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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7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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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誰而活?》

king7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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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生活,我戴上了面具

三十幾歲後,我才發現一件很可怕的事。


原來有些人活了一輩子,

卻從來沒有真正為自己活過。


而我,大概就是那種人。


這不是什麼成功者的故事。


沒有逆襲,

沒有天賦,

沒有突然被世界眷顧的人生。


有的,只是一個戴著討好面具活了三十幾年的男人,

還有那些連他自己都不太想回頭看的過去。


我不是作家。


甚至連「文筆好」都稱不上。


只是某一天突然發現,

原來我已經很久沒有真正做自己了。


久到連我都快忘了,

自己原本應該是什麼模樣。


所以我想把這些年的人生寫下來。


也許有人會感同身受,

也許有人會覺得可笑,

也許對你而言,

這不過只是一個陌生人的故事。


但對我來說——


這是我人生第一次,

誠實地看著自己。


沒有華麗的詞藻,

沒有刻意安排的劇情。


有的,

只是一段很長、很安靜的自我獨白。


那些曾經說不出口的委屈,

那些深夜裡自己吞下去的情緒,

那些為了活下去而不得不戴上的笑容。


我都想慢慢寫下來。


如果你願意。


那就陪我一起,

把這場人生重新走一次吧。


————————————————————————


小時候的記憶,其實比大人想像中還要深。


很多人都說:

「小孩子長大就忘了。」

但我一直覺得,不是忘了,

而是那些東西,早就變成了性格的一部分。


我出生的家庭並不富裕。


如果要形容,

那比較像是「半個地獄開局」。


父母感情不好,

家裡也總是充滿壓抑的氣氛。


而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從小太缺乏安全感,

我的記憶開始得特別早。


早到現在回想起來,

連我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


我記得外婆曾把掉在地上的乖乖撿起來給我吃。


她一邊拍掉灰塵,一邊說:


「以前戰爭的時候,連飯都沒得吃。」


我也記得,

爸爸曾在我很小的時候,

直接在我脖子上套著泳圈,把我丟進水裡學游泳。


但這些都不是我記憶最深的畫面。


真正陪了我很多年的,

是爸爸打媽媽的樣子。


爺爺總會在旁邊挑撥。


說媽媽不尊重他,

說媽媽沒煮飯,

說媽媽態度不好。


而爸爸很多時候,

甚至不會求證。


他只是聽完後,

就開始動手。


我到現在都還記得,

有一天半夜,

媽媽抱著我和弟弟躲在門後。


爸爸站在外面,

拿著菜刀砍門。


一下。


一下。


又一下。


那時候的我其實不懂什麼叫婚姻、

什麼叫家庭失衡。


但我知道,

媽媽在哭。


我知道,

我很害怕。


後來,

爸爸把媽媽從門邊拖出去打。


而我跟弟弟,

只能站在旁邊看。


也許就是從那時候開始,

我變得不太會說話。


變得自卑,

變得敏感。


總是很想拼命表現自己,

想讓爸媽看見我,

想證明自己是「值得被愛」的。


甚至有很長一段時間,

只要一聽到爸爸起床的聲音,

我就會下意識躲起來。


像某種已經刻進身體裡的應激反應。


不過我還是想說一句公平的話。


現在的爸爸,

其實改變了很多。


他後來慢慢變成了一個好爸爸,

也努力在修補以前留下來的東西。


只是有些童年的傷,

不會因為長大就消失。


它會安靜地留在人的性格裡。


而我也是長大後才明白——


小孩子其實什麼都懂。


他們不像大人以為的那樣無知。


相反地。


他們只是太擅長觀察,

卻沒有能力保護自己。


————————————————————————


即使是在那樣的家庭裡長大,

童年的我其實還是很愛玩。


也許小孩子本來就是這樣。


不管大人的世界有多糟,

只要一跑出家門,

還是能因為一場追逐、一陣風吹過,

就暫時忘記所有不快樂。


還沒搬家前,

我讀的是第一間小學。


那時候的我,

總喜歡跟著巷子裡的小夥伴到處亂跑。


我們會在狹窄的巷弄裡追來追去,

玩到滿頭大汗,

直到天色變暗,

才被各自家裡叫回去。


在學校時,

我也很喜歡跟同學爬到高高的地方。


有時候是樓梯間,

有時候是操場旁的平台。


我們坐在那裡,

看著操場上跑來跑去的小朋友。


風吹過來時,

我還會故意裝成熟,

像個小老頭一樣跟同學說:


「今天天氣真好。」


「風吹起來好舒服。」


現在回頭看,

那時候的我明明只是個孩子,

卻好像已經比同齡人早熟很多。


也許,

小時候經歷過的事,

真的會偷偷改變一個人的性格。


我一直都不是很會說話的人。


木訥、

敏感、

不太懂怎麼表達自己。


可偏偏,

我又很想被看見。


這種感覺其實很矛盾。


小時候我是班上的體育股長。


每次跑步時,

我總是第一個衝出去的人。


有一次,

我明明已經快喘到虛脫,

卻還是咬著牙往前衝。


因為我不想輸。


又或者說,

我只是很想證明自己。


我也很喜歡唱歌。


可能是因為媽媽平常就愛唱歌,

也可能是因為老師曾經笑著對我說:


「你唱歌很好聽,以後可以當小明星。」


那句話,

我記了很久。


所以班上慶生會時,

我總會主動跑上台唱歌。


唱過F4的〈流星雨〉,

也唱過周杰倫的〈雙截棍〉。


甚至有一次,

老師還讓我編了一小段舞蹈,

和其他同學一起上台表演。


那時候的我,

其實真的很開心。


因為我第一次覺得,

自己好像也有發光的時候。


可是很多時候,

那種快樂都維持不久。


我記得有一次,

我考了一百分。


那天放學後,

我很開心地拿著考卷跑去找爸爸。


其實我不是想炫耀。


我只是想被稱讚一次。


哪怕只有一句:

「你很棒。」


結果爸爸看了一眼後,

直接把考卷撕掉。


然後淡淡地說:


「考一百分沒什麼了不起。」


後來有一年父親節,

我偷偷存了零用錢,

買了一支一次性的刮鬍刀送爸爸。


還親手寫了一張卡片。


那天我坐在攤位旁邊等了很久,

一直期待爸爸看到後會不會開心。


等到他終於回來時,

他正在講電話。


而我很興奮地跑過去,

把禮物遞給他。


下一秒,

東西卻被他揮手打掉。


刮鬍刀掉在地上。


卡片也掉進旁邊積著水的地板。


我到現在都還記得,

那張卡片被水慢慢浸濕的樣子。


上面的字,

一點一點糊開。


而我只是站在旁邊看著。


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從那之後,

我就漸漸不再送爸爸東西了。


我們家有三兄弟,

我是老大。


爸媽平常忙著做生意,

所以很多時候,

都是我跟弟弟待在家裡。


我們會搶玩具、

打架、

吵到互相大哭。


可每次到了最後,

媽媽總會對我說:


「你是哥哥,要讓弟弟。」


後來,

家裡原本有讓我們上補習班。


但有一天,

弟弟突然跟媽媽說不想去了。


媽媽也沒問我,

只是很自然地說:


「既然你們都不想上,那就不要上了。」


可是其實,

我是想繼續上的。


很多年後,

每次提到這件事,

媽媽卻總會說:


「明明就是你自己不想上。」


而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長大後的很多委屈,

最後都慢慢變成了一句:


算了。


小學五年級那年,

爸媽終於買了房子。


而我也被迫離開原本熟悉的一切。


甚至連一句正式的再見,

都來不及說。


那時候,

我有一個住在隔壁、感情很好的男同學。


還有一個我很要好的女同學。


搬家那天,

我其實很想打電話給他們。


我甚至站在桌機前很久,

手放在電話上,

卻始終撥不出去。


最後,

我還是什麼都沒說。


就這樣離開了。


到了新的小學後,

我變得很不適應。


一開始沒有朋友,

班上的同學也不太理我。


那時候,

有四個很皮的男同學主動跑來找我玩。


後來我慢慢融入他們。


原本的「南方四劍客」,

也變成了五劍客。


而我的人生,

好像也從那時候開始,

慢慢偏掉了。


我們會去扯女同學的馬尾,

搶了她們綁頭髮的髮圈後邊跑邊笑。


也開始迷上桌遊。


那時候最紅的是《仙境傳說》。


我們每天聊的,

幾乎都是那些東西。


甚至有一次,

我們還一起翻過小學後門的圍牆,

只為了跑出去買飲料。


結果爬回來時,

被女同學告狀。


最後五個人一起被老師罰站。


可其實,

那位老師人很好。


很像《麻辣鮮師》裡那種熱血老師。


他上體育課時,

還會偷偷帶我們爆玉米。


畢業前,

甚至自己花錢包遊覽車,

帶全班去爬陽明山。


後來聽說,

他還因為這件事被校長罵。


而我那時候,

依然很喜歡唱歌。


依然會上台表演。


只是後來因為沉迷桌遊,

也因為一些小學生之間莫名其妙的義氣與衝突,

我和另外四個人鬧翻了。


甚至打架。


有一次,

其中一個人拿著魔術鉛筆,

瘋狂往我手臂上刺。


我忍了很久。


最後直接拿鐵鉛筆盒砸了他的頭。


事情鬧到最後,

雙方家長都被叫來學校。


而我手臂上的手毛,

從那之後,

也再也沒長回來。

——————————————————


國中,

大概是我人生第一次真正開始「轉彎」的地方。


而後來我才發現,

我的人生其實有很多彎道。


多到現在回頭看,

有時候都覺得自己像在開山路。


小學時的我,

一直覺得自己不笨。


甚至某種程度上,

我還覺得自己是天才。


有一次,

我在地上撿到一張國中的國文考卷。


上面的內容,

我幾乎都看得懂。


那時候的我心裡想:


「國中也沒什麼嘛。」


但後來我才知道——


有時候,

自以為的聰明,

其實根本不是聰明。


而這件事,

我在國中體會得非常深。


國一剛開始時,

我還是很喜歡唱歌。


還是一樣不太愛講話。


只是因為國小成績一直不錯,

我很自然地覺得:

「反正上課不聽也沒差。」


然後,

我人生第一次狠狠摔下來了。


國一下學期開始,

我的成績爛得一塌糊塗。


也是從那時候開始,

我慢慢發現,

自己其實跟班上的很多人格格不入。


國中的我很孤僻。


但又莫名其妙地,

充滿正義感。


而後來人生很多虧,

也都是因為這份可笑的正義感吃來的。


那時候學校開始有課後輔導。


有一天,

班導楊老師跑來問我:


「你為什麼不參加課後輔導?」


我很直接地回答:


「我不想參加。」


我到現在都還記得,

她那時候看著我說:


「你這樣不參加,學習會跟不上。」


「而且同學都參加,你不參加,就是不團結。」


「難道你想做自己,然後被孤立嗎?」


那時候的我,

其實還不太懂什麼叫社會化。


我只是單純地覺得:


「我不想上,為什麼不行?」


可隔天開始,

全班幾乎都知道這件事了。


而我也慢慢開始被邊緣化。


那時候我第一次開始思考:


是不是只要跟別人不一樣,

就會變成異類?


後來長大出社會後,

我才發現,

這世界很多時候真的是這樣。


當你不照著群體規則走時,

大家不一定會討厭你。


但會開始排斥你。


而真正讓我徹底被孤立的,

其實是另外兩件事。


那時候班上大概分成三種人。


第一種,

是成績很好的人。


第二種,

是不愛讀書、愛蹺課的8+9。


第三種,

則是被霸凌的人。


而我,

好像哪邊都不是。


又或者該說——


我是特例。


也是異類。


我不高,

甚至可以說有點矮。


但我不太怕事。


也許是因為從小爸爸一直想把我培養成警察,

又或者是因為我從小就看過太多衝突。


所以當班上有人被欺負時,

我總會忍不住站出來。


有些人被逼著跑腿買飲料,

還不能少找錢。


有人被當成玩笑惡整。


甚至還有一個同學,

被欺負到有半個學期都待在醫院。


而我那時候總覺得:


「這樣不對吧?」


於是我開始替那些人出頭。


甚至直接跟霸凌的人起衝突。


也因為知道我爸爸的背景,

那些人其實不太敢真的動我。


但從那之後,

成績好的那群人、

還有8+9那群人,

反而開始一起針對我。


最好笑的是——


那些曾經被我幫助過的人,

最後還是照樣替別人跑腿。


照樣低著頭不敢說話。


沒有人站在我這邊。


當然,

那些人也不至於真的對我怎樣。


但言語嘲諷、

背後造謠、

酸言酸語,

從來沒少過。


我記得有一次,

因為我英文不好。


老師安排班上成績很好的人教我拼音。


結果他根本沒教。


只是坐在旁邊,

看著我自己唸。


然後笑我:


「你到底在拼什麼?」


現在想想,

國中其實是個很殘忍的地方。


因為那年紀的小孩,

已經開始懂得怎麼傷人。


卻還不知道什麼叫分寸。


而另一件讓我徹底社死的事情,

則是——


我跟班花告白了。


現在回想起來,

我真的不知道當時自己哪來的勇氣。


可能是青春期吧。


又或者只是,

第一次對「喜歡」產生幻想。


但我那時候木訥、

不會聊天、

更不懂什麼叫談戀愛。


我只記得有一次,

看到班花跟別的男生玩得很開心。


不知道為什麼,

我突然有點不舒服。


像是小孩子第一次知道什麼叫吃醋。


可我又不知道該怎麼表達。


結果那天不知道哪根筋不對,

我突然走到她面前說:


「等等放學後走廊等我,我有話跟妳說。」


講完後,

我就直接回座位了。


而我完全沒想到,

事情會變那麼大。


下課後,

整個後走廊擠滿了人。


大家像在看熱鬧一樣,

把我跟她圍在中間。


我記得那時候,

我旁邊還站著一個同學。


她旁邊也站著她閨蜜。


然後——


我告白了。


她沒有回答。


只是默默把頭靠在閨蜜肩膀上。


而我在講完後,

直接撥開人群,

拉著我朋友逃跑。


真的是逃跑。


我甚至覺得,

那是我人生走路回家最快的一次。


而我會記得那麼清楚,

是因為——


那天是星期五。


所以到了下星期一時,

整個年級幾乎都知道了。


不只我們班。


連別班都開始傳。


而我,

就在那樣的氣氛裡,

度過了人生最想快轉的兩年。


長大後才慢慢明白。


為什麼大人總說:

「學生時期不要把重心放在戀愛上。」


因為很多事情,

人在年輕時總覺得沒什麼。


直到真的撞得頭破血流後,

才開始想找後悔藥。


可惜的是——


人生從來沒有後悔藥。


它比較像一台列車。


不管你願不願意,

它都只會一直往前開。


直到最後,

駛向終點。

——————————————————


很快地,

人生第一次大型審判來了。


國中基本學力測驗。


而我考了——123分。


沒錯。


123。


一個聽起來像什麼幸運號碼,

但其實完全不幸運的分數。


滿分270。


而我英文,

1分。


是的,

你沒看錯。


1分。


現在回頭看,

我都懷疑那1分是不是閱卷老師同情我送的。


但那也是我人生第一次真正感到後悔。


雖然嚴格來說,

我在考前一個月才開始看書。


所以某方面,

這也算是我人生第一次體會:


「原來人真的不能平常耍廢,最後一個月再突然燃燒小宇宙。」


回到家後,

爸爸坐在客廳抽著菸。


他看著成績單,

沉默了幾秒。


那個畫面我到現在都記得。


煙慢慢往上飄。


而我站在旁邊,

像等待審判一樣。


過了一會,

他才擠出一句:


「這種成績,你想讀哪裡?」


我沒回答。


不是不想回答。


是我根本不知道,

自己有沒有回答的資格。


後來他翻開志願表,

一邊看一邊說:


「我看X保不錯。」


「X江也可以。」


我小聲地說:


「我想讀華岡或莊敬……」


「那裡有演藝科。」


結果爸爸馬上皺眉:


「讀那個有什麼前途!?」


「你要讀可以,學費自己出!」


我沒說話。


或者該說,

我根本不知道能說什麼。


因為從小到大,

我其實很少真正擁有「選擇權」。


我們家很傳統。


但我爸總覺得自己很開明。


只是他的開明,

比較像:


「你可以自由選擇我幫你選好的答案。」


後來我才發現,

不只我。


連我弟也是。


之後當我成績開始變好後,

爸爸甚至要求弟弟們跟我念一樣的學校。


而我小弟原本其實想讀餐飲科。


最後沒去成。


直到現在,

他依然不知道自己真正想做什麼。


有時候我會想,

人最痛苦的,

可能不是失敗。


而是從來沒機會成為自己。


後來爸爸又問我:


「X保跟X江都有商科,以後比較有前途,你覺得呢?」


我:「嗯……」


爸爸:


「那就X江吧,商科不錯。」


我:


「嗯……」


於是,

我就這樣「很愉快地」決定了自己的高中。


也慢慢開始失去自己的價值觀。


高職時,

我讀的是普通班。


有多普通呢?


普通到我們班一學期可以氣走三個老師。


還是救護車送走的那種。


老師甚至公開說過:


「這是我帶過最爛的一班。」


而我們班同學則很中二地自稱:


「終極一班。」


現在回頭看,

真的超羞恥。


但不知道為什麼,

那時候大家都覺得自己很帥。


可能青春期的大腦,

本來就多少有點故障。


只是因為基測的大失敗,

我高職反而開始認真讀書。


某種程度上,

我好像終於開始怕了。


我記得一開始讀書時,

根本像被下咒。


只要一翻開課本,

眼皮就開始自動往下掉。


不是誇飾。


是真的會看到睡著。


後來我甚至用雙手硬把眼皮撐開逼自己讀。


現在想想,

那畫面應該超像什麼邪教修行。


但我真的這樣做過。


而成績,

也真的慢慢起來了。


甚至一路變成商科第一。


那時候有一堂「計算機概論」。


老師是一位從金X來的女老師。


她非常討厭我們班。


或者該說,

她已經放棄我們班了。


有一天她走進教室,

直接說:


「等等期中考。」


重點是——


她之前根本沒認真上過課。


也沒畫重點。


結果下一句她又說:


「不過我也不是不給你們機會。」


「現在畫重點,下節考試。」


然後她開始畫。


整整半本。


大概五十幾頁。


我那時候看到差點往生。


結果考試成績出來,

我錯一題。


95分。


而她看著我的成績,

只淡淡說了一句:


「只會讀死書,以後也沒什麼出息。」


那一瞬間我突然明白。


有時候,

當你曾經爛過。


即使後來努力爬起來了,

別人還是會記得:

「你以前就是那個爛的人。」


就像你曾經掉進泥巴裡。


即使洗乾淨了,

很多人還是會先覺得:


你是髒的。


高一下學期,

又發生了兩件事。


而這兩件事,

也慢慢改變了我後面的路。


那時候的我,

原本只是班上的小透明。


而我其實很樂於當透明人。


因為比起被注意,

我更習慣躲起來。


尤其在一個大家都不想讀書的環境裡,

努力讀書的我,

其實很格格不入。


有一天午休,

我睡到一半突然被吵醒。


只聽到教室外面一堆聲音。


後來才知道,

我們班有個同學把高三學長拖進廁所打。


而對方直接找人來學校。


我醒來時,

只聽到對方對著我們班導說:


「你們老師不會教,我來教。」


然後一群人站在外面。


而那個打人的同學,

則躲在教室裡不敢出去。


結果我抬頭一看——


靠北。


帶頭的人我認識。


是我爸的小弟。


而對方也看到我。


空氣瞬間安靜。


他看了我幾秒後,

突然笑了一下:


「喔,自己人啦。」


「以後不要這樣就好。」


然後人就帶走了。


而從那天開始,

班上同學看我的眼神也變了。


很好。


我連小透明都當不了了。


還有一次,

我跟同學下課正準備去打撞球。


結果走到一半,

一台警車突然停在我面前。


我當下真的以為自己人生要提早大結局。


結果車窗搖下來後,

裡面坐的是我叔叔。


他看著我說:


「你下課早點回家,不然你爸會罵。」


我:


「……好。」


那瞬間我突然覺得,

我的人生真的很難低調。


後來,

我轉班了。


一部分是因為那些事情。


另一部分,

則是因為我真的想好好念書。


我轉進了升學班。


而轉班那天,

我們班導——


那個總像媽媽一樣照顧我們、

被我偷偷叫「會計媽咪」的老師。


站在講台前哭著說:


「我知道這樣對你比較好。」


「你去吧。」


而我也是到了升學班後,

才第一次真正交到一個朋友。


也是從那時候開始,

我慢慢變得比較會說話了。

————————————————————————


轉到升學班後,

我的生活其實很單純。


看書、

上課、

聽音樂。


然後繼續當個異類。


為什麼說自己是異類?


我先解釋一下當時的環境。


X江男女比例非常失衡。


失衡到什麼程度?


我們班五十個人,

女生四十四個,

男生六個。


所以男生在班上的地位,

某種程度上有點像稀有動物。


但不是什麼浪漫少女漫畫那種待遇。


比較像:


「欸,那個重物男生搬一下。」


「桌椅男生搬一下。」


「飲水機男生處理一下。」


我們六個,

基本上就是人形搬運工。


而我之所以說自己是異類,

是因為當時的我,

腦子裡真的只剩下讀書。


可能是不想再讓爸媽失望。


也可能只是,

我不想再對不起自己。


那時候的我,

對談戀愛其實沒什麼想法。


或者該說——


我根本不知道該怎麼靠近別人。


我記得有一次,

有個應日系的女生跑來找我。


她想考證照,

需要影印身分證。


而我家裡剛好有印表機。


至於我為什麼會認識她,

其實也很奇妙。


因為晚自習回家時,

她總是搭27X公車。


所以我私底下都直接叫她:


「27X。」


現在想想,

這綽號真的超沒禮貌。


但學生時期取綽號的邏輯,

本來就跟喝醉差不多。


後來我幫她印完資料,

隔天她拿著自己做的餅乾跑到我們班門口。


說:


「這個給你吃。」


結果——


我拒絕了。


是的。


我拒絕了。


現在回頭看,

我母胎單身真的不是沒有原因。


當時同學全部一臉問號。


連我自己現在都想穿越回去搖醒自己。


但那時候的我,

真的只是很單純地覺得:


「幫忙不是為了拿回報。」


可我對她完全沒感覺嗎?


其實也不是。


應該多少有一點好感。


只是我那時候,

根本不懂怎麼面對這種事。


又或者說,

國中的那些經歷,

其實多少還是影響著我。


所以後來這件事,

也就這樣無聲無息地結束了。


在那種女多男少的學校裡,

甚至還有學弟跑來問我:


「學長,你是不是Gay?」


我當下真的很想回:


「不是,我只是木頭。」


而高職時,

我也交到了一個很重要的朋友。


他的綽號叫:


阿白。


對。


就是那個把我從安靜內向,

硬生生改造成嘴砲王的人。


他跟我一樣,

也是普通班升上來的。


但我們個性完全相反。


我安靜,

他超吵。


我話少,

他嘴巴像裝了機關槍。


而他最常跟我說的一句話就是:


「你本來就該是這樣。」


「我只是把你心裡的惡魔挖出來而已。」


然後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

我真的變得越來越會講話。


甚至開始會開玩笑、

會嘴砲、

會跟大家打成一片。


現在回頭看,

我其實不知道那算不算模仿。


又或者,

我只是太擅長觀察人。


再加上——


我真的很希望被喜歡。


所以我開始慢慢變成:

「大家比較容易接受的樣子。」


而那也是我人生第一次,

開始主動改變自己。


高職三年,

因為學校沒有操場。


是那種很像公寓改建的學校。


所以上體育課時,

我們都要去某橋附近上課。


而每次下課後,

我幾乎都直接搭計程車回家。


現在想想,

我真的沒什麼金錢觀念。


爸媽長期忙著工作,

很多時候就是拿錢給我們自己花。


沒有人真的教過我:

什麼叫節制。


再加上小時候那些經歷,

讓我一直很想得到別人的認同。


所以我其實很愛請客。


小學時,

我就常帶著其他小朋友去公園。


那時候有個阿伯在賣王子麵。


一包一塊錢。


冬瓜茶一袋十塊。


而我總是搶著請客。


到了高職後,

搭計程車時我也常順路送同學回家。


然後自己再回去。


有一次甚至誇張到——


我家離捷運站走路只要七分鐘。


但因為我懶得走。


所以我直接搭計程車。


現在回頭看,

我都覺得自己到底在演哪齣。


而我爸也常看到我下車後,

一邊抽菸一邊調侃:


「少爺又搭計程車回家了?」


那時候我只是笑笑。


但後來長大才知道。


有些人請客,

是因為大方。


而有些人拼命對別人好,

其實只是害怕:

自己不被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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