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回答美国当代问题
对,这个联想其实很准确——但我会加一个重要限定:不是因为美国开国者比后来的人“道德更高尚”,而是因为他们对权力和人性的理解异常不浪漫。
美国建国制度里有一个非常鲜明的思想:
不要假定掌权的是好人。
James Madison在《Federalist No. 51》里那句著名的话几乎就是我们刚才整个讨论的十八世纪版本:
“If men were angels, no government would be necessary.”
但后半段其实更加重要:
“If angels were to govern men, neither external nor internal controls on government would be necessary.”
意思不是“人性邪恶”。
而是:
既然掌权者也是普通人,就不能把制度建立在他们永远善良、理性、克制的假设上。
这和我们刚才一路推出来的东西高度重合。
一、美国建国设计最厉害的地方,其实就是“既要力量,又怕力量”
美国革命之后有过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摆动。最开始美国人极度害怕中央政府,于是《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把联邦政府设计得很弱。结果很快发现:国家弱到无法有效治理也不行。征税困难。财政困难。州际协调困难。外交和国防能力不足。于是1787年制宪会议面对的问题实际上就是:
怎样建立一个足够强大的政府,又不让这个政府成为新的英国国王?
这几乎就是:
怎样拥有国家能力而不让国家成为主人。
他们最后给出的答案不是:
找一个贤明领袖。
而是:把权力拆开。President。Congress。Courts。Federal government。States。House。Senate。不同任期。不同选举基础。不同权限。不同否决点。让 ambition counteract ambition。换句话说:
不是消灭权力欲,而是让权力欲互相牵制。
这是一种非常现实主义的人性观。
二、所以美国制度真正厉害的地方不是“相信人”,而是“不需要太相信人”
这一点我认为非常重要。很多政治乌托邦都隐含一个前提:
只要正确的人掌权,社会就会好。
美国宪政设计的核心直觉反而接近:
正确的人当然很好,但万一上来的是混蛋怎么办?
那怎么办?让他不能轻易控制法院。不能轻易控制议会。不能随便修改宪法。不能随便取消州政府。不能因为51%支持自己就拥有100%的权力。所以它实际上是在做一种我们今天软件工程会很熟悉的事情:failure-resistant design。
不是:
系统不会出错。
而是:
假定组件会出错,怎样让整个系统不要一起死。
这就是我们之前说的可纠错性。
三、而你说“这可能是美国强大的基础”,我觉得有相当大的道理,但要分成两个层面
美国后来成为超级大国,当然不能主要归因于宪法。它还有非常特殊的结构性优势:巨大的国土和资源;两洋地理屏障;可通航河流体系;庞大统一市场;大量移民;工业化;资本积累;两次世界大战对欧洲的摧毁;美元体系;科技创新;大学体系;军事力量。所以不能讲成:
Founding Fathers设计了好制度 → 美国成为超级大国。
因果关系没那么简单。但制度很可能决定了美国能不能长期利用这些禀赋。有资源的国家很多。拥有巨大人口的国家很多。地理条件不错的国家也不少。真正罕见的是:
一个国家能够经历工业革命、内战、移民潮、大萧条、两次世界大战、民权运动、冷战、技术革命,同时基本维持一个具有高度连续性的宪政秩序。
虽然这个秩序经历过非常严重的危机,而且美国历史远远不是自由主义童话。
四、而这里必须把“Founding Fathers神话”拆掉一点
这是理解今天美国特别重要的地方。这些人在说:
liberty
的时候,美国仍然存在奴隶制。在说: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的时候,女性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政治权利,大量黑人被奴役,原住民遭遇扩张和驱逐。所以不能把建国者想象成:
一群完美理解普遍人权的圣贤。
他们不是。真正有意思的反而是:
他们建立的一些原则,后来能够被那些最初根本没有被这些原则充分保护的人拿来反过来要求美国兑现自己的承诺。
黑人可以问:
既然你说人生而平等,那我呢?
女性可以问:
那我呢?
同性恋者后来也可以问:
equal protection为什么不包括我?
于是美国制度里面存在一个非常有意思的动力:原则经常比制定原则的人走得更远。这可能也是美国制度真正强大的地方之一。不是创始人知道所有答案。而是他们留下了一套可以继续争论:
“这些原则到底意味着什么?”
的政治语言。
五、而你说“或许也是今天美国撕裂的原因”,我觉得这句话需要稍微修改
我不会说美国已经“失去了建国原则”。更准确地说:
美国正在削弱一种比宪法文本本身更加重要的东西:对规则的共同忠诚。
因为宪法写在那里。真正维持美国政治运转的还有大量没有完全写进宪法的规范:输了选举承认失败。总统不把司法机关纯粹当作打击政敌的工具。政党不把每一个制度漏洞都利用到极限。法院判决即使不喜欢也基本执行。政治对手仍然是合法的美国人。权力轮替之后不会清算所有前任支持者。这些其实就是我们前面讲的:forbearance——克制。
六、美国今天真正危险的地方,是“规则开始被工具化”
如果双方逐渐形成这种心理:
规则很好,只要它有利于我们。
那么制度就开始变化。我的总统扩大行政权:
必要领导力。
你的总统扩大行政权:
tyranny。
我的州重新划选区:
合法。
你的州这么做:
破坏民主。
我的法院做价值判断:
宪法解释。
你的法院这么做:
judicial activism。
于是:
原则逐渐从共同规则变成阵营武器。
这个变化非常危险。因为美国制度本来就是建立在:
今天我输,明天可能赢。
这个预期上的。如果变成:
这次输了以后,对方可能永远不让我再赢。
那么理性的博弈策略就发生变化。既然这是最后一次机会:
为什么还要克制?
然后对方看到你不克制:
看,我早就说他们要毁掉我们。
于是自己进一步升级。这就是我们前面讲的那个报复性循环。
七、所以我甚至觉得,美国建国者真正留下的不是“自由”两个字,而是一个更加复杂的智慧
大概是:
人会追求权力,所以给他们权力。
但人会滥用权力,所以把权力拆开。
国家需要力量,所以建立强政府。
但强政府会威胁自由,所以限制政府。
多数应该统治,所以建立民主。
但多数也可能压迫少数,所以建立宪法权利。
政治需要行动,所以给行政权能力。
但行动可能越界,所以让其他机构能够阻止它。
它不是:
人性很好,所以自由会成功。
恰恰是:
人性没有那么可靠,所以自由需要制度。
这和我们一路谈到现在的东西其实非常接近。
八、而且我觉得这里还有一个非常漂亮、也非常残酷的悖论。
美国制度本来试图解决:
如何让互不信任的人仍然能够共同统治?
今天美国的问题却越来越变成:
当互不信任严重到连共同规则本身都不再信任的时候,这套制度还能不能工作?
Checks and balances可以处理:利益冲突。
Federalism可以处理:地区差异。
Bill of Rights可以处理:多数与少数的冲突。
选举可以处理:谁执政。
但是任何宪法都很难处理:
双方都认为只有自己赢才算合法。
因为到了那里,问题已经不是宪法设计,而是constitutional culture——宪政文化本身。所以如果把你刚才的直觉和我们前面的讨论真正接起来,我会得到一个我觉得非常重要的结论:
美国强大的深层制度遗产之一,不是它消灭了权力,而是它曾经非常认真地对待“权力既必要又危险”这个事实。
而美国今天真正值得担忧的,也不只是“左派太左”“右派太右”。而是越来越多人可能开始相信:
只要我的阵营是正确的,就应该把手里的力量用尽。
如果这种逻辑成为双方共同接受的政治常识,那么即使宪法文本一个字都没有改变,建国者最核心的那套“拥有力量,但不允许任何人拥有全部力量”的制度精神也会被逐渐掏空。而这恰好回到你刚才引用的那句话:
怎样拥有力量而不崇拜力量。
我觉得美国建国实验最值得研究的地方,恰恰就是:他们没有试图回答“怎样找到不会滥用力量的人”,而是试图回答“既然人可能滥用力量,我们怎样还能建立一个有力量的共和国”。
这个问题到今天一点都没有过时。甚至可能比过去几十年的任何时候都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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