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书 · 书后感
三日书写完了,心里倒有一点空落。就像一个小小的节日过去,桌上还留着没收拾的碗碟,茶杯里还有一点凉了的茶水。人散了,灯熄了,可气息还在。
第一天写的是一个时刻。我想起过许多时刻,早晨的第一缕光,黄昏落下的影子,雨点打在窗上的一瞬。最后落下笔的,却是一个极寻常的小片段。写完才发现,正因为寻常,它才会留得久。日子里最容易忘掉的,其实是那些“有意义”的大事;反倒是一些细碎的、不起眼的时刻,会不声不响地留下来。
第二天写的是一顿饭。九年前的一顿。那桌饭菜并不特别,至今我已记不清菜名,只记得自己吃得很慢,筷子举起来又放下,生怕心事被人看穿。饭吃完了,人却好像被带去了另一个世界。从那以后,生活不再只是一个人的。写的时候才觉得,一顿饭,也是命运的转折。
第三天写的是一本书,《小王子》。许多人都读过。第一次读时觉得浅,后来再读,反而觉得深。书里那句:“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孩子,只是很少有人记得。” 我想起孩子画的星星,画得歪歪扭扭,却闪闪发亮。她画的时候很认真,不觉得哪里不好。那一刻我忽然明白,孩子并不是不懂事,孩子懂的,恰恰是我们大人遗忘掉的。
三日书不过三天,像三次照面。第一天照见了一个不愿丢掉的小片段;第二天照见了九年前的自己;第三天照见了一个努力记起童心的大人。三次照面,像是在镜子前停了停,看看自己这张脸,看看自己这颗心。
写东西,不必说尽。说尽了,也就没意思了。留一点空白,让读的人自己去填;留一点余味,让自己下次翻出来,还能再尝一口。
三日书写到这里,就像合上一本旧相册。照片并不工整,有些虚,有些斜,可那都是自己。收起来,放进抽屉里。哪天再翻出来,也许还能看见当时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