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过去了一点
凌晨三点,醒了。
起身,开电脑,继续读陈彦的《主角》。
这本书得过2019年的茅盾文学奖。我有点懒,找书时常先翻获奖书单。奖项算是一张门票,进去以后能不能坐得住,是另一回事。有些名头很大的书,也只读了几页。
《主角》读下来了。开头很干净:
“她叫忆秦娥。开始叫易招弟。是出名后,才被剧作家秦八娃改成忆秦娥的。”
三句话,三个名字。
为了进县剧团,舅父把易招弟改成易青娥。出了名,秦八娃又把她改成忆秦娥。
易招弟,易青娥,忆秦娥。
没有一个名字是她自己起的。
人的路有时也差不多。舅父说,换个名字才能进剧团,她便换了。秦八娃说,出了名得有个像样的名字,她又换了。路是她自己走的,最初往哪里走,却未必由她决定。
书里还有一句:
“很多年以后,忆秦娥还记得,改变她命运的时刻,是在一个太阳特别暴烈的下午。”
这种写法让人想起《百年孤独》。先把人放到很多年以后,再回头寻找最初的那个时刻。马尔克斯写得像预言,陈彦写的是一个县剧团,几班唱戏的人。台上敲敲打打,台下争争吵吵。日子把一个人推上台,过些年,又把她推下来。
窗外下起了雨。
雨点落在房檐上,吧嗒一声。隔一会儿,又是一声。屋里很静,能听见电脑主机散热的声音。
去厨房冲了一杯黑咖啡,没加糖。端回来坐下,杯口的热气碰到脸上,有一点潮。
深夜读书,大概就这点好。白天那些排着队等你的事情,到了这个时候,暂时都不来找你。一个人坐着,到别人的一生里走一段,什么也不用交代。
也不一定非要读出什么道理。
只是读着读着,偶尔会想到自己。一个并非自己选择的名字,旁人说过的一句话,某个看上去很寻常的下午,后来都可能把人带到很远的地方。
就像现在。
凌晨三点半,我坐在这里。雨还在下。
敲了一下键盘,又翻过一页。她的人生继续往前,我的夜也跟着过去了一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