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书:生与死的二重奏 · 第五题

你永遠不知道的意外:成為植物人~自己與家人生死不得的痛苦

An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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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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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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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沒有想過,有一天,你只是出門上班、去旅行、運動,卻因為一場車禍、腦出血或其他突如其來的意外,就再也醒不過來?你還有心跳,還有呼吸,但你不能說話、不能動、不能吃,甚至不能選擇「不活著」。

你,變成了一個植物人。


植物人的苦,不只是病人的苦

成為植物人,最大的痛苦,可能不是你自己「感覺痛苦」,而是:

  • 你還活著,但無法主張任何權利。

  • 你不能說「我想走」,也不能說「我想留」。

  • 你的生命,不再掌握在你手中,而落入一連串法律與醫療體制的預設流程中。

而此時,最痛苦的,是你的家人。


插還是不插?讓還是不讓?

當鼻胃管插不進去、當病情反覆感染、當醫師說「生命跡象穩定」,家人往往進入最矛盾、最煎熬的泥淖:

  • 插下去,等於延命,卻也延長苦難。

  • 不插,怕被告、怕後悔、怕別人說「放棄生命」。

  • 有時連醫師都搖頭:「這樣不算末期,我們只能繼續處理。」

結果就是:

  • 沒人敢作主。

  • 病人走不了,家屬放不了,醫師動不了。

這就是**「生死不得」的狀態。**


沒有簽署文件,一切都是別人說了算

在台灣,若沒有提前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當人失去意識、無法表達時,醫療處置只能走「預設流程」:插鼻胃管、裝呼吸器、電擊急救、插管搶救……一切都「不做不行」。

家屬若不同意,可能觸法;
醫師若不處理,可能被告;
病人自己,根本無從說「不要」。

而有時,家屬也不是冷酷,而是:

  • 太痛,不敢決定;

  • 不懂法,怕違法;

  • 沒討論過,不知道你要什麼。

所以你要知道,不是家人不放手,而是你沒把主導權留給自己。


預立醫療決定:把善終的權利還給自己

其實台灣早就有法律讓你可以「預先決定自己要怎麼走」。

你只要:

  1. 到合格機構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2. 與醫師、護理師、社工討論你的醫療選擇。

  3. 簽下《預立醫療決定書》,選擇:

    • 要不要插管?

    • 要不要鼻胃管?

    • 要不要CPR?

    • 要不要安寧緩和?

簽完後,這份文件就會登錄在健保卡裡。
未來一旦你無法表達自己,醫院查得到,法律保護你,家人也可以安心照做,沒人需要承擔心理與法律壓力。


沒有人想死,但更不想「被拖著活」

我們都想好好活,但如果有一天,必須面對死亡,我們更希望能走得有尊嚴、有選擇、有人理解。

簽下「預立醫療決定書」,不是因為你想死,而是因為:

  • 你愛自己,不願痛苦地拖延生命。

  • 你愛家人,不想讓他們在醫院走廊痛哭做決定。

  • 你想把人生最後的選擇,掌握在自己手中。

這不是不孝,也不是自私,
而是最深的體貼與責任。


結語:請現在就開始談「善終」

意外沒有預告,人生沒有「如果」。
現在不談善終,未來就要承擔最沉重的苦。

請你現在就做這幾件事:

  • 跟最親的人說:「如果我哪天變植物人,我想……」

  • 預約一次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讓專業人員協助你釐清想法。

  • 正式簽下預立醫療決定書,把決定權牢牢握在手中。

因為你永遠不知道,意外會在什麼時候發生。
但你可以決定,萬一發生時,你與你所愛的人,要怎麼走下去。

PS.下圖為可以放在手機或皮夾中的範例,大家可標記姓名及身分證字號


範例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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