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還需要什麼樣的「十講」?——從空話到改革的距離》
一、講再多「理念」,若不改革體制,仍是空中樓閣
三講以來,賴清德反覆強調民主、法治與制衡,強調制度穩定的重要性,但同一時間,考試院與監察院這兩個長期失能的憲政機關仍被拿來酬庸;憲法法庭成為對抗立法院的「補破網工具」;甚至整場演講不斷強調他人錯誤,卻從未正視行政權自身的怠惰與缺席。
一場又一場的演講,像是對人民說:「你們相信我,我才會改革」。但真正的改革,從來不是靠信任,而是靠制度改動與行為改變。十講講不出「草案」、「時程表」、「具體修法」,就注定只是空談。
二、拿「大罷免」當改革,是民主還是對抗?
當社會期待改革,期待對話,政府給出的唯一「具體行動」竟是——支持罷免立委。
當總統說「罷免是人民的權利」,表面上合乎憲政原則,實則等於將憲政爭議政治操作化,讓民主制度變成政黨動員的舞台。一邊強調自己要守住民主價值,一邊卻用「清算在野」當作唯一行動方案,這不是民主深化,而是政治內耗。
改革應該來自法案、協商、修憲、調整預算、透明監督,而不是一場又一場的「動員式公審」。
三、如果「能做事」的前提是立院變自己人,那我們還民主嗎?
賴政府的許多擁護者常說:「現在的立法院亂七八糟,讓政府什麼都推不動。」但如果我們相信民主制度,那就應該接受三黨制衡本身就是設計目的。人民就是選擇了不同的政黨來看守彼此,讓行政與立法互相監督。
如果一個政府說「你不讓我完全執政,我就做不了事」,那我們與那些一黨專政的國家又有什麼不同?這樣的論述,其實正在侵蝕我們制度的根基。
四、真正的「十講」,應該從認錯與協商開始
我們需要的,不是講座式的總統演說,而是開放式的改革藍圖。
我們想聽的,不是理念上的空談,而是具體政策的鬥志。
我們希望看到的「真正十講」包括:
監察院、考試院的處置方向與時程
國會改革的修法建議,包含如何保障質詢、限制濫權
公民罷免與制度改革的區隔與界線
協商機制如何啟動?是否成立朝野共商平台?
對自身過去錯誤的檢討與說明(如防疫、振興、採購等)
對於國家財政的盤點與長期支出結構調整方向
中央與地方關係的再平衡(非一味壓制縣市)
如何因應憲法法庭頻繁釋憲的異常現象?
資訊透明與行政中立的強化方案
政府內部責任政治的建立機制——誰該下台,誰該負責?
結語
如果我們還要繼續聽「十講」,那它應該是打開門的講,不是畫大餅的講。
我們希望看到一個總統願意坐下來和不同政黨協商,而不是站上講台對抗整個社會的質疑;希望他拿出修法藍圖,而不是拿出公民罷免書。
人民不欠你信任,改革應該用實踐來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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