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場,冷靜、抽離些好
把職場、犠牲,拉在一起,我覺得是怪怪的。工作,不外是一場交易,勞方肯交易,不外因為謀生,若工作同時符合個人更高追求,例如為未來事業準備、實現志趣或信念,理想不過;資方則不理會那麼多,最在乎是否請了正確的人,支付的薪酬是否花得值。如果僱員覺得犠牲,還要是甘願,那是單方面浪漫。我認識的良心僱主若察覺員工默默付出,會適時獎賞或補償員工,不會令員工「甘願犧牲」。唯一我想到的甘願犧牲是生意不佳,公司需要裁員減薪,自覺財政壓力較小的員工願意承受較大減薪幅度,或主動離職,減少對稱職及負擔大的同事的影響——我認識一些人是這樣做。那時我想,若我的組別出現類似情況,我也願犠牲。
另一組的主管在他放大假前,情商我審閱其組員的稿件,稱他的組員未有能力代他審稿。我對其版面的內容有認識,起初以為間中如此,故樂於幫忙;一段時間後,他無論每周放例假還是大假,有我代勞儼如理所當然。我本身已天天負責一個半版面,還要加多半個版面,有晚發覺不勝負荷,飯沒能吃好,腦袋分裂。長貧難顧,有天板著臉(率直人的弱點🙈,不能掩藏情緒)說不能再幫助,事後兩人有隔閡。好一陣子後回想,我其實可以和他傾談,提議他應加快培訓組員,對他、組員及整個組別都有益,然後說我沒有餘力。
不是甘願犧牲的故事。有次公司裝修,各人要清理私人物品,以便施工。然而,已離職的上司留下大堆物件,其他人佯作聽不見行政部要求,幹完自己的事就下班,沒有人幫忙清理。我最遲寫完稿,結果剩我一人「執手尾」至深夜!
有意義的付出,不計較回報,我相信很多人願意,我自己、很多人也試過,如何界定「有意義」,是很個人的決定,但意思和「甘願犧牲」不同。見過很多人,聽過很多公司的故事,歸根究柢,所有事關乎切身利益,在職場,冷靜、抽離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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