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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罷免潮」:民主新局與國會重塑之路

翰墨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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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免權是中華民國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參政權利。《中華民國憲法》第17條明確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之權。」進一步地,第133條亦載明:「被選舉人得由原選舉區依法罷免之。」這些憲法條文確立了罷免權作為公民直接監督民選公職人員的重要機制 。為使憲法賦予的罷免權得以實踐,《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簡稱《選罷法》)詳細規範了罷免的具體程序、門檻與限制。

台灣民主的「罷免元年」與國會變局

2025年1月,台灣民主史上爆發了前所未有的「大罷免潮」,這場政治風暴不僅規模空前,更深刻地牽動著台灣的國會版圖與民主發展。逾百萬公民的連署參與,數十起罷免案同時啟動,從立法院內的法案對抗、朝小野大的憲政僵局,一路延燒至全台街頭,展現了公民社會的強大動能與對代議政治的深刻反思 。

這場大規模罷免運動的根源,可追溯至2024年總統與立法委員選舉後形成的「朝小野大」政治格局。執政的民主進步黨(民進黨)雖贏得總統大位,卻在立法院失去多數席次,導致在野的中國國民黨(國民黨)與台灣民眾黨(民眾黨)聯手掌握國會主導權。藍白陣營憑藉人數優勢,強行通過多項具爭議性的法案,並大幅刪減政府預算,引發執政黨支持者與公民社會的強烈不滿,進而催生了「青鳥運動」及隨後的罷免浪潮 。

此次罷免潮預計將耗費超過新台幣5億元,其投票結果不僅將決定個別公職人員的去留,更可能實質性地改變國會的席次分佈,這將是台灣憲政史上前所未有的情況 。對於民進黨而言,這場罷免被視為扭轉國會劣勢的契機,若能透過補選增加約六席立委,便有機會從現有的51席增至57席,進而掌握國會多數 。

本次罷免潮的發生,也凸顯了台灣憲政體制在「朝小野大」僵局下的非常態性應對機制。2024年大選後,台灣國會與行政部門之間頻繁出現衝突,在野黨利用其多數優勢推動爭議法案並刪減政府預算,激化了社會矛盾。在台灣的半總統制憲政框架下,行政權缺乏主動解散國會的機制,而過去立法院對行政院提出的不信任案(倒閣)也多以失敗告終,難以有效化解政治僵局 。在這種背景下,公民的罷免權成為了公民社會與執政黨「反制」國會多數可能「濫權」的「唯一反制手段」 。這表明罷免潮不僅是公民權利的行使,更是當前憲政體制在面臨政治僵局時,尋求突破的一種非常態性表現,可能預示著台灣民主運作模式的深層轉變。總統賴清德對此現象的評論,認為這是《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並預期未來創制、複決等直接民權也將成為日常,進一步強調了這場運動對台灣民主發展的深遠意義 。然而,學者們對這場運動的評價存在分歧,部分認為其反映最新民意、深化民主,另一些則擔憂其可能加劇社會對立,淪為純粹的政治動員 。

罷免制度的法理基礎與歷史演進

《中華民國憲法》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的罷免權

罷免權是中華民國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參政權利。《中華民國憲法》第17條明確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之權。」進一步地,第133條亦載明:「被選舉人得由原選舉區依法罷免之。」這些憲法條文確立了罷免權作為公民直接監督民選公職人員的重要機制 。

為使憲法賦予的罷免權得以實踐,《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簡稱《選罷法》)詳細規範了罷免的具體程序、門檻與限制。這部法律是執行罷免權的法律依據,其條文的修訂對罷免案的發動與成功與否具有決定性的影響 。

2016年修法前後的門檻變化及其對罷免案的影響

回顧台灣歷次罷免案的歷史,在2016年《選罷法》修訂之前,罷免案的成功率極低,多數案件在提議或連署階段即告失敗,即使進入投票,也因高門檻而難以通過 。這主要歸因於當時嚴苛的罷免門檻,例如規定罷免活動不得宣傳,以及投票率需過半且同意票需過半的雙重高門檻。

然而,2016年11月29日,第九屆立法院通過了《選罷法》的修正案,大幅降低了罷免的難度。這項修法內容包括:首先,取消了「罷免活動不得宣傳」的規定,使罷免團體得以公開宣傳並動員支持者,極大地提升了罷免運動的能見度和組織效率 。其次,下修了提出罷免和連署成案的門檻,使得發動罷免案的初期階段變得更加容易 。最關鍵的變革在於調整了罷免通過的門檻,改為「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即可通過 。這取代了過去較難達成的「投票率過半且同意票過半」的雙重門檻,顯著降低了罷免成功的難度。這項修正案受到了罷免團體、時任立法委員及各界黨派的普遍歡迎 。

修法後的影響立竿見影。2017年的立法委員黃國昌罷免案,是首度適用新門檻的立委罷免案。儘管最終同意票數未達門檻而失敗,但其48,693張同意票已接近當時的通過門檻63,888票 。若以新門檻回溯計算,過去一些失敗的罷免案,如蔡正元罷免案,其同意票數也僅差2,622票即可通過 。隨後,高雄市市長韓國瑜(2020年)、台中市立法委員陳柏惟(2021年)、桃園市議員王浩宇(2021年)等高知名度公職人員的罷免成功,更直接證明了《選罷法》修法對罷免可行性的巨大影響,使罷免成為更常態化、更具實質政治影響力的工具 。

2016年《選罷法》的修訂,標誌著台灣直接民主工具從「象徵性權利」轉變為「實用性工具」的關鍵轉捩點。修法前,罷免權在實踐中難以發揮作用,導致「成案者少,失敗者多」 。修法後,罷免門檻大幅降低並取消了宣傳限制,直接促成了多起高知名度公職人員的罷免成功 。這不僅使得罷免案的數量顯著增加,也提升了政治人物被罷免的可能性。這種轉變導致罷免不再僅限於公民社會對特定公職人員的問責,而是逐漸被各政黨納入其政治攻防的策略考量,甚至發展出「以罷制罷」的反制手段 。罷免權的「政治化」趨勢,雖然提升了公民參與的能見度,但也可能使罷免變質為純粹的政黨鬥爭工具,而非單純的民意表達。

罷免的法定程序、門檻與限制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對罷免程序設有嚴謹的三個階段:提議、連署和投票。

  1. 提議階段: 罷免案的提出需要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以上的合格提議書 。提議書必須詳細填具罷免理由書,並檢附提議人名冊及身份證影本。中央選舉委員會(中選會)會對提議書進行審查,確保提議人符合資格(例如,必須是原選舉區選舉人,且不得為現役軍人、替代役男或公務人員) 。提議人的姓名、身分證字號和戶籍地址必須書寫正確且清晰,名冊須經本人簽名或蓋章,且不得有偽造情事 。

  2. 連署階段: 提議階段通過後,罷免案進入連署階段,需在規定時間內徵集到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0%以上的合格連署書 。連署人名冊除了需附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還需分村(里)裝訂成冊並依序編號 。連署人也需符合特定資格,例如不得為提議人。然而,在2025年大罷免潮中,藍綠陣營均被指控涉嫌偽造簽名或盜用個資,中選會的查核結果也顯示確實存在死亡或偽造連署案件,這引發了檢調單位的偵辦,同時在野黨也質疑檢調存在選擇性辦案的問題 。

  3. 投票階段: 罷免案經中選會公告成立後,應於公告日起60日內舉行投票 。投票日當天有嚴格的規定,例如投票日前兩天會分送投票通知單至各戶;投票日禁止從事罷免活動,禁止在投票所方圓30公尺內干擾投票,禁止撕毀或攜出選票,亦禁止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已關閉電源的行動裝置除外) 。罷免票必須使用選委會製備的圈選工具圈選,若蓋私章或按指印均視為無效票;塗改、簽名、撕破或嚴重污染的選票也屬無效 。

罷免案的通過門檻為「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 。若罷免案通過,被罷免人將自公告日起解除職務,並應於公告日起3個月內完成補選;但若已提起罷免訴訟,則在訴訟程序終結前不予補選 。此外,被罷免人自解除職務日起四年內,不得再擔任同一選舉區的同一公職人員候選人 。若罷免案未通過,則在被罷免人的剩餘任期內,不得再對其提出罷免 。值得注意的是,若被罷免人於投票日前死亡、去職或辭職,選舉委員會應公告停止該項罷免,但主動請辭者仍適用四年內不得參選同一職務的限制 。對於立法委員而言,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5條規定,需就職滿一年後才得被提議罷免 。

台灣歷次重要罷免案結果一覽表

下表彙整了台灣自2016年《選罷法》修法以來,具代表性的罷免案例之關鍵數據,包括成功與失敗的案例。透過比較不同案件的投票率、同意票數與門檻達成情況,能直觀呈現修法對罷免案可行性的影響,並為分析2025年大罷免潮提供重要的歷史參照點。此表格的比較性價值在於清晰地展示了2016年修法前後罷免案成功率的差異。例如,黃國昌案在新制下仍未通過,但其同意票數已顯著接近門檻,而韓國瑜、陳柏惟、王浩宇則在新制下成功被罷免。這有助於理解罷免制度的演進及其對實際政治操作的影響,並為分析2025年大罷免潮的動員策略和成功機率提供數據基礎。

2020-2021年罷免案例深度解析:成功與失敗的啟示

過去幾年的罷免案例,為理解2025年台灣「大罷免潮」提供了寶貴的經驗。這些案例不僅測試了2016年修法後的罷免機制,也揭示了其在台灣政治生態中的運作邏輯。

韓國瑜罷免案:首例直轄市長罷免成功,其政治意義與補選結果

「高雄市第三屆市長韓國瑜罷免案」於2020年6月6日舉行投票,同意罷免票數高達939,090票,佔總投票數的97.40%,遠超過罷免門檻574,996票(即選舉人總數的四分之一),投票率為42.14% 。韓國瑜因此成為中華民國史上首位被罷免的直轄市市長 。

罷免團體「公民割草行動」指控韓國瑜在當選高雄市長後無心市政,帶職參選總統,競選承諾未能兌現,且公開發言多次引發爭議,導致民怨沸騰 。韓國瑜及其陣營則呼籲支持者不要參與投票,並批評執政黨對其進行造謠抹黑 。在政治動態方面,國民黨曾號召支持者「不投票、只監票」以反制罷免,但最終未能阻止罷免案的通過 。民進黨則全力支持罷免,部分綠營議員甚至公開呼籲參與罷韓遊行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曾質疑25%的罷免門檻過低,認為可能導致「少數人罷免多數人選出的市長」 。

韓國瑜解職後,行政院隨即指派楊明州代理市長,並於同年8月15日舉行補選。民進黨籍的陳其邁以超過70%的得票率當選新任市長,完成韓國瑜餘下的任期 。陳其邁的勝選不僅讓民進黨重新執政高雄,也實現了國民黨初選時預言的「總統、立法院、市長三輸」局面,對國民黨造成了重大打擊 。此案也創下台灣首宗同意罷免票數(939,090票)超越當選票數(892,545票)的先例,顯示民意對韓國瑜的不滿程度之深 。

陳柏惟罷免案:首例立委罷免成功,分析其原因、各方論述與補選結果

台灣基進黨籍立法委員陳柏惟的罷免案,俗稱「刪Q案」,於2021年10月23日舉行投票。最終同意票數為77,899票,超過了罷免門檻73,744票(即選舉人總數的四分之一),陳柏惟於10月28日解職,成為中華民國史上首位被罷免的立法委員 。

罷免方「刪Q總部」指控陳柏惟無心地方服務、承諾政見跳票(例如台中火力發電廠與空污議題的處理)、背離選區民意(如贊成進口美國豬肉、對大麻議題的態度),以及發言荒腔走板、失格失言,甚至有暴力恐嚇言論等 。東海大學政治系教授張峻豪分析,陳柏惟罷免案的實質原因並非完全來自其問政表現,而是其上任後持續緊咬對手所帶來的一種「惡性循環」,加上諸多負面新聞纏身,反而有效催化了來自對手陣營與不喜歡陳柏惟選民的罷免票 。

儘管罷免團體聲稱無黨無派,但此案得到了國民黨地方勢力,特別是顏寬恒家族的強力支持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認為民意代表應謙卑、認真負責,並批評陳柏惟「開口就抗中保臺、意識形態」導致其被罷免 。民進黨則對罷免結果表示尊重,但批評國民黨「傾全黨之力」對陳柏惟進行「鋪天蓋地的人格毀滅」和「報復式罷免」,認為這對民主政治不利,並呼籲檢討現行罷免門檻設計 。台灣民眾黨則將罷免案解讀為人民對民進黨「側翼政治」與「意識形態治國」的反動 。

陳柏惟解職後,台中市第二選舉區於2022年1月9日舉行補選,由民進黨的林靜儀當選,完成陳柏惟餘下的任期 。此次補選結果導致台灣基進黨失去了在立法院的唯一一席立委席次,但由於席次最終由民進黨接手,這顯示罷免案雖然能夠改變個別公職人員的去留,但政黨版圖的整體變化仍高度取決於補選的結果 。

王浩宇罷免案:首例直轄市議員罷免成功,其地方政治影響

民進黨籍桃園市議員王浩宇的罷免案,俗稱「罷王案」,於2021年1月16日舉行投票。同意票數為84,582票,超過了罷免門檻81,940票(即選舉人總數的四分之一),王浩宇於1月22日解職 。此案成為中華民國史上首件成立也是首件通過的直轄市議員罷免案 。

罷免方指王浩宇因其言行「激怒社會」,其「做人的失敗」被認為是罷免成功的主要原因 。在政治動態上,國民黨桃園市黨部副主任委員蔡忠誠曾公開表示,國民黨主席江啟臣已下達指令,決定正式協助推動罷免民進黨民意代表,並將王浩宇罷免案視為首例 。民進黨桃園市黨部主委張火爐雖呼籲中壢選民再給王浩宇機會,但也承認王浩宇必須為自己的言行負責 。此案證明了罷免機制在地方層級同樣具備可行性,且政黨動員在地方罷免案中扮演了關鍵角色。然而,提供的資料中未提及王浩宇罷免案的補選結果 。

黃捷罷免案:首例不同意票多於同意票的罷免失敗案例,分析其攻防策略

無黨籍高雄市議員黃捷的罷免案,俗稱「罷捷案」,於2021年2月6日舉行投票。最終結果顯示,同意票數為55,261票,不同意票數為65,391票,投票率為41.54% 。由於不同意票數多於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未達罷免門檻72,892票(即選舉人總數的四分之一),罷免案宣告失敗 。這是台灣自2016年《選罷法》修法以來,除了村里長罷免案外,首次出現不同意票數多於同意票數的罷免案例 。

此罷免案最初由韓國瑜的支持者發起,被視為對罷韓行動的「反制」 。罷免團體試圖將此案與「反萊豬」議題掛鉤,使其成為另類的藍綠對決 。在藍綠兩黨高度關注下,民進黨在總統蔡英文的授意下「全力挺捷」,批評罷捷案是「情緒性罷免」,缺乏正當性,並稱其為「報復性罷免」 。國民黨則呼籲選民投票「掃除鳳山鄰里、社區政治垃圾」 。時代力量和社會民主黨也表態支持黃捷留任 。黃捷陣營成功動員了「不同意罷免」票,最終以近萬票的差距守住了席次 。

黃捷案的結果顯示,即使罷免門檻降低,罷免案也並非必然成功。有效的反制動員、清晰的議題論述,以及被罷免人及其支持者的積極應對,是阻止罷免成功的關鍵因素。此案也凸顯了罷免案在高度政治化下,已成為政黨間直接對決的延伸。

黃國昌罷免案:首例適用新門檻的立委罷免失敗案例

時代力量黨籍立法委員黃國昌的罷免案於2017年12月16日投票。最終同意票數為48,693票,但未達罷免門檻63,888票(即選舉人總數的四分之一),罷免案宣告失敗 。儘管罷免未通過,此案是2016年《選罷法》修法後,首度適用新門檻的立法委員罷免案 。其同意票數已接近新門檻,相較於舊制下蔡正元罷免案的結果,顯示新門檻確實降低了罷免難度。此案為後續罷免案提供了首次實戰經驗,也促使各界開始重新評估罷免制度在台灣政治中的潛力與挑戰 。

從這些案例中歸納罷免成功的關鍵因素與失敗的教訓

綜合上述案例,可以歸納出罷免案成功與否的關鍵因素。罷免成功的案例通常具備以下特點:被罷免人存在明顯的失職或爭議行為,引發了廣泛的民怨(例如韓國瑜的帶職參選和政見跳票) 。罷免團體展現出強大的組織動員能力,尤其在連署階段能夠有效匯集民意 。主要政黨的介入與支持,提供了必要的資源與動員能量,將零散的民怨轉化為具體的罷免票 。此外,地方派系或傳統政治勢力的影響力(如顏家在陳柏惟案中的角色)也能為罷免案提供堅實的基礎 。最重要的是,罷免方能夠有效凝聚選民的「仇恨票」或「負向投票」能量,使選民因對被罷免者的不滿而積極參與投票 。

相對地,罷免失敗的案例則提供了重要的教訓:被罷免人及其支持者若能有效進行反制動員,將「不同意票」催出,便能成功阻止罷免案的通過(如黃捷案) 。若罷免理由缺乏正當性或說服力,被選民視為純粹的「報復性罷免」,也難以獲得廣泛支持 。此外,被罷免人若能及時調整姿態、積極回應民意,也能有效化解罷免危機 。最終,罷免方未能達到足夠的投票率或同意票門檻,是導致罷免失敗的直接原因 。

罷免案成功與否的關鍵在於「負向投票」的催化與「政黨動員」的深度結合。韓國瑜案的同意票數遠超其當選票數,陳柏惟案被指為「仇恨值」和「惡性循環」的結果,而黃捷案則因「不同意票」的成功反制而失敗,這些都印證了學者們關於台灣選民多為「負向型投票」的觀察,即選民往往是「更討厭一邊而投另一邊」 。罷免案本質上是一種「負面投票」 ,其成敗高度依賴於選民對被罷免者的「仇恨值」或「不滿」能否被有效轉化為投票動力。單純依靠公民團體的感召,難以達成大規模的罷免,政黨動員的色彩往往「恐怕太過牽強」 。政黨透過提供組織、資源,並將罷免案與更廣泛的政治議題(如反萊豬、國會改革爭議)掛鉤,才能將零散的民怨轉化為具體的罷免票 。這意味著罷免案已超越單純的「公職人員適任性」檢視,成為政黨間利用民意表達「仇恨」或「不滿」的「總體戰」 。這種模式可能導致政治人物在問政上更趨於保守,避免爭議,或更傾向於鞏固基本盤而非開拓中間選民,因為「任期就4年而已,而4年裡都在忙著防禦罷免」 。這將進一步加劇社會對立,使政治環境長期處於高張力的對決狀態。

2024年國會僵局與「大罷免潮」的醞釀

2024年總統與立委選舉結果:「朝小野大」政治格局的形成

2024年台灣總統與立法委員選舉結果,塑造了台灣自2000年以來再度出現的「朝小野大」政治格局 。民進黨候選人賴清德與蕭美琴雖然當選正副總統,但民進黨在立法院的席次未能過半,成為少數派政府 。

第十一屆立法院總計113席,其中民進黨黨團獲得51席,國民黨黨團獲得52席,台灣民眾黨黨團獲得8席,無黨籍及其他政黨則有2席 。國民黨與民眾黨在立法院形成實質多數,這使得行政與立法部門之間頻繁出現權力制衡與衝突,為後續的政治動盪埋下伏筆 。

第十一屆立法院藍白合作推動爭議法案與「青鳥運動」的興起

第十一屆立法委員於2024年2月上任後,在野的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與台灣民眾黨團迅速聯手,陸續提出並主導通過了多項具爭議性的法案 。這些法案包括《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憲法訴訟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的修正案,以及對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高額刪減或凍結案 。

這些法案的相關程序及條文內容引發了社會廣泛爭議,被批評為「國會擴權」與「破壞憲政體制」。作為回應,自2024年5月17日起,許多公民自發性地在立法院外發起大規模抗議行動,這場運動被稱為「青鳥運動」,對藍白兩黨在國會的作為形成了巨大的輿論壓力與民意反彈 。

罷免行動的初期醞釀與公民團體的角色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立法委員需就職滿一年後才得被提議罷免 。因此,在2024年7月至10月間,台灣各地已有公民團體開始醞釀罷免藍營立法委員,但當時這些聲音相對較小,未引起廣泛關注 。

直到2024年12月,隨著國民黨與民眾黨立委再次強推《選罷法》、《憲法訴訟法》和《財政收支劃分法》三讀,以及「冬季青鳥在台北」行動的再度興起,罷免議題才重新浮上檯面,罷免連署的數量也開始顯著增加 。此時,曾成功協助高雄市市長韓國瑜罷免案的「民主補破網」團隊,開始為各地罷免團體提供技術支持,協助其組織動員和連署策略調整 。2025年1月,聯電創辦人曹興誠也成立了「反共護台志工聯盟」,為罷免運動注入了額外的資源與動能 。

「以罷制罷」策略的提出與藍綠對抗的加劇

面對公民團體發起的罷免藍營立法委員行動,國民黨與民眾黨也迅速採取反制措施,推動罷免泛綠民意代表,此策略被稱為「以罷制罷」 。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公開號召罷免藍營立委,而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則批評執政黨以大規模罷免方式對付在野黨是「民主之恥」,並召開黨團大會決議採取反制行動 。在藍綠兩黨的對峙下,幾乎全台灣各地都出現了相關的罷免與反罷免行動,使得政治對抗進一步加劇 。

這場罷免運動從最初的公民倡議,逐步升級為全面性的政黨對決。罷免行動最初由公民團體自發性地發起,旨在對國會中的爭議行為進行問責 。然而,隨著政治情勢的演變,兩大主要政黨——民進黨與國民黨——開始積極介入並主導這場運動,分別號召罷免對方陣營的公職人員,形成「以罷制罷」的局面 。這種從草根倡議到政黨全面動員的轉變,凸顯了台灣公民參與模式的演進。一方面,它賦予了公民更直接的民主工具,使其能夠對代議士進行問責;另一方面,也帶來了公民運動被政黨「吸納」或「放大」的風險,使得公民的自發性表達與政黨的策略性操作之間的界線變得模糊 。這種深度政治化的過程,導致社會對立加劇,政治環境長期處於高度動員與對決的狀態。

台灣史上最大罷免潮的全面影響與國會版圖重組

罷免案的規模與進程

2025年的「大罷免潮」確實達到了台灣民主史上的空前規模。在提議階段,共有50位立法委員(泛藍35位、泛綠15位)、1位市長(無黨籍新竹市市長高虹安)、1位直轄市議員(泛綠)及7位縣市議員(均為泛綠)等共59案通過提議門檻 。進入連署階段後,有31位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無黨籍新竹市市長高虹安以及民進黨籍南投縣議員陳玉玲等共33案成功通過連署門檻並送交中選會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針對民進黨籍立委的罷免案在第二階段連署時均告失敗 。

中選會已宣告,第一批成案的24名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及新竹市市長高虹安的罷免案投票日定於7月26日 。第二批成案的南投縣立委馬文君、游顥罷免案,以及第三批剩餘5名國民黨籍立委的罷免案,則訂於8月23日與全國性公民投票合併舉行 。此外,南投縣議員陳玉鈴罷免案已於7月13日進行投票 。這場大規模的罷免行動,主要集中在北部和都市地區,約佔全國立法委員選區的三分之一 。

對國會席次版圖的潛在影響

本次罷免潮對國會席次版圖的潛在影響是其最受關注的焦點。目前立法院呈現「朝小野大」的局面,民進黨雖為執政黨,但在立法院不佔多數 。若國民黨的立法委員被罷免超過6席,將可能改變立法院當前藍白聯盟的優勢,使民進黨在補選後有機會再次取得國會多數,形成「完全執政」的局面 。

對於民進黨而言,這波大罷免被視為搶奪立法院主導權的機會。東海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張峻豪分析,民進黨的目標是「罷掉十個左右、再贏六席」,即從目前的51席增至57席,以扭轉「朝小野大」的劣勢 。這項任務極具挑戰性,但若能有效動員中間選民或年輕族群,提高投票率,對民進黨將更為有利 。然而,如果民進黨最終僅能增加兩、三席,則可能被視為實質上的挫敗,在野黨在國會的主導權將進一步增強,執政黨的施政將比現在更加艱難 。

這場罷免潮的結果若實質改變國會多數黨、少數黨席次,將是台灣憲政史上首度出現的情況 。這種前所未有的議會版圖變動,將對行政與立法關係產生深遠影響。若民進黨因此取得國會多數,目前的政治僵局或許能有所緩和,例如國防預算的增加以回應國際要求,以及憲法法官的任命等重要議程可能得以順利推動 。然而,從長期民主發展來看,這種透過罷免改變國會結構的方式是否為良性發展,仍有待觀察 。反之,若藍白陣營在大罷免後仍維持國會多數,則不排除其削弱民主正當性的行為可能變本加厲 。法律學者認為,憲法法庭在其中扮演關鍵角色,若司法體系被癱瘓,將是威權國家常見的前兆,令人擔憂台灣民主的未來走向 。

社會對立的加劇與「仇恨票」的循環

罷免潮所造成的社會撕裂,是其最顯著的負面影響之一。美國山姆休士頓州立大學副教授翁履中指出,罷免本是公民問責政治人物的權利,但當這次大規模罷免牽動到國會控制權時,已背離了制度原意,轉變為政黨鬥爭的延伸與工具 。這種轉變導致社會「仇恨值」不斷加強與循環,進一步惡化台灣的對立和極化現象 。

政治學者張峻豪觀察到,台灣選民對特定政黨的支持度已大幅滑落,越來越多選民是「負向型投票」,即「對藍綠都討厭,只是因為更討厭一邊而投另一邊」 。罷免行動相比一般選舉更具負面性,其過程中的社會對立與衝突不斷加劇。在連署階段,藍綠陣營都發生了偽造簽名或以死者姓名冒名連署的違法狀況,中選會的查核結果證實了這些違法行為的存在 。這種深化的社會對立,將使賴清德政府面臨更低的社會信任度 。

罷免過程中的社會對立與「仇恨票」現象,使得政治人物在問政時可能更加急於求成,追求短期表現和成果,這不利於長期政策的發展與推動 。此外,罷免制度可能促使民意代表在選區經營上,更傾向於鞏固自身支持者,而非積極開拓中間選民,因為「任期就4年而已,而4年裡都在忙著防禦罷免」 。這種現象將進一步加劇社會對立,使政治環境長期處於高張力的對決狀態。

公民參與模式的演變與挑戰

這場「大罷免潮」的興起,呈現了台灣公民參與模式的顯著演變。初期,罷免運動主要由公民團體自發發起,例如「青鳥行動」的參與者,他們並非職業政治人物或資深社運人士,而是來自各行各業的普通公民 。然而,隨著運動的推進,政黨的影子越來越明顯。民進黨與民間罷免團體達成了「公民先行」的共識,並表示若罷免團體認為某區的最佳人選「恰好是民進黨人」,民進黨將「從善如流」予以提名 。國民黨也針對罷免舉行黨團大會,決議「以罷制罷」反制 。

這種從草根倡議到政黨深度介入的模式,凸顯了公民運動在台灣政治脈絡下的雙重性。一方面,它展現了台灣公民社會的活力,證明了公民能夠主動發起並推動政治變革 。另一方面,也帶來了公民運動可能被政黨「吸納」或「放大」的風險,使得公民的自發性表達與政黨的策略性操作之間的界線變得模糊 。例如,有罷免志工以「產品經理」或「管秩序的老師」自居,運用工程師思維組織串聯各地罷免社群,並設計選舉造冊平台。這種模式既賦予了公民更直接的民主工具,也可能導致公民運動淪為政黨鬥爭的工具,加劇政治動員的頻率和強度 。

媒體報導與輿論趨勢分析

台灣的罷免潮在媒體報導與輿論場域中呈現出高度的政治化特徵。BBC中文報導分析指出,儘管政治學者對罷免投票結果的預期存在差異,但多數觀察家均認同「投票率」、「仇恨值」、「藍綠動員成績」以及民眾黨選民的投票意向,將左右本次結果 。

媒體報導往往聚焦於被罷免對象的「仇恨值」 。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研究員蕭怡靖指出,這些被鎖定的立法委員通常在媒體曝光度高,因在立法院堅持黨團立場或發表爭議言論,而激起公民團體或民進黨陣營的反感 。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台北市立委徐巧芯和王鴻薇等,都被專家觀察為在網路上負面聲量高、仇恨值高的立委 。

民進黨在罷免輿論戰中似乎掌握了主導權,以「總體戰力碾壓國民黨」 。國民黨則面臨如何動員基層喚醒反制罷免熱度,以及如何降低被罷免者仇恨值的挑戰 。民眾黨的選民流向也成為關鍵因素,其起初不願表態,但隨後意識到「不加入這一次罷免,會沒有聲音」,其選舉結果也攸關其存亡,因為如果未來國民黨失去優勢,民眾黨與國民黨加在一起仍低於民進黨的席次,關鍵少數也就不再關鍵 。

對台灣國際形象的影響

台灣的「大罷免潮」不僅是內部的政治事件,其對台灣國際形象的影響也受到關注。美國山姆休士頓州立大學副教授翁履中指出,國際上關注台灣大罷免的,主要集中在關心台海安全的戰略圈與決策圈 。他們擔心的並非哪個政黨的好壞,而是台灣是否具備足夠的內部穩定來因應外部挑戰 。

翁履中進一步指出,台灣內部的混亂只會讓國際社會幫助台灣變得更加困難 。如果台灣的國際形象從過去的「民主模範生」轉向「政治惡鬥社會」,這對吸引外資、推展外交關係以及維繫戰略夥伴關係都將構成不利因素 。在當前地緣政治緊張的背景下,台灣內部政治的穩定性,對於其在國際社會中的地位和信賴度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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