園正南側看見一塊巨型宣傳牌,寫著:「團結一心,重建家園」。
這句話我在幾十份新聞稿裡見過,是官方反覆強調的主調:這場災難是可以克服的,是可以被恢復的,甚至是一種城市精神的驗證。
可我心裡想的是——如果我們不能記住死去的人,我們到底在重建什麼?
這是中國災後政治最令人心碎之處:它鼓勵「面向未來」,卻不允許「面對過去」。
「不要再問了,日子還要過下去。」
「事情都過去這麼久了,還提它幹什麼?」
「要顧全大局,你這樣會給政府抹黑。」
但真正的抹黑,是不說話。
真正的侮辱,是把人的名字省略掉,把他的死當成數字,把紀念變成不准公開的私人行為。
我想起2015年,一位母親在爆炸發生後做的唯一一件事,是將兒子的名字印在一件白色T恤上。她說:「我怕大家都忘了他,這樣穿著,他還能在街上走一走。」
五年後,我在見到她,她仍在穿那件衣服,只是字跡已經淡了,邊緣起毛球。她說:「這是我唯一還能做的事了。」
作為一個紀錄者,我開始思考:如果我們不能寫碑,那我們是否能用書寫本身,留下記憶?
我不知道這樣的紀錄是否有力量。但我知道,我不再想做一個「只聽不說」的觀察者。
那天離開公園時,我再次經過爆炸點附近的住宅區。五年前,一戶戶窗戶全碎,如今玻璃已修,牆面粉刷一新。樓下有孩子在玩滑板車,空氣裡飄著燒餅和冷麵的味道。
我承認,這樣的生活氣息令人欣慰。但我也知道,它不是代價的正當化。
人們總說:「生活還要繼續」,但從來沒有人說:「記憶也要延續」。
我們失去了什麼?
不只是生命、家園、資料庫,而是失去了一種集體記憶災難的方式。
沒有雕像、沒有名錄、沒有反思的課本,也沒有新聞的年年回顧。只剩一個公園、一片水面,以及那些回不去的名字。
我想,也許這個時代不怕爆炸,不怕記者,不怕母親痛哭,不怕一座城市失眠——它只怕一種東西:
持續發聲的記憶。
這本報導,不是給死者安魂的,它是給活人提問的。
我們是否還記得,那些人是怎麼死的?
我們是否願意承認,那不是一次單純的意外?
我們是否敢說,這場災難裡,有人逃脫了應負的責任?
這些問題無法印在石碑上,那就刻進我們的句子裡。
因為有些名字,不該被草地蓋過,不該被公園吸音,不該在國家記憶中失聲。
他們值得被記住,即使記住他們這件事,本身就是一種抵抗。
結語:我們要的,不只是烈士
2017年冬天,在我離開天津前最後一天,一位母親在出租房門口送我。那是一個簡單到近乎寒酸的房間,牆上釘著一張日曆,停在2015年8月12日。
她說:「我知道我兒子已經不在了,但你可不可以寫下他的名字,真的名字,不是化名。」
我點頭。
那天晚上我在日記裡寫下來——
「我們能記住的不是死,是名字。不是災難,是人。」
這句話,成了我之後每一次提筆的理由。
在這場災難裡,制度錯殺了人,體制抹除了聲音,然後,它許給活著的人一個空洞的稱號:「烈士」。
可這兩個字真的足夠嗎?
「烈士」是一種殿堂,它把一切失去粉飾為榮耀,卻無法回答基本的問題:
為什麼他們會死?
為什麼他們沒有足夠的裝備?
為什麼他們不是編制內?
為什麼他們的母親連確切的遺體都沒見到?
為什麼兩年過後,他們仍然等不到一塊墓碑?
這些問題無法被烈士兩字一筆帶過。我們要的,不只是烈士。我們要的,是尊重,是責任,是讓死亡不再如此廉價的制度改變。
我曾問過自己:如果再過十年,這件事還會有人記得嗎?
但或許這不是一個時代該問的問題。真正該問的,是這個時代是否給人留下了記憶的空間。
中國社會從來不缺災難,也不缺英雄的詞藻,它缺的是:誠實地記住傷口的勇氣。
不是為了仇恨,也不是為了永遠哀悼,而是為了讓我們知道:
一個真正負責的國家,不是把死者封為英靈就完事;
而是讓活著的人,不再走進同樣的火場、同樣的命運。
這些年來,我逐漸明白,寫下名字,是一種溫柔的抵抗。
抵抗那種制度化的冷漠,抵抗公共敘事裡對個體生命的蒸發。抵抗「妥善安置」、「依法處理」、「情緒穩定」這類空泛詞語背後對人權的壓縮。
我看到太多家庭不是被死亡擊垮,而是被隱瞞與推諉毀掉。
在一個沒有真相就無法悼念的社會裡,人權,不只是免於被打死的權利,更是知道為什麼自己死去的權利。
寫到這裡,我突然想到《切爾諾貝利的悲鳴》裡的一句話:
「不是核能毀了我們,是謊言。」
這句話在中國也成立,不是爆炸毀了這些年輕的消防員,是無知,是命令,是一整套將責任推給命運的體制機制。
你問我:紀錄有用嗎?
我曾經懷疑。但今天我想說,哪怕這些文字無法改變任何一紙決策,它至少記下了那些原本會被湮沒的名字與聲音。
它讓人記得,這場爆炸不是天災,而是人禍;不是事故,而是結果。
我們不只是為死者寫,我們是為活著的人留下證詞。
當真相再次沉沒時,這些句子會浮起來。
當下一場爆炸來臨時,或許有人會想起——
曾經,有人用生命提醒過這個國家:
不問的代價,就是再次重演。
他們不是數字,不是列隊的「犧牲品」。
他們是苑旭旭、董澤鵬、劉治強、張素梅、李長興、胡樂、楊偉光……
他們有臉,有聲音,有未竟的戀愛,有寫不完的日記,有想寄出去卻沒寄出的短信。
他們不是烈士。他們是我們,只是生錯了制度,信錯了命運。
我們要的,是有名字的人權,有證據的責任,有誠意的悼念。
我們要的,不只是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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