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開口也是一種驕傲的自由
我想,關於「出櫃」這件事,大抵和在深秋的午後決定要不要跳進一個冰冷徹骨的游泳池差不多。你站在池邊,看著水面映照著有些扭曲的雲朵,心裡很清楚水溫會讓你的心臟瞬間縮成一粒葡萄乾,但周遭總有人在鼓譟,說什麼「跳下去吧,那才是真實的洗禮」。
我是一名男同性戀者。對於這個身份,我花了一段不算短的時間去消化,就像在深夜的廚房裡對付一塊過期且堅硬的黑巧克力。最終我吞下了它,並意外地發現味道其實不賴,甚至帶有一種高雅的苦澀。我對自己感到驕傲,或者說,我對能與這份特質和平共處的自己感到滿意。我單身,但這並不妨礙我偶爾穿上熨燙整齊的襯衫,去和另一位同樣散發著孤獨與香水味的男人喝杯馬丁尼,享受那種在霓虹燈影下短暫交錯的浪漫。
然而,我並未「出櫃」。在很多人眼裡,這或許是一種軟弱,或是一種對群體的背叛。但在這片土地上,在東亞——特別是我們所處的這個巨大且複雜的社會環境裡,事情遠比「誠實」兩個字要複雜得多。
在中國大陸,作為一個男同性戀者,你首先學會的不是如何愛,而是如何像一隻變色龍一樣融入背景。這裡的壓力並非來自於大聲的斥責,而是一種無孔不入的、像梅雨季節的濕氣一樣的窒息感。原生家庭是第一道關卡。父母對你的期待通常精確得像一份出廠說明書:讀書、工作、買房、結婚、生子。如果你偏離了這條軌道,你挑戰的不僅是他們的觀念,更是他們在鄰里親戚面前那份脆弱的「體面」。
更深層的壓力來自於某種結構性的沉默。這裡的環境對 LGBTQ 社群並不友好,甚至可以說是帶著一種冷漠的警惕。那些曾經存在的微弱聲響,正一點一點被吸入深不見底的黑洞。當你發現公開身份可能意味著職業生涯的隱形天花板,甚至是某種不可言說的政治與法律風險時,所謂的「真實生活」就成了一個昂貴且帶有毒性的奢侈品。在這種情況下,要求每個人都去當衝鋒陷陣的英雄,不僅是不道德的,更像是一種集體式的自我催眠。對於許多人來說,保持沉默,並非恐懼,而是一種基於現實主義的生存策略。
我常在想,為什麼「出櫃」會被賦予某種道德上的義務感?在社群內部,有時會有一種激進的聲音,認為只有站出來才是對群體的貢獻。但這種邏輯,細想之下其實有些令人不寒而慄。當整個社會——甚至是同路人——試圖透過「鼓勵」或「強迫」的手段,要求一個個體交出他的隱私、標記他的身份時,這讓我想起了歷史上那些灰暗的片段。
納粹曾強迫同性戀者佩戴「粉紅三角」標誌,那是為了識別、隔離與羞辱。如果今天我們為了某種所謂的「集體進步」,去逼迫那些尚未準備好、或者根本不想公開的人站出來,這本質上難道不是在製造另一種形式的「粉紅三角」嗎?強迫他人表態,本身就是一種權力的霸凌。個人自由最核心的部分,難道不就包含了「不向世界說明自己是誰」的權利嗎?
我們生活在一個自己的世界裡,這個世界有圍牆,牆內是我對自我的認同與驕傲。如果我選擇不拆掉這面牆,那是因為我覺得牆內的風景更適合我,而不是因為我欠了誰一個真相。
說到這裡,不得不提到一些關於「受害者」與「加害者」的奇妙論調。在近年的輿論場中,一部分所謂的女性主義者將男同性戀者視為某種潛在的威脅。她們最常用的標籤是「騙婚」。誠然,騙婚是極其自私且卑劣的行為,這點毫無疑問。但奇怪的是,這群人一邊強調女性是受害者,另一邊卻在全力反對「同性婚姻」。
這是一個有趣的悖論。如果你真的擔心女性被騙婚,難道最邏輯自洽的做法不是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讓男人可以合法地去愛男人,從而徹底消除騙婚的土壤嗎?
然而她們不這麼做。她們選擇了汙名化整個社群。在這些人的筆下,男同性戀者被描繪成一種精於算計、且具有傳染性的社會毒瘤。我看著那些言論,心裡湧起的是一種近乎荒誕的悲哀。這些女性主義者在批判父權體制的同時,卻在用父權體制最擅長的那套手段——排除異己、製造恐懼、羞辱弱勢——來攻擊同為社會邊緣人的我們。
她們不是什麼正義的使者,她們更像是父權體制的「倀鬼」。她們在那個堅固的體系外圍巡邏,一旦發現有更弱小、更無法發聲的群體試圖尋求一點點生存空間,便會瘋狂地撲上去撕咬。這不是在爭取女性權益,這是在協助父權體制完成對多元可能性的精準狙擊。
有時候,我會在深夜的沙發上,點燃一支菸(雖然我知道這對肺不好),看著菸圈在半空中緩慢地消散。我會想,如果我一輩子都不出櫃,那又怎麼樣呢?
只要我完成了自我認同,只要我能在鏡子裡平靜地凝視自己的眼睛,並對那個影像說「嘿,你這樣挺好的」,那麼我是否向外界宣告我的性傾向,其實一點意義也沒有。
特別是在現在的環境下,一個男同性戀者保持「深櫃」狀態,只要他不為了迎合社會期待去傷害無辜的女性(比如騙婚),只要他在自己的小世界裡活得體面且自洽,這或許就是目前最好的一種狀態。這不是逃避,這是在混亂的季風中保護那一點點屬於自己的火苗。
當然,我並不是說現狀是完美的。相反,東亞社會對 LGBTQ 社群的歧視是如此根深蒂固,像是一棟年久失修的老房子,牆壁縫隙裡全是令人不適的霉斑。我們依然需要推動平權,依然需要呼籲同性婚姻合法化。這不是為了讓大家都能理直氣壯地出櫃,而是為了給每個人一個「選擇權」。
如果有一天,婚姻法不再限制性別,如果有一天,一個男人帶著他的同性伴侶出現在年夜飯桌上,就像帶著一位普通朋友一樣自然,那麼「出櫃」這個詞就真的可以扔進歷史的垃圾桶了。因為在那樣的世界裡,性傾向就像你喜歡吃番茄醬還是沙拉醬一樣,只是個人的偏好,沒人會因此大驚小怪,也沒人會為此寫一篇三千字的長文章。
那樣的世界會到來嗎?我不知道。也許會,也許在我老到連馬丁尼都端不穩之前都不會。
但我現在依然享受我的生活。我享受在那種不被定義的空間裡遊走。我享受與同類在眼神交會瞬間的那種「原來你也在這裡」的默契,那種無需言語的、屬於少數人的、冷靜且溫暖的聯繫。
出櫃不是義務,活得誠實才是。而誠實的對象,從來都只有你自己,而不是那個喧囂且不怎麼友善的世界。
我把最後一點酒喝乾,冰塊在杯底發出清脆的聲響。窗外的夜色依然深沉,像一塊巨大的、待切開的絲絨蛋糕。我笑了笑,熄滅了燈。在黑暗中,我清楚地知道我是誰,而這就足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